揭开痛苦的面纱
──约伯记诠释
马有藻 著
「义人受苦」好似一道谜
为求心服口服的公理
难倒古今多少人
回到圣经是惟一的路
其实公理不在人心
在神的智慧
出版序
「要收的庄稼多,做工的人少。」这正是目前海外华人基督徒所面临的困境。亦即放眼望去,尽是一大群没有牧人的羊群,因着教导不足,不仅群羊四散,更是难将福音传到所需之处。故此,我们于一九九七年在美国加州成立了「华人基督徒培训供应中心」(Chinese Christian Training Resources Center),简称「华训」(CCTRC)。
为表明华训自神所领受的异象,我们将华训宗旨定为:「专一教导,供应教材,培训门徒,倍增事工。」基于这样的需要,我们将出版九大系列圣经及真理的教材,来装备各地的信徒及领袖。
此九大系列为:
1、圣经系列:旧约导读及精要、新约导读及精要、各圣经书卷解释、新旧约难题、书卷详纲。
2、基信系列:基要真理、初信造就。
3、护教系列:护教学、个人布道、宗教比较。
4、释经系列:释经学、查经法、释经讲道法。
5、门训系列:工人基要、领袖训练、门徒训练。
6、生活系列:基督徒健康心理学、家庭婚姻辅导。
7、神学系列:系统神学、新约神学、旧约神学、苦难神学。
8、福音系列:福音小册。
9、实用系列:伦理学、差传学、灵修生活……等。
「华训」是一个凭信心仰望神供应的机构,我们欢迎对培训教导事工有负担的教会与弟兄姊妹,在祷告及经济上支持出版书籍,及供应老师赴各地培训。
愿神祝福我们手中的工作,藉此九大系列教材的出版,不仅可以服事各地华人教会同工、主日学老师、查经班、团契,及各差传、福音广播、训练机构,圣经学校、神学院;更可以透过文字出版品将神的救恩、佳美福音传到地极。
华人基督徒培训供应中心 谨识
「华训圣经系列」研读指南
「惟独认识神的子民,必刚强行事」(但11:32)圣经包含旧约、新约,共六十六卷书,基督徒如何有步骤、有果效地研读,进而认识神,在生命中有方向;同时可以心领神会地用在待人处事的现实生活中,导正社会失之偏颇的的价值观、伦理观:使基督徒生命成熟,使华人教会成长复兴,这是华训丛书出版「圣经系列」所欲努力的方向。
「华训圣经系列」的编写特色如下──
1、字义解经:解释时代背景、作者写书动机、写作对象、经文字义、文法结构及经文原意等。
2、段落分明:解经家强调:「好的大纲是解经的一半。」注重每一卷书明确的大分段、中分段及小段,并彼此间之贯通,以益明白全书;使研读圣经一目了然,并显示该书如何在圣灵的带领下,依序写成,不致断章取义,造成偏差。
3、图表缜密:文中、文末及附录皆有详细的图表,以结构、综览、比较、分析等方法掌握各中心思想,让圣经藉着表格说话。
「华训圣经系列」乃针对下列特定对象的需要──
1、牧长:帮助复习圣经,以期出现新亮光,传递新的感动。
2、神学生:为研经奠定基石,栽培服事实力。
3、主日学教师:适用于主日学及各地教导、培训使用之教材,书后多附有教学课程、大纲,教导时可加入举例佐证,学生易于了解。
4、团契或小组同工:可应用于查经聚会,使肢体、同工的关系连结于圣经话语上。
5、有心追求的基督徒:培养系统查经、研经的能力,使基督徒在圣经上打基础,生命成长。
「华训圣经系列」的出版,就是为了装备门徒、坚定信仰,企盼上述五类读者支持、响应,使用「华训圣经系列」,切实地帮助渴慕真理的人。
自序
约伯记是一本旷世巨著,不仅文体优美,思想深邃,论题隽永,内容丰富,语句精辟,更难得的是它将人生最难应付的现实──苦难──呈现读者面前,从而对这极困扰世人的不解之谜,给予明确面对的指引。
约伯记的文学与神学特征皆属旧约智慧文学的格调,但是它的重点不象箴言那么励志性,研讨人生的道德生活、追求生活的福乐。它的重点较近传道书,着重哲学的推理,哀呒人生疾苦,却将面对苦境的勇气摆在读者面前,给人无限的挑战。
约伯记所提及的现实是每人皆有的经历,正如约伯自己说:「人为妇人所生,日子短少,多有苦难。」(14:1)但问题不是盼望苦难不临,而是在苦难来临后,如何面对,马丁路德曾说:「你若不吞掉苦难,苦难便吞灭你。」注1这确是金玉良言。而在约伯记里,我们可以揭开痛苦的面纱,得见人生痛苦背后有一个极关注人生痛苦的神,虽然有时他不将痛苦之谜向我们揭晓,这是他的主权(40:1-2),但是他处事必定公平无讹,也必使人经历苦难后生命更茁壮,这正是以利户所强调的(36:16,37:23)。然而这些真理需戴上信心的眼镜才能看得见,人在苦难中对神失去信心,站在放弃神的边缘时,神却对人百般地忍耐,从不放弃,直等到人愿意返回神面前。这是约伯记信息的中心,诚如英国讲道王子摩根说:「在约伯记的故事里,我们得见神的忍耐及人的坚持。」注2约伯就是这样的人。
本书《揭开痛苦的面纱》的前身原是笔者在加略山大众神学院、三藩市溢乐华人浸信会及香港短期宣教训练中心教授约伯记时发给学员的讲义,经整理后编纂为专书,以供应更广大的需要;但在内容方面,挂一漏万在所难免,期望主内同道加以斧正。
在付梓前,蒙「华训」(华人基督徒培训供应中心)各同工鼎力支持,总干事张西平弟兄与副总干事吴丽美姊妹在编辑上提供甚多宝贵意见,办公室助理赖秋月姊妹细心校对,天恩出版社社长丁远屏先生亲力督印,陈文祯长老伉俪爱心资助,及雷路得姊妹将手稿变成电脑文稿,没有他们的尽心尽力,本书甚难与大家见面,求主记念他们的劳苦与他们爱心的投入。
马
有
藻
序于美国加州柏城(Petaluma)
1 慧语精选,海天书楼出版,1988年,12页。
2 G.Campbell Morgan, The Answers of Jesus
to Job,Baker, 1909, 1955, p.117
目 录
─────────────────────────────
出版序
1
「华训圣经系列」研读指南
2
自序
3
第一章 约伯其人其书
6
第二章 约伯的试炼
13
──1:1-2:13
第三章 约伯的哀歌
22
──3:1-26
第四章 约伯与三友的对话(第一回合)
26
──4:1-14:22
第五章 约伯与三友的对话(第二回合)
54
──15:1-21:34
第六章 约伯与三友的对话(第三回合)
70
──22:1-26:14
第七章 约伯的独白
82
──27:1-31:40
第八章 约伯与以利户
94
──32:1-37:24
第九章 约伯与神
107
──38:1-42:6
第十章 约伯的结局
120
──42:7-17
第十一章 约伯记的教训
126
附录(一)本书英文缩写字义表
130
附录(二)约伯记详纲
132
附录(三)约伯记课程纲引
142
第一章
约伯其人其书
一、序言
1、智慧在旧约中的地位
(1) 智慧是神赐人的礼物,使人能作出合神心意的物件(如出28:3,31:3、6,35:30-35),代替神治理神的百姓(如申1:13-15)或代神作战(如赛10:13)。
(2) 换言之,智慧这礼物是神使人能见证神的荣耀而赐予的。
2、智慧文学的重点
(1) 旧约智慧文学散布在不同书卷中,但从书卷的分组来看,共有五卷,分别是约伯记、诗篇、箴言、传道书、雅歌。
(2) 旧约五卷智慧文学各有独立主题,然而它们亦有四项共同重点:
1) 强调神的伟大与创造──智慧人喜寻求生命的奥秘与意义,因此常探讨人在宇宙大地中的地位(如1:21,10:8-12,38-41章;诗8:3-9,19:1-14;箴8:22-31;传3:1-8),由此产生对神之主权的顺服。
2) 强调生命的意义──智慧人喜寻求生命存在的意义,他们常讨论生命的来源、历程与终极──如生老病死、爱情、苦难、虚空、处世、敬拜等,在他们笔下发挥得淋漓尽致。
3) 强调对神的敬畏──敬畏神是智慧人常强调的一项神学主题,他们认为惟有敬畏神才能使生命充满,所以「敬畏神是智慧的开端,认识至圣者便是聪明」(28:28;箴1:7,9:10;诗111:10)此言不但是智慧文学的核心,也是全部圣经的总主题。
4)
强调神的律法──智慧人认为,敬畏神的智者是遵守神律法的人(诗19:7,107:43),这样人才能远离恶事(诗119;9-10;箴3:5-7),待人至公至允(29:14,31:13;箴8:20,17:23;传3:16,4:1),正如传道书总结时言;「总意就是敬畏神,谨守他的诫命,这是人所当尽的本分」(传12:13)。
3、智慧五经的重点
约伯记、诗篇、箴言、传道书、雅歌分别有其独特的主旨与重点,如下图:
智慧五经 |
主旨 |
智慧与人性 |
智慧与神 |
约伯记 |
受苦意义 |
苦难的智慧 |
智慧人不怨神 |
诗篇 |
赞美敬拜 |
属天能力的智慧 |
智慧人敬拜神 |
箴言 |
处世原则 |
处世为人的智慧 |
智慧人敬畏神 |
传道书 |
虚空人生 |
生命真谛的智慧 |
智慧人不忘神 |
雅歌 |
爱情楷模 |
纯洁爱情的智慧 |
智慧人真爱神 |
二、约伯其人
A、比喻人物(意见一)
1、虚构人物,虚构情节,写在智慧文学的黄金时期(即所罗门时代)。
2、以戏剧性描写,解释「义人为何受苦」这主题(如Theodore of Mopsuestia)。
3
、藉此象征以色列国的苦难(此说视本书写在归回时期)。注1
B、历史人物(意见二)
1、圣经历史
旧约(结14:14、20)与新约(雅5:11)皆引证约伯为历史人物。
2、其他历史
鉴定正典的敬虔犹太人无一否认约伯的故事是真人真事,连伪经中的传道经(约180 BC著成)也承认之(49:9;另参林前3:19,5:13;太24:28,39:30)。
3、约伯是谁
按约伯记一章一至五节所提供的资料:
(1) 「约伯」这字有「仇敌」、「被恨者」、「受逼迫者」、「受苦者」等意义(据希伯来文字根),或「忏悔者」(按阿拉伯文字根)。
(2) 他是乌斯地人,即旧约以东人之地(参哀4:21;另参创36:8、20、20、21、28),有叙利亚抄本及七十士译本皆提及乌斯在以东境内,考古学家在乌斯一带发现三百个古城的遗迹,显示远古之时,当地已有蓬勃的文明发展。注2
(3) 在个人操守方面,约伯完全正直,敬畏神,远离恶事,实可为智慧人的风范。
(4) 约伯家财万贯,仆婢无数(参19:15-16),是东方人的首富。
(5) 他有儿女十人,七子三女,各人常献感恩与赎罪祭给神,表示全家皆以敬畏神为生活中心;此外,他还有兄弟、亲戚多人(19:13-14)。
(6) 他是地方官(29:7-25),大慈善家(31:13-40),是当代乐善好施的仁者。
(7) 从书中内容透露,约伯似是活在律法前,以色列人的先祖时代里(如书中指出家长是祭司,书内亦未提及律法或礼仪)。
补注
约伯不可能是以东的后裔,原因如下:
(1) 他对神的认识如用「耶和华」、「全能者」等字词全是敬虔犹太人惯称神的词汇。
(2) 他对神的敬畏、敬虔、谨守自己生活与行为的信仰立场与敬虔的犹太人并无分别。
(3) 他与敬虔的犹太圣徒并列(结14:14、20),雅各也以他的忍耐劝告自己同胞(雅5:11)。
(4) 他的神学思想与犹太敬虔者雷同(如7:17-18;诗8:4)。
(5) 他的处境是被撒但控告其事奉是因有利可图之故,而事奉是敬虔犹太人对神的一种崇高敬畏的表现。
三、约伯其书
A、作者──不详
有说是摩西(如犹太传统Baba Bathra 14b),或约伯自己,或以利户(19:23-24记约伯表示他意欲有人记录他的生平经历,而以利户似是合适人选,参32:18,36:1、24,37:14),或联合王国时代的一佚名人士。
B、时代──先祖时代
近雅各之时,甚至犹太传说约伯娶了雅各之女儿为妻(Baba Bathra 14b),另有学者视本书为王国时代(如F.I. Anderson [TOTC])或被掳时代(如W.F.Albright),甚至是归回时代(如H.H.Rowley;
Rabbi Johanan;Eleazar;Baba Bathra 15b)的作品。
支持本书是先祖时代的作品,主因有五:
1、书的时代似是摩西之前,因书中未提及犹太人的礼仪、
风俗、祭司、节日、律法等。
2
、书中的家长祭司制度似是在先祖时代的风俗(1:5)。
3、约伯的年寿也配合先祖时代的平均年寿。
4、示巴人及迦勒底人(1:15、17)在先祖时代是游牧民族,后来不是。
5、一些人名在先祖时代颇为流行,如示巴(1:15,6:19;创25:3)、提玛(6:19;创25:15)、以利法(2:11;创36:4)、乌斯(1:1;创22:21)。
C、主旨──义人为何受苦及如何面对苦难
1、指出一个完全顺服神的义人,无论在任何境况下(是富是贫、是乐是悲),也不会改变他对神的忠心与信靠(2:10,13:15)。
2、 阐释「谁是敬畏神的人」如弥迦书六章八节阐释「谁是属灵人」。
3、以一个「最不应该受苦的人」作为模式,亦不让他知道苦难临到之因,藉着他坚忍无比的信念,使后代受苦的人能得安慰与力量,来应付苦难。注3
D、灵训──神能使人夜间歌唱(35:10)
1、苦难虽有「因果报应」的循环关系,欲非一定如此。
2、在有形的苦难背后,有一灵界的魔鬼攻击属神的人,意图摧毁他的信仰。
3、义人所受的苦难,若无神的许可,必不滥然来到(参耶29:11)。
4、凡经神许可而来的苦难,事先在神慈爱的天秤上称量过,苦难分量的多少,总因人而异,使人能承受得住(参林前10:13)。
5、义人受苦时信心不动摇,魔鬼便遭羞辱。
6、在受苦时,神有时虽似隐藏自己,他却没有遗忘受苦的人。
7、因此,苦难有如信心的望远镜,使人看见神的慈爱、信实及照顾,且后来的恩典比先前更大。
E、全书简纲
大纲为提供一个研究的方向及程序,让读者的思路能依序而行。
I、序言(1-3章) A、约伯的试炼(1-3章) B、约伯的哀歌(3章) II、对话(4-41章) A、三友与约伯(4-31章) 1、第一回(4-14章) 2、第二回(15-21章) 3、 第三回(22-31章) B、第四友与约伯(32-37章)(四篇训词) C、神与约伯(38-41章)(二篇训词) III、跋言(42章) A、约伯的懊悔(42章上) B、约伯的复原(42章下) |
────────
注:
1 如Rabbi
R. Laqish;Baba Bathra, 15a
2 G.F.Owen,:’UZ
Zondervan Pictorial Bible Encyclopedia, Zondervan, 1975, 5:853; I.L.Jensen原著,余佩贞译,约伯记自学指引,天道,1988,13页。
3 焦源濂,炉灰中的懊悔,校园,1980,9页。
第二章
约伯的试炼
1:1-2:13
一、序言
1、 全书由散文(prose)与诗文(poetry)组成,除序言(prologue)(1:1-2:13)及跋言(epilogue)(42:7-11)外,书的主要部分(dialogue)由诗体文字写成(3:1-42:6)。
2、启语介绍约伯个人背景:身世、财富、属灵生命、苦境、友人,这些资料让读者明白约伯的悲情不寻常。
3、在书的序幕里,作者透露一个灵界大奥秘,就是神容许撒但试探人;这是全书的钥点,若约伯早知此事,他的苦难便全无意义。真正的信心乃是人在苦难中,对苦难没有解答时,仍坚守对神的信念,这是极真诚可贵的。
二、约伯的身世
(1;1-5)
A、约伯的属灵背景(1:1-5)
1、 约伯完全正直(非说无罪,而是指生活为人完美);敬畏神(对神信念坚强);远离恶事(由积极地敬畏神而引致积极地约束自己),这正是智慧人的信仰与生活融和为一(参1:1;箴3:5-7,14:16)。
2、约伯经常为儿女献祭代求,也不断关心儿女的灵性,且对他们适时地施予正确的提醒与教导(1:5)。
B、约伯的物质背景(1:2-4)
1、约伯家境富裕,在东方人中为至大。「东方人」据耶利米书四十九章二十八节是指在阿拉伯半岛北部的基达人,这些阿拉伯民族以智慧之言闻名(参王上4:30;耶49:7;俄8节),而约伯却凌驾他们。
2、他育有七男三女,儿女均能兄友弟恭,彼此相爱,和乐融融,在东方重男轻女的富庶家庭中是颇难得的。
3、此外,在二十九章七至二十五节,他是一个公正严明,满有智慧的地方官;在三十一章十三至四十节,他是一个对下属及贫苦大众满有悲天悯人之心肠的大慈善家,这一切表示他在社会上备受尊崇并爱戴。
本段教训(1:1-5)
1、在富裕中不忘神的恩典非常人能为,约伯为历代信徒树立了美好的榜样。
2、在儿女面前活出「属灵家长」的榜样并非容易,约伯在此也为他人呈现出美好的见证。
3、约伯的灵程不是初信者(刚起步的人)或是个新手,就如大卫被誉为「用完全的心事奉神」(王上9:4,11:4,14:8,15:3、5)一样,这非说他从未失败,只是他有颗完全向神的心,没有心怀二意。
4、远离恶事是迈向「正直」的第一步,在神的诫命中,「你不可」比「你要」还要多。
三、第一次天庭会议
(1:6-12)
A、神对约伯的称赞(1:6-8)
1、 在神面前侍立的天使群中(「神的众子」指天使,参诗82:6),撒但(意「敌对者」)也来列席,可能是神特准他来听神赞许约伯(1:8下)。
2、谈话中,撒但说他在地上「走来走去」,表示他仍是世界之王(约壹5:19),因「走来走去」喻拥有治理权能(参申1:36,11:24;书1:3,14:9)注1,也表示撒但如吼叫的狮子,到处寻找可吞吃的人(参彼前5:8)。
3、神向撒但指出约伯是他的仆人,而且生活与性格是世人中绝无仅有的瑰宝(1:8上)。
B、撒但对约伯的讥评(1:9-12)
1、撒但认为约伯的敬畏是有条件的(「岂是无故」),非纯洁无私,只是为得神的赐福(1:9)。
2、撒但更进一步诬蔑神用好处维护约伯,若神将这些「篱笆」拿掉,他必弃掉神(1:10-11)。
3、神接受撒但的挑战,他给撒但「可」(凡约伯所有)及「不可」(约伯自己)两大容许,因他深信约伯能在撒但攻击下屹立不移,这显出神对约伯的信任是何等坚固(1:12)。
本段教训(1:6-12)
1、没有神的允许,撒但不能动人一根寒毛,可见神特准试炼皆是培灵造就性。
2、神常用心察看属他的人的灵性如何,因此也成为神酌量锻练信徒的基础。
3、撒但认为,世上没有一个人事奉神的动机是纯洁的,人的信仰均自私自利,究竟他是对或错?
4、撒但仍在世上「走来走去」,神容许他存在,是以他作「反面教材」,因神本为善,他的慈爱永远长存(参诗106:1;耶29:11)。
四、约伯第一次灾难
(1:13-19)
A、约伯的灾难(1:13-19)
1、约伯的打击接踵而来(一连四次),从四面八方(示巴人从东南而来,迦勒底人由东北),噩耗纷至沓来,有人祸、有天灾,约伯庞大的家产不数日间化为乌有(1:13-17)。
2、 更可怕的,十个儿女在转瞬之间覆没殒命,没有遗言,也没有见最后的一面。原本充满欢乐和满足的大家庭,刹那间满了眼泪和悲伤(1:18-19)。
B、约伯的反应(1;20-22)
1、撕裂外袍,剃了头(1:20上)──极大悲痛的自然表现。
2、伏地下拜(1:20下-21)──象无助的孩子向神求助,并表示:
(1)生命主权在神(赤身出,赤身回)(1:21上)。
(2)生活供应全在神(赏赐,收取)(1:21下)。
3、没论断神(1:22)──不犯罪,不以神为愚妄(「愚妄」吕振中译「处理失当」,现代中文译「埋怨」)。
本段教训(1:13-22)
1、在苦难中,约伯没有呼天抢地怨天尤人,他相信一切事情的发生总有神的美意,他亦相信神在其生命的遭遇中仍在看顾他。
2、约伯虽一生处在富裕与安逸中,却不定睛在无定的「身外物」上,反常倚靠神,所以可承担突来的变故,可见平时之灵命敬虔的操练,确是应付人生各种突变的能力。
3、情感虽悲伤,但观念需正确,这样信仰才不至失落。
五、第二次天庭会议
(2:1-6)
A、神对约伯的称赞(2:1-3)
1、这次会议中,神对撒但重申对约伯正确的评估,并欣赏约伯的表现,证实他对他的信任(2:3上)。
2、神藉此也嘲弄撒但,撒但虽激动神无故毁灭约伯,但约伯仍持守他的纯正(2:3下)。
B、撒但对神的反驳(2:4-6)
1、撒但以一句谚语反驳:「人以皮代皮,情愿舍弃一切所有的保存生命。」(2:4)「兽皮买卖」喻以兽皮代人皮,以兽的性命来换人的命,谓约伯是自私的,财物及骨肉的损失只是其次(皮代皮),只要自己生命没有事其余则无所谓;撒但认为除非涉及个人方面,否则一切试炼仍不足够。
2、撒但认为,只要他能对约伯「人身攻击」,约伯的真相便展露无遗(2:5)。
本段教训(2:1-6)
1、撒但的攻击是接连不断的,他不因一次不成功便停手,信徒需对他的攻击保持高度的警戒,并专心倚靠神赐恩典、力量、智慧才可应付。
2、圣法兰西斯的祷言:
神啊!求祢给我恩典,接受不能改变的事;
神啊!求祢给我力量,改变可以改变的事;
神啊!求祢给我智慧,分辨这二者的不同。
3、人能承受得住「天空属灵恶魔的打击,岂不是宇宙间的奇闻?也岂不是人最大的尊荣?」
4、在苦难中不犯罪,是一个得胜的见证;人在苦难中疼痛煎熬,常求早日解脱;若无解脱,也不要犯罪,因为承受痛苦而不犯罪已是一种「解脱」(relief).
六、约伯第二次灾难
(2:7-10)
A、约伯的灾难(2:7-8)
1、撒但受命后,迫不及待地动手(这次灾难似是隔了一段时间才发生),要粉碎约伯的意志力(斗志),使他痛上加痛。如今继家破人亡后,约伯突罹怪病,全身长满毒疮(「毒疮」与摩西十灾的第六灾的「疮」灾同字,参出9:8-11;亦即希西家的「疮病」,参王下20:7;另参申28:27),他需用瓦片刮去脓疮止痒。
2、此病使约伯离开市镇,与被隔绝者同夥;七十士译本在二章八节之后加「在城外」一言。「炉灰」是指城外焚烧垃圾废物之地(参30:19)。
3、约伯的疮患异常恐怖,可能是一种极严重的麻疯病,使他极其痛苦(参2:13),厌恶生命(3:1):
(1)满身毒疮(2:7)
(2)流脓不止(2:8)
(3)奇痒难当(2:8)
(4)没有胃口(3:24)
(5)忧郁恐惧(3:24-25)
(6)全身乏力(6:11)
(7)不住溃烂(7:5)
(8)遍满蛆虫(7:5)
(9)不能入眠(7:4、14)
(10)呼吸困难(9:18)
(11)视觉衰退(16:16)
(12)口臭牙烂(19:17、20)
(13)瘦骨嶙峋(19:20)
(14)四肢刺痛(30:17)
(15)皮肤变黑(30:28)
(16)皮肤脱落(30:30)
(17)全身发热(30:30)
(18)外形全变(2:12)
B、 约伯的反应(2:9-10)
1、约伯之妻推论是个敬虔妇人(从约伯的为人,他绝不会娶不同心之人为妻;再且儿女的相爱,母亲亦功不可没),在第一次灾难临到时,她默然忍受一切;今她的信心崩溃,以为神对她的丈夫不公,遂劝夫「弃掉神」,这正中撒但的诡计(参1:11,2:5),奥古斯丁称约伯之妻为「撒但的帮凶」。
2、虽然同甘共苦的伴侣「弃绝神」,约伯却没有依从她,反责备她「愚顽」,并宣称无论是福是祸,神所做的绝无错误。
本段教训(2:7-10)
1、撒但的伎俩有时会利用人身边最亲爱的人做帮凶。
2、虽然身边人的态度是出自一片怜爱,但若非出自信心,也会成为撒但的工具。
3、约伯视神的「赏赐和收取」及「赐福与降祸」同样是对的,他永远不会将神贬低,这种信心是高超且宝贵。
4、约伯成了撒但无法对付的人。
七、约伯三友到访
(2:11-13)
A、约伯三友的背景(2:11)
1、他们的身世
(1) 以利法(名意「神是纯金」)──提幔人,提幔是以东地方(参耶49:7、20;结25:13;摩1:12;俄8、9),庇推尼省长皮利尼(Pliny)及教会史家优西比乌(Eusebius)谓提幔是新约尼拜约(Nabeteans)所在地。以利法可能是以扫之妾亚大所生之子(参创36:10-11、15、42),故是以扫的长子(参代上1:36、53)。
(2) 比勒达(名意「比勒所爱的」或「竞争之子」)──书亚人,书亚在中东楔形文献里指伯拉河域的一座城市。比勒达可能是亚伯拉罕之妾基土拉所生之幼子之孙(参创25:2)。
(3) 琐法(名意「雏鸽」)──拿玛人,拿玛地点不详,可能是犹大南部一城镇(参书15:41),离以东地不远。
2、他们的友谊
在这三人外可能还有以利户,只是他在辩论中第三回合后才发言。这三人中,以利法最年长,他的名字常列在首位,他也是第一个先发言,他的论点最长,也是三人中最成熟的。神似乎也以他为三人的代表(参42:7),他们三人得知约伯的惨变后,对约伯的处境大表同情,并相约前来安慰约伯。圣经虽没提及他们的灵性,但从他们的言行可知他们都是敬畏神的人。
B、约伯三友的态度(2:12-13)
1、三人来到,简直不敢相信在眼前的是老友约伯,不禁放声大哭,撕裂外袍,扬起尘土(向天扬起尘土,表示他们承认约伯的苦难是由天而来)。
2、三人与约伯同坐七天七夜,无人说话,犹太人传统为死人哀痛通常为期七日(参创50:10;撒上31:13;结3:15),表示极大的哀悼,又说外人不得向死人家属说话,除非家属先启语。这三人的「同坐」实是给与约伯最大的安慰和支持。实际上,这「静坐」比他们后来的「谆谆告诫」有用得多。
本段教训(2:11-13)
1、朋友是人间最大财富之一,但可能也是最大的祸根,故交友不可不慎。
2、约伯三友与约伯的友谊非泛泛之交,特征有三:
(1) 是患难之交──他们乍听约伯受苦,立即不辞劳苦,齐心前来安慰他,果真患难见真情。
(2) 是慈爱之交──乍见约伯的苦楚,三人禁不住真情流露,放声痛哭。
(3) 是道义之交──他们与约伯同坐七天七夜,接着他们想在「受苦的真理」上说服约伯,尽上道义(虽然是错解了)。
3、帮助受苦之人实在不易,除爱心、忍耐和道理之外,还需要神的启示及智慧,能给受苦的人说合宜的话(参林后1:3-4)。
────────
注:
1、R.B.Zuck,’Job’ Bible
Knowledge Commentary,I, Victor, 1985,P.719.
第三章
约伯的哀歌
3:1-26
一、序言
1、由三章一节起,作者记载约伯的哀歌及他与三友及与以利户的对话,并神与他的对话,直至四十二章六节。这数段对话是全书信息的核心,且用极优美感人的句子写成,其文学风格是以希伯来语文的诗词表达。作者在书写这数次对话的气氛时,他的遣词用字堂皇壮丽,词汇丰富把各人的感情洋溢言表,又鲜明诚挚,文字栩栩如生,使约伯记在世界文学巨著中占数一数二的地位。
2、三章是一个「流泪仆人」的哀歌,正如多年后,耶利米先知因国家的苦难哭至近失明(参哀2:11),故被称为「流泪的先知」;如今约伯的哀语反映他是个至情至性、感情极丰富的人,在他的嘀咕、埋怨、哀悼中充分表现,作者描述得极其绝妙传神,如「黑夜象泥土里的硬石」(意「不能生苗」),中译「夜不能生育」(3:7);「清晨的眼睫」,中译「早晨的光线」(3:9);「怀胎的门」(即产门)(3:10)。
3、约伯看见三位挚友前来慰问,故友重逢,就在他们面前大吐苦水,希望从知心好友中得安慰,怎知三友误会他,更重责约伯,结果不欢而散。
二、自咒生辰
(3:1-10)
A、约伯透过「十六愿」表示他真不欲生在世上(原文有十六个愿字,和合本未全部译出,只有十个,其中三章九节的一个译作「盼」字),他悲观厌世的心情已达顶点。这「十六愿」也是「十六个咒诅」,但这些「愿」是何等荒唐及可笑(如耶利米也同样自咒生辰,且连收生婆及报喜讯的都一并被咒,参耶20:14-18),可见伟大圣人在苦境中也说荒唐可笑的话。
B、在这十六个愿望中,约伯没有咒诅神(如撒但所盼望),他只哀叹自己生不如死,他认为死去比被神弃绝倒好。
补注
(1) 三章八节的「鳄鱼」原文Leviathan是近东诸国神话中的七头怪海兽,有吞吃日月天体之能。传说当巫师作法时,这怪兽便被吵醒(即本节的「惹动」字),约伯如今甚至愿这些法师前来咒诅其生日。
(2) 三章十节的「怀胎的门」指母亲的产门。
三、恨恶诞生
(3:11-19)
A、在自咒诞生于世后,约伯用三个「为何」(本段原文三个,和合本有四个,连下段20-26节和合本共有七个)指出他后悔生入世界里,他恨不得没有诞生,他宁愿死去,因死亡没有阶级之分,也没有利害冲突,如「君王、谋士、王子、流产之胎、夭折之婴、恶人、囚犯、督工、大人、小孩、奴仆」等皆要面前死亡。
B、视死亡为大解脱,得享安息、安逸、脱离辖制。
补注
(1) 三章十二节的「有膝接收我」指诞生后放在母亲怀中(参赛66:12),或指如先祖时代的礼俗,将诞生婴孩置在族长之膝里,象征这是个传宗接代的后裔(参创50:23)。
(2) 三章十四节的「荒邱」字,原文horaboth,意「荒芜之处」(参赛58:12,61:4)。不少解经家(如ICC)将之解作金字塔,并谓在埃及地的犹太人称金字塔为「荒邱」。注1
(3) 三章十九节的「大小」可能指上文的人物,「大」(gadol)指君王、谋士、王子(3:14-15),「小」(faton)指各类虐待他人的恶人(3:17-18)。注2
四、渴望死亡
(3:20-26)
A、约伯从咒诅生辰至恨恶诞生,现今他转而渴望死,他以一个「为何」(原文只有一个,中译有两个,3:20)表示,认为生命不值得留恋,因他实在太痛苦了(3:20-22)。
B、约伯开始对神流露不满的情绪,他认为神不应将生命赐给受苦的人,神似乎太作弄他了(3:23)。
C、约伯的恐惧终于追到他身上来,以前只是物质,甚至骨肉之亲遇难,如今自己身受其害,使他失却安逸、平静、安息(3:25-26)。
补注
(1) 三章二十三节是约伯指自己的话,是他在书中首次向神提出质疑,人既不知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神亦未向他说明原委,他觉得痛苦的生命绝无意义,难怪他欲死去(此节「为何」这补字是正确的)。
(2) 三章二十五节的恐惧是真实的,因连儿女都死光,家族之名后继无人,约伯的绝望是可想象到的。
本段教训(3:1-26)
1、人在苦难中看不见意义或出路时,他的理解力顿时大降,在无法投诉之时,便转向神发泄。
2、人在苦难时觉得生命不值得留恋,这等心情是极令人同情的,很多人自杀也基于此故,但人在苦难中能象约伯般不放弃神,这信念更难能可贵。
3、约伯对神的质询是穷途末路的心情,是对生命意义的绝望(despair),非对神的不信或悖逆(defiance)。
4、不久前,约伯曾勇敢地宣告:「难道我们从神手里得福,不也受祸吗?」(2:10),如今却反自咒诅生辰,因为他用光了他的属灵装备来应付试炼。之前,他胜利在握,现在却大大受挫。故此,我们要对自己的属灵装备及储备要重新评估一番。
────────
注:
1 Robert
Gordis, The Book of Job,Jewish Theological Seminary, 1978, p.37.
2 J.E.Hartley,
‘Job’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Eerdmans, 1989, p.99.
第四章
约伯与三友的对话
(第一回合)
4:1-14:22
一、序言
1、 约伯三友前来之目的有二(2:11):为他「悲伤」(lanud,
字根意「垂头丧气」),喻同情,哀悼;「安慰」他(lenahem,字根意「哀呜」),喻同情的感叹,先知「那鸿」的名字是此意义。
他们的动机纯正,目的诚挚,并与约伯共坐一周,对约伯的遭遇感同身受;及至听到约伯厌世求死之言,又向神提出质疑,他们认为是个危险的信号,以为约伯濒临沉沦边缘,遂化同情的缄默为热情的劝慰。
2、约伯与三友的对话次数频繁,各人滔滔不绝,各抒己见,有控告责骂的,有竭力分辩的;有泼妇骂街式的,也有抗议自卫式的;四人共发表十八次谈话,其中以利法三次,比勒达三次,琐法两次,约伯最多共有十次;这十八次谈话占全书篇幅的二十八章,七百多节,相当冗长,在结构上分三个回合进行。
3、 约伯三友的劝慰演变成为神学性的告诫,主题环绕着一个逻辑性的推理:
(1)苦难是神对罪的惩罚。
(2)约伯受极大的苦难。
(3)约伯犯了滔天大罪。
这是他们的「神学因果论」,但他们的结论也有各自根据:以利法依据经验,非空谈的理论,他多次宣称「按我所见」(4:8,5:3,15:17);比勒达依据抟统,如「请你考问前代」(8:3);琐法则依据假设,如「多咀多舌的人岂能称义」(11:12)。
4、在三回合对话里,约伯三友的劝言从平静的暗示发展至凌厉的谴责及尖酸的讽刺(如5:8;8:6,11:14,15:4-6,18:20,22:5);而在每次的答话中,约伯总为自己的无辜而做申诉(参6:10,9:21,16:17,27:6)。约伯每次的申诉在篇幅上总长过他友人的言词。
5、在整个对话的过程中,约伯多时向神抱怨,因他认为他的受苦是神加于他身上的(如6:4,7:20,9:17,13:27,16:12,19:11),同时也抱怨神不理会他的苦楚(如参13:24),这现象表示他对朋友的失望,因为他认为他的朋友根本不明白他的心情。
6、
其中据学者分折,约伯的三友在与约伯对话时犯了三大毛病:注1
(1)妄下结论
他们在没有证据下,控告约伯因犯罪而招到的刑罚。
(2)绝不容辩
他们绝对不容许约伯为自己分诉,他不接受约伯的回答是诚实的对话。
(3)自以为是
他们认为自己对约伯这个案的分析绝对无误。
7、 约伯方面,起初他七天七夜不言不语,以后却话如狂风(8:2),其因有三:
(1)约伯的苦楚喜有知音人
有苦无处诉确是苦上加苦,今有真正同情的人,故一开口便说个不停,因他遇见一些运用「聆听治疗法」的辅导员。
(2)知音人错解他的苦衷
约伯有如哑巴吃黄莲,有苦心自知,因知音人对他的情况的分析完全离题,又适得其反,使他更感苦恼。
(3)对错解的自辩纠缠不清
约伯对三友的分析不能认同,但每次的解释总落在更深的误会里,使他越说越狂。他不介意失去物质的福分,而在乎的是那赐福的神好象隐匿,所以约伯的苦诉越说越长。
8、在这数段对话中,文章之美与表达之雅是高人一等的,而且隐藏在文字的背后还有超凡的思想和动人的观念,诚如有人说:「弘思深意若以庸俗的形式来表达,就会一变而为平凡卑下;若深邃的思念配上蕴含音韵、节奏的佳句,这才是最高的艺术。」注2这一切在约伯与友人及神的对话中便表露无遗了。
9、三次对话的长短与辩论中心(见下表):
三次对话的长短:
第一回合 |
第二回合 |
第三回合 |
|||
以48节 |
约51节 |
以35节 |
约38节 |
以30节 |
约42节 |
比22节 |
约57节 |
比21节 |
约29节 |
比6节 |
约14节 |
琐20节 |
约75节 |
琐29节 |
约34节 |
琐缄默 |
约缄默 |
约伯与三友的辩论中心:
约伯三友 |
约伯 |
1、苦难是神对罪的惩罚 |
1、否认有罪 |
2、神是公义的,必赏善罚恶 |
2、怎可证明 |
3、约伯犯罪遭滔天大祸 |
3、求神伸冤 |
二、以利法第一次发言
(4:1-5:27)
以利法的思辩可分析为五个重点:
A、轻微婉责(4:1-6)
1、以利法似是三人中最年长的(参32:7,15:10),他也是三友中最唠叨的,从他的言词中可见他对约伯在苦难中的表现大感失望,但他一开口却表现异常温柔体贴,他对约伯说:「有人欲
与你谈话,你会觉得疲倦否?」(4:2的「厌烦」tileh指「你承受得住否」「AB」、「你会觉得冒犯否」「RSV」,或「你会不耐烦吗?」「NIV」)。
2、 他称赞约伯曾以实际行动帮助过许多受苦的人(4:3-4),但自己落在苦境时却表现出「昏迷」、「惊惶」的情绪,有如惊弓之鸟(4:5),约伯能医治别人,却不能医治自己,他惯常辅导别人,却不能辅导自己。约伯本以敬畏神为他的人生中心,行事纯全是他的生活原则(4:6),如今处在苦境中,约伯却彷徨失措,只知自咒生命。
补注
以利法此段言词甚有道理,是的,人在风平浪静时,敬畏神的心容易生出;一旦病痛来到,人的灵命真相便展露无遗了,可见平日的属灵操练是重要的。
B、解释苦因(4:7-11)
1、以利法以因果律说服约伯,无辜者不会无故受苦(4:7),「种瓜得瓜」是千古不变之律(4:8)。
2、人受苦是因犯罪的结果,是神公义怒气向他发作(4:9),人用逻辑的观点来看一切事情的发生总有先因,因此,以利法以为约伯也不例外,他的苦难是自招的。
3、少壮雄狮(4:11的「老狮」原文layis中译应译作「雄性的狮子」)虽咆哮一时,终因缺食(中译「绝食」)而使子女分散──意说最强壮的也有悲哀的日子,喻约伯的境遇也相同。
补注
以利法本段所言甚有道理,因为世上的罪恶,若无惩罚或制衡之法,社会秩序甚难维持,世界将变成一团糟,神的公义属性也被「褫夺」。
C、特别梦境(4:12-21)
1、以利法将一次在梦中所得的默示视为「权威言论」,期待约伯非听不可。
2、一次以利法在众人熟睡之际得见异象,使他「莫名恐惧」、「百骨打战」、「毫毛直立」(4:14-15)。他看见有「灵」(ruah)出现,并向他说话。
3、灵的话有两个重点:
(1) 人在神面前永远是不义及不洁净(4:17)(此言在原文是问句,意说「一个必朽的人能在神面前称义吗?人可在造物主前洁净吗?」和合本将之作「比较式」译出,带不出原意)。
(2) 神不信任其臣仆(指天使),谓他们是愚昧,何况是卑贱污秽及生命异常脆弱的世人(4:18-21)。
补注
(1) 四章十二节的「默示」原文davar,意「一个字」或「一句话」,中译「默示」似不大恰当。这话暗暗地来到(鬼鬼崇崇地),不象光明正大地「临到……先知身上」。
(2) 以利法以灵的话用两点分别喻约伯的愚昧:
a、 人不可能在神面前称义,约伯没有资格责怪神,神所做的一切全是公义的。
b、 连天使所做的也是愚昧,何况人,喻约伯的自咒是愚昧的,生命总要死亡,自咒亦无用。
(3) 从灵说话的内容可鉴定,以利法的神学思想似也不太正统,他怎可说神轻看天使及世人,亦藐视世人之死是「无智慧」的(4:21),故此不少学者视这灵为邪灵。注3
(4) 若说这灵不可能是邪灵,因邪灵不会让敬虔的以利法说出「真言」注4,但五章一节却谓以利法毫不留情地打消约伯祷告的努力;在五章三节又指出他也曾咒诅物质丰富的愚妄人;这些宣言似甚难吻合一个圣灵管理的生命(如约伯)。一章六节说「神的儿子」中有撒但,他有甚多「手下」,他自己也常搅扰信徒,故才有约翰壹书四章一节的教导。
(5) 若这灵说约伯受苦是因他在神面前不义及不洁净之故,这样连以利法也应包括在内。
(6) 以利法不会故意冤枉约伯,只是他以一次梦境做为「权威言论」,暗指约伯不义及不洁,否定了神对约伯的信任和看重。
(7) 四章二十一节的「帐棚绳索,从中抽出来」(即拔营)指死亡。
D、实际举例(5:1-16)
1、以利法视约伯的态度乃是一味地「忿怒」、「嫉妒」;如「愚妄人」、「痴迷人」般,他的问题连天使他不会置答的(5:1-2)。
2、以利法以目睹的经历向约伯进言,谓愚妄恶人的势力虽根深柢固,却转瞬间连根拔出,儿女及产业也一下子烟消云散(5:3-5)。
3、以利法指出祸患不会无缘无故发生的(5:6),如那里有火,必有火星飞腾,人在世人遭遇苦难,也必有其原因(5:7)。
4、接着以利法从正面辅导约伯,劝他将一切苦境交托给神解决之(5:8),弦外之音似是,假若他是约伯,他不会如此失败。
5、以利法谓神所行的都是「大事」、「奇事」,神是公义的,必拯救「卑微的」、「哀痛的」、「穷乏的」、「贫寒的」,却向「狡猾的」、「智慧的」、「狡诈的」、「毁谤的」(「口中的刀」)、「强暴的」、「罪孽的」施报(5:9-16)。
补注
(1) 五章一节的「诸圣者」一词是指天使,但也可包括神在内,因神亦称为「圣者」(箴9:10;何11:12)。
(2) 以利法的话充满责备性的涵义,令人未能感觉到劝慰者的温柔、体恤及同情。
(3) 以利法的劝言虽生动异常,他仍然是假设约伯因犯了罪而招尤引祸来作出劝导,故对约伯的帮助显然不大。
E、神必复原(5:17-27)
1、在结语时,以利法以「看哪」(hinneh,和合本漏译)一字引出一个重要的神学结论,他说被神「惩治」(hekiah,意「谴责」)、管教(masar,意「改正」)是有福的,故不可轻看之(5:17),含义是若约伯悔改,神必赐福与他,即神有恩慈,只要接受苦难就有医治之恩(身体疾病)(5:18)、保护之恩(灾难消除)(5:19-23)、物质之恩(环境通顺)(5:24)、家庭之恩(家族兴盛)(5:25-26)。
2、接着他举例说明神是赐福的神:
(1) 神医治身体各样伤害或疾病(5:18)。
(2) 神救离各项患难、灾祸,诸如饥荒、争战、口舌、灾殃(天灾)、饥馑(经济拮据)、野兽(5:19-23)。
(3) 神赐生活畅顺,如种植得收成(「与石头立约」,不受野兽毁坏)、牧畜不缺失(5:24)。
(4) 神使后裔发达,子孙满堂,连约伯自己也全寿而终(5:25-26)。
3、 以利法以发言人身分说话,他又以一个「看哪」(hinneh,和合本漏译)结束他的「结案陈词」,并强调自己的分析绝对正确,希望约伯从中获益(5:27)。
补注
(1) 五章十七节的「全能者」(shaddai)在约伯记中首次出现,此字在旧约共出现四十八次(约伯记最多),其意有三:
a、大山──神如大山的稳固永恒。
b、自足──表示神的自有永有。
c、乳房──表示神如母亲照顾婴孩般那样无微不至的供应。
(2) 五章十九节的「六次」、「七次」是旧约时代表示「完全无遗漏」之意(参箴30:15、18、21、29的「三样、四样」及摩1:3、6、9、11、13,2:1、4、6的「三番四次」)。
(3) 五章二十三节「与石头及野兽立约」是弥赛亚式的词汇(参赛11:6-8;何2:20)注5,此处是诗意的描述,将来必会实际应验。
(4) 以利法全段之中心思想在结语一句:「与自己有益」,意谓神使约伯受苦是为约伯好,神将补偿他一切的损失。
(5) 以利法的结语忠言虽没有错误,但对约伯来说(先悔改才再蒙福)似不太合适,但一般来说仍是一篇金玉良言;其中的福祉似有些夸张,但在将来弥赛亚的国里是会应验的(参何2:18-23)。
本段教训(4:1-5:27)
1、以利法的劝言全建立在「因果论」上,这本是正确的,因「因果论」源自神的公义与慈爱,只是在约伯受苦这事上却是不恰当。据此,以利法絮絮不休地指责约伯,并以「异梦」、「所见」、「见证」、「考察」做言论之权威,务使约伯屈服下来,悔改而转回神(他视约伯已离开神)(因果论是一个基准,但不要用之来说服人,使人屈服,应多用神暗中的照顾、怜悯、宽容,雨过必天青。以利法所言不是真理的全面,那只是基本真理,但神不能受约束,基本真理有时不能套用在一切事上,「赏罚」是恒久不变的真理,但是「糖果与鞭笞」只是神教学法的一部分;另一面是他保留其奥秘)。
2、以利法不知道有些苦难是神特别许可的,为使蒙爱的人信心更坚强;此点约伯也茫然不知,但他不妄下定论(非象以利法),反表示他愿意找出其中的奥秘。
3、 以利法又以物质丰盛作为神对好人的赏赐,反之是对坏人的惩罚,他本着这假设力劝约伯悔改,但这全不能使约伯心服,因约伯已表明「赐予与收取」全在神的手中。
三、约伯对以利法的回话
(6:1-7:21)
对以利法「苦口婆心」的话,约伯按捺不住一肚子闷气,随即发作起来。他的答辩可分为六个重点:
A、言语急躁有其因(6:1-7)
1、约伯承认,他起初说话过于急躁,是因他的烦恼太重(「比全世界海沙加起来还重」)(6:2-3),又因他似被神的毒箭射中,使他「胡言乱语」(6:4),约伯认为他已被神遗弃了。
2、 他谓动物有粮食便不会乱叫(6:5),无味之物如同嚼蜡(6:6-7),意谓他的自咒是可原谅的,所谓事出必有因,不会无病呻吟。
B、生存勇气全失落(6:8-13)
1、约伯来到一个极限,他切求神让他死去,甚至杀死他(6:8-9),因他知道自己没有犯罪(6:10),这样离开世界他不用惧怕。
2、 他承认没有力气再等下去,他不是铜筋铁骨的人,也不知将来结局如何,似乎苦难没有意义;他认为承担苦难的智慧也耗尽了(6:11-13)。
3、 约伯承认,生命的三大能力──气力(体力)(6:11上),结局(盼望,即心力)(6:11下),智慧(智力)(6:13)──完全耗尽,在这绝境下,他确是生不如死,虽生犹死。
补注
(1) 约伯在极大痛苦下失落生存的勇气,原因是他看不到苦难的价值,故此他没有力量争取下去;人在苦难中若看到其价值及意义,他便能在心中产生勇气与力量,因为苦难背后的益处成为他努力活下去的盼望,人没有这些,一切确是「完了」。
(2) 约伯在苦境中看不到神仍与他同在,所以他悲观绝望,「生存」象无味的食物,他毕竟是个凡人,若无内在的能力支持他,他确实活不下去。
(3) 人在苦难时总是低头向下看,只是「灰」尘,「灰」心,少仰望神,看不到神是全能的看顾者。
C、 朋友劝言适其反(6:14-23)
1、 约伯谓自己濒临灰心绝境,又被指责是离弃敬畏大能者的人,其友理应向他施慈爱才对(6:14),暗示他的朋友没有此行。
2、 朋友是可贵的,他们好比溪水,象沙漠中的旅客,使人能解渴、振作,再奋力向前。但是以利法却象诡诈的溪水,在冬天时结冰,象蕴藏丰富水量,但在夏天时却乾涸,成为过路旅客的死亡陷阱(6:15-20)注6。
3、 约伯直斥三友(「你们」)诡诈如溪水,看见惊吓的事(约伯的苦境)便惧怕起来,满以为约伯向他们求财求物或求赎金(6:21-23),便急忙站在神的一边来定他的罪。
补注
(1) 六章十四节的原文直译为「对灰心的人,他拒绝向其朋友施慈爱,他是弃绝敬畏全能者的人」(he
who refuses loyal kindness to his friend also forsakes the fear of Shaddai),与和合本的译法不同,全句表示约伯对以利法的失望,非如一些学者谓,约伯若无朋友的支持,他便离弃神。注7再且,「离弃」(yaszou)是不定时式动词,表示在进行中,这是与约伯的信心不符的。
(2) 六章二十一节的惧怕是指六章二十三至二十四节的事,非如一些学者谓惧怕站在约伯那一边,约伯的灾祸便转降在他们身上。注8
(3) 约伯不留情地讽剌朋友,虽有点过分,但也不得不承认,他言之有理,因他始终坚信自己是无辜的,今友人非但没有同情心,更定他的罪,他遂忍无可忍地向他们表示失望。
D、祈愿错误被指出(6:24-30)
1、约伯对友人的失望全倾倒出来后,理直气壮地求朋友指出他错在何处(6:24-25)。他也承认自己在绝望中的言词是象狂风般,难免得罪人(6:26)。
2、约伯谓他的友人对他颇无情无义,如向死人追债不遂,便转向孤儿拈阄,看谁得到,或将朋友做货物转售他人(6:27)。这是一段很强烈的友驳,可能有夸饰成分,言过其实。
3、
约伯要求三友正视他是否象说谎的人,只要他们公正客观,他们定看出约伯是无辜的(6:28-30)。
E、生命短暂且痛苦(7:1-10)
约伯因身体所受的折磨使他对人生完全厌倦,故此他在本段里用极优美的设喻描写人生的苦闷与短暂。
1、约伯视人如「争战」(sava,亦可意「劳苦」、「劳役」),为生活而博斗,如雇工、奴仆,终日汲汲营营,做牛做马,不知人生何为。
2、约伯用多个比喻描写人生的空虚与痛苦,生动异常:
(1)人生如争战(7:1)。
(2)人生如雇工(7:1上)。
(3)人生如奴役(7:2-4)。
(4)人生如织梭(7:6)。
(5)人生如气息(7:7)。
(6)人生如云烟(7:9)。
3、七章九至十节非说约伯否认复活论,此处只形容人死后,便不能再见生前的景象。
F、对神所作大抱怨(7:11-21)
1、在结束他的反斥时,约伯回到向神的抱怨,因他百思不得其解,为何苦难会发生在他身上(7:11)。
2、他向神发出一连串的不满:
(1) 他不是波浪翻腾的大海或海中的「怪兽」,但神竟向他严加防守,视他如兴风作浪的「宇宙怪人」(7:12)。
(2) 在晚上,他指望安眠,但神却用恶梦异象惊吓他(7:13-14)。
(3) 他宁愿死去,却不成功,神又不任凭他死,使他益觉生命空虚(7:15-16)。
(4) 人有什么值得神看为大之处,何必每早每时鉴察与试验他,神对他的监视,使他连咽唾沫的自由也没有(7:17-19)。
(5) 他似乎在提醒神,他若有罪,神有两途可取,一是置他于死地,一是赦免他,因为他快要辞世,否则在他死后,神想找他也找不到了(7:20-21)。
补注
(1) 七章十二节上段的「洋海」(yam)前有定冠词;据迦南神话记(Ugarit),Yam是海神,常兴风作浪,使航海者不敢出海,除非向他献祭,但此神却给巴力神收服;在此处,约伯似向神抱怨:「我不是Yam海神,祢不用常看守我。」(参26:12)。
(2) 七章十二节下段的「大鱼」(原文tannim)可能引自巴比伦神话中的海兽Timat,被大力神Marduk擒获,并因禁在大海深处。约伯非接受此神话是正史,他只引之喻自己的情况。
(3) 七章十七节与诗篇八篇四节所指相若,只是诗篇表示神对人亲密的评估,而在此处,约伯则表示人有何价值,令神对他特别监视。
本段教训(6:1-7:21)
1、从约伯的自辩,可见一个属灵人如以利法,也常会对人遭遇的困难做出错误的判断,而使人陷于更大的苦境中。所以务需仰望主的带领,圣灵恩膏的启迪,给予合适的话来帮助别人。
2、约伯常认为神遗弃他,使他落在更大自怨自艾的光景中,若他对神的旨意──或顺或逆──丝毫不疑,他便不会向神发出一连串的抱怨及指责。
3、人在痛苦中对神的抱怨是正常的,是情绪不满的流露,只要不亵渎神便可,因那种抱怨是「良性的」(benign
bitternes),非恶性的反叛(malignant rebellion).
4、五章八至九、十七节及七章十七至十八节的言论是宝贵的提醒,但需将之置于正确的动机及目的里才不致失却其真意。
四、比勒达第一次发言
(8:1-22)
A、背景简介
1、比勒达与以利法认为,人的祸患是因得罪神之故,解救之法是悔改认罪,归回神。
2、 但他与以利法的基本根据却有差异:以利法强调「观察」(4:8)及「经历」(4:12-21),比勒达则倚重遗传及古人的权威(8:8),认为真理全在古圣贤的传统里,日光之下全无新事,所以他的言论是墨守成规的保守派。
3、比勒达的同情心较以利法淡薄,是传统道德主义者,完全不提约伯的苦境,一味地指责,急速且鲁莽。
B、比勒达的言论
比勒达的言论有四个重点:
1、神是公平的(8:1-7)
(1) 约伯三友不约而同,一开口便谴责约伯口出狂言(4:2,8:2,11:2),以为受苦者对神只能默然不语,若要开口,只当说悔改的话(8:1-2)。
(2) 神是全能的,凡他所做皆公平公义,故在约伯身上所发生的事全是公平无误的(8:3)。
(3)比勒达认为即使约伯没有犯罪,他的儿女却必定犯罪,所以报应在约伯身上(8:4)。
(4) 但神是公道的,若约伯悔改,他必使约伯「公义的居所兴旺」,一切物质丰盛必「卷土重来」(8:5-7)。
2、圣贤没有错(8:8-10)
(1) 比勒达认为他的评断与古人的定论吻合,今人的智慧经历太浅薄,古圣的话才是真理(8:8-9)。
(2) 比勒达言下之意乃是,约伯之言出自「口」,而古圣出自「心」(代表智慧)(8:10)。
3、恶人必灭亡(8:11-19)
(1) 比勒达引用三个举例说明,忘记神的是恶人(「不敬虔」)在以赛亚书九章十七节同字译成「恶人」(8:13),这些没有神的人景况是「不成事的」:
1)如蒲草与芦荻皆需要泥及水才能成事(8:11-12)。
2)如蛛网需有房屋才能挂网(8:14-15)。
3) 如葫芦、葡萄的蔓子被拔根后连原生地也不认识它(8:16-19)(8:19的「人」字是错误的补字,可除去,因原意是指蔓子被拔出,被另一植物取代之)。
全段意说(恶人暂成功)
蒲草、芦荻长得快,枯得也快。也就是说,恶人的景况也一样,他所仗赖的如蛛网的易断,也如葫芦、葡萄的蔓子,虽根深柢固,仍会被拔出,所以恶人的成功是暂时的。
(2) 比勒达的结语乃是,恶人虽在「道中有乐」,但终不长久,暗示约伯的德行是虚浮,财富也不能长久,是因他忘记神之故。
4、神不弃义人(8:20-22)
(1) 在结束时,比勒达将「复原」与「丢弃」两条路摆在约伯面前,悔改认罪得复原,顽梗不化蒙丢弃。
(2) 约伯何尝不明白此理,他也常在神面前悔罪,愿作「完全人」(参1:5,7:21),只是他并不觉得自己有罪,他的感觉正与比勒达的理论相反:「神丢弃完全人」,故他继以利法之后,又给比勒达误解了,其内心的沉闷实在难受至极。
五、约伯对比勒达的回话
(9:1-10:22)
约伯对比勒达的回话先是人对人,后是人对神,因为比勒达谓约伯得罪神,故约伯先回答比勒达,不惜再向神提出忿怒的质询,其中有甚多出言不逊的妄语,要点可分五方面:
A、神是伟大全能的(9:1-12)
1、约伯开口表示他完全同意比勒达所讲的(指8:20)(「我真知道是这样」=我承认、同意这样说)(9:1上),既然神不丢弃义人,为何义人受苦,这样人怎何成为义人(9:2下),这是他大惑不解的。他仍坚信自己已是义人(9:15、20,21),然而却象罪人般诸多受苦,但这是人无法与神争辩的(9:3,此节该译做「若有人愿意与他争辩……」。)
2、人不能与神辩个水落石出,因为神伟人无限,无人能抗衡(9:4),谁敢与他辩论(9:14)?这是约伯的难处。随即列出神伟大之处;藉此指出「神的路高过人的路,神的意念高过人的意念」(9:10)。
1)神能移山倒海,翻天覆地(9:5-6)。
2)他能封闭日月星晨(9:7)。
3)他曾铺张天地(9:8-9)。
4)他的纵影无人知晓(9:10-12)。
补注
(1) 九章三节的「争辩」(rib)乃法庭词汇,意说若有人诉讼神于法庭,千人中也不能「回答」(ana,也是法庭词汇,意「辩护自己」)。此句「回答」字的主词在原文可指「人」,意说千人中也无人能与神争辩(如和合本及AB的译法);另一将主词做「神」,意说神问一个问题,千人中无人可答,或指约伯不能回答神向他发出的指控的千分之一,两意皆显出人是无法与神争辩的。
(2) 九章九节的「北斗星」(Aldebaran)(英谚The Bear「大熊星」)座极北;参星(Orion)座极南;昴星(Pleiades)座东西方,此星群共有七星;「南方密宫」指在南方的银河群星。
B、神是独断独行的(9:13-24)
1、约伯在此处的表现似失去常性,向神表示无奈的放弃,他谓神向他必不收回怒气,连拉哈伯大海怪及其助手也屈服在他的怒气之下,这样谁还敢反驳神(9:13-14)。
2、约伯自称有义,但不敢向神争辩(9:15),连神应允他的祷求也不肯相信(9:16),因神无故使他受极大的创伤(9:17),就是喘一口气神也不给他机会(9:18)。神的能力无人能比拟,也无人能传他来作审判(9:19,本节的「我」字改为「他」),如LXX、NASB,意指无人能召神来审问他。
3、因为神似是无人向他发出抗衡的,故约伯虽然多次表示他有义及本来完全,但他认为,他实在有口难诉辩(9:20),甚感无奈,因而自厌生命(9:21)。
4、约伯大胆地向神发出疯狂的攻击,语无伦次地谓神善恶不分,恶人善人全皆灭绝(9:22,「善恶不分」是补字,可不用,全句意说「恶人善人都是一样,他都灭绝」);又指控神对人间灾祸幸灾乐祸(9:23),对世界之不公置之不理(9:24)。
补注
(1) 在本段经文里,约伯似六神无主,语无伦次地攻击神;在他的描绘里,神的形象被塑造成扭曲的样式:
a、蛮不讲理(9:3、12、14)。
b、烈怒不休(9:5、13)。
c、无故伤人(9:17)。
d、残酷无情(9:18)。
e、仗势欺人(9:19-20)。
f、善恶不分(9:22)。
g、幸灾乐祸(9:23)。
h、公义荡然(9:24)。
人在苦境中对神确有模糊不清,甚至歪曲了神的真相,但神是满有慈爱与怜悯的,他安静地聆听人的抱怨,他等待人回转,也等待向人施恩。
(2) 九章十三节「拉哈伯」(rahab)是「巴比伦创世记」神话中的大海怪,名Tiamat(这Tiamat在7:12又名Leviathan,和合本译「大鱼」),它与其助手皆被Marduk神击败,并囚禁于幽冥中。此节意说神的怒气使大如拉哈伯那么厉害的怪兽亦被收服过来。
(3) 九章十五节的「恳求」(字根hanan,意「施恩」、「恩待」,参创33:5、11;同字在19:21做「可怜」,33:24作「开恩」)在此处可译作「求恩」或「求怜」,这样全句之意谓约伯虽有义,却不能回辩,只求神怜悯。
C、向神倾诉苦无门(9:25-35)
1、约伯觉得不能与神论「理」,却欲以「情」动神之心,在此处,他先哀叹时光易逝,岁月无情,期望神怜他日子不多,早日向他施恩。在约伯口中,他用三个比喻描述「日子苦短」(参14:1):
(1) 如跑信的(9:25)(陆;参撒下18:19-33,记一个皇家职业跑手名亚希玛斯的故事)。
(2) 如快船(9:26上)(海,参赛18:1-2)。
(3) 如飞鹰(9:26下)(空,参撒下1:23;耶4:13)。
2、约伯视自己对神哀诉无门,因神似将他定了罪,所以一切的努力自洁,只是「热身运动」,绝无用处,又何必徒然劳苦(9:27-31),他恨不得有「听讼的人」为他申辩(9:32-33),使神的刑杖收回(9:34),但事与愿违(9:35)。
补注
(1) 九章三十节的「洗身」、「洗手」仪式是古代一种宗教性礼仪,表示「清白」、「无辜」的礼俗(如9:28表示约伯一再声明是无辜)(礼仪部分参诗26:6,73:13;申21:6-9)。
(2) 九章三十三节的「听讼人」(mokiah,法庭词汇,意「中保」、「调停官」、「和解者」,同字在13:3译「理论」,13:15作「辩明」)不可解作预表基督。在古代近东诸国的神话里,每人皆有一神为他的「听讼人」,在天神集会时,为他作各样的申辩,使那人生活舒适愉快。注9此处意说约伯没有中保为他与神对簿公堂,判个是非曲直,真是含冤莫白。
(3) 九章三十三节下段的「两造按手」表示古代听讼人(法官)在两诉讼人身上按手,以示他们两人皆要顺服他的栽决。注10
D、求神示受苦之因(10:1-12)
1、 约伯虽承认没有听讼人为他说项,自己却心有不甘,鼓起余勇,向神提出最后质询,求神不要武断地定他的罪,反要指出他在何处得罪了神(2节的「争辩」一词rib是指法庭式的控诉)。
2、接着约伯向神提出数个问题,表示他认为神处事不当(注意五个「么」字)。
(1) 神所造的,欺压并藐视他,却光照恶人,这是大大的不公(10:3)。
(2) 神象世人般论断人只凭眼见,故定必肤浅(10:4)。
(3) 神有永恒的时间,他不用仓卒地把约伯入于罪里,涵义说,只要神花时间去查究他,他必定发觉约伯是无辜的(10:5-6)(10:7是补释,意说:「只是你知我是无罪的,但没有人能救我脱离你的手」,在「没有」字后加「人」字,并将「并」字改做「但」字),好象神定意要置他于地。
(4) 神费心将人塑造成材,象窑匠抟泥造器皿般,难道是为「毁灭」、「归尘土」(10:8-9)。
(5) 神苦心使约伯生下来,如奶成奶饼(乳酪),并以生命慈爱环绕约伯,难道就仅此为止(10:10-12)。
E、 神为何不放过他(10:13-22)
约伯继续锲而不舍地追问为何神仍不放过他,神应该待他公平正直,有罪则罚,有义则赦这样才对,但事实却非如此:
1、约伯认为,显然在神心中早有使他受苦意,使约伯百思不得其解(10:13-15)。
2、神象昂首的狮子追捕猎物般的对待他(10:16,此节见下文注解)。
3、在身体极度痛苦与精神极其困惑的心境下,约伯复述先前求死的心愿,只求神在他死前「停手宽容,使他稍得畅快」(10:18-22)。
补注
(1) 十章十三节的「这些事」是指约伯受苦的事,是神定意使他受苦。
(2) 十章十六节的「我昂首自得」(weegeh)有古卷作wegeeh(形容词,意「昂首自得地」),后者似较为适合上下文之意,全句意说:「昂首自得地(骄傲地),你(指神)追捕我如狮子,又「显奇能」(tithepalla)「攻击」(ki)我」注11(中译文似不够恰当)。
本段教训(9:1-10:22)
1、九至十章虽说是约伯对比勒达的回话,但主要却是约伯向神提出质询及表示不满,然而约伯的话语显出对神的态度异常放肆,他似是向神发脾气,就象一个受苦的孩童向父母撒娇一样。
2、表面看来,约伯似是攻击神,直指神处事不当,其实这正是他对神那赤子无伪信心的流露,他与神之间毫无隔阂,他可直截了当及无保留地向神表露真情。
3、在他对神的争辩里,他仍坚持自己有义,生活十分完全,他深信自己无辜。虽然目前看不到受苦的意义,又虽然将神的形象扭曲了,但他没有亵渎神、咒诅神。
4、 约伯将自己的遭遇分为两个时期,一是蒙爱的受造与蒙保守时期,那时他享受神赐的生命及慈爱,神与他的关系亲如父子;另一是他的受苦时期,此时约伯对神一反常态,对神在他受苦时不伸援手,又似对他处处刁难,使他坐卧不安,在身体与心灵双重煎熬下,他来到放弃生命的边缘,约伯的心境真令天下人同情。
5、神对约伯的投诉似「无动于衷」,其实他正等候适当的时机来临,便给予约伯清楚的教导,在此期间,神让环境做为信心的教师,锻炼约伯的忍耐和信心。
六、琐法第一次发言
(11:1-20)
A、背景介绍
1、在约伯三友中,琐法是最傲慢自负的,以利法注重个人经验,比勒达注重圣贤传统,琐法则注重自己意见,所以他的言论如家长训话式,象个权威主义者。
2、 琐法在旁聆听二友与约伯的对话,又目睹约伯态度「顽梗恶劣」,因而怒气填膺地讥评及谩骂约伯,说他「多咀多舌」(11:2),暗示他是虚妄的人(11:11)、空虚的人(11:12上),毫无知识(11:12中),象野驴的驹子(11:12下),所以他的言词是粗俗鲁莽,他来的本意是要安慰约伯,却反成了约伯的攻击者。
B、琐法的言论
1、重责约伯狂妄(11:1-6)
(1)琐法一开口便重责约伯冒犯四大天条:
1)多言多语(11:2)──约伯所言全是废话(岂称为义)。
2)夸大之言(11:3)──约伯所言全是伪语(夸语压人)。
3)戏笑人生(11:3)──约伯所言全是戏言(自取其辱)。
4)自以为是(11:4)──约伯所言全是自欺(自言没错)。
(2)接着琐法发出三大愿望,求神处治约伯:
1)愿神攻击约伯(11:5,「攻击你」immak意「反对你」)──意说,愿神反驳约伯的无稽。
2)愿神将智慧的奥秘指示约伯(11:6上)──意说约伯没有真智慧,言下之意说自己则有。
3)愿神追讨约伯的罪孽(11:6下)──意说现今神刑罚约伯比他犯的罪还少(神只罚约伯部分的罪)。
补注
(1) 琐法以真理道学家的姿态向约伯说话,以为约伯受苦还不够,还三愿神降重罚于他身上,真是冷酷无情有点「变态」。
(2) 十一章六节「他有诸般的智识」原文ki kiflayim lethushiyah,意「因为智识是双倍的」,双倍指深奥难明,言下之意表示约伯不会明白的(和合本虽译错,但意思可接受)。
2、赞神智慧难测(11:7-12)
(1) 接上文琐法谓神的智慧是双倍的,此段他大力颂赞神智慧难测,这是一段极优美的诗,是难得的佳作。在神学上异常纯正正统,但用在约伯身上则似「文不对题」。
(2) 琐法描述神的奇妙和伟大远超人的理解,他多次说「不能……你岂能……你还能……谁能」,这种轻视别人的语气着实使人恼怒,但他又怎能知道神有没有追讨约伯的罪呢?
(3) 他暗示约伯是「虚妄的人」(methe-shawe,意「空洞的人」,指没有头脑思想)及「空虚的人」(ish
nabub,意「空空的人」,指什么也没有,)象野驴的驹子(喻极其愚笨)。
补注
(1) 十一章十一节指人的罪孽,神虽不留意(意「追讨」),但他全是看见的,此言与使徒行传十七章三十节之意吻合。
(2) 十一章十二节全句应译为:「但空虚的人会获得知识,当野驴的驹子「生下」(yalad)人(adam)来」(意指这是不可能的);另一译法(原文一些字需修改):「当野驴(pere)生下家驴(ayir)来时,空虚的人便会获得知识」。
3、力劝约伯悔改(11:13-20)
(1) 与以利法的结语般(5:17-26),琐法在结束时力劝约伯悔改,共分四要点(11:13-14):
1)将心安正(参诗78:8、37,112:7)(动机)。
2)向主举手(方法)。
3)除掉罪孽(行为)。
4)不容非义(生活)(「帐棚」指家族)。
(2) 为鼓励约伯悔改,琐法指出对悔改者,神应许六大祝福(11:15-19):
1)仰起脸来──羞耻尽去(「斑点」喻羞耻)。
2)坚固无惧──心安理得(参9:28)。
3)苦楚忘记──精神正常(俗语「光阴如流水」今变成「苦忆如流水」)。
4)生活光明──黑暗悲哀飞逝,喜乐重回(参诗37:6)。
5)盼望稳固──内心平安,心情舒泰,无忧无虑。
6)多人蒙恩──约伯回复先前为社团之首的尊崇地位。
(3) 为促使约伯悔改,琐法软硬兼施,「软」者指神的祝福,「硬」者指神的审判,故他指出恶人的结局是可怕的,以此恐吓约伯悔悟(11:20)(此句也暗示琐法仍认定约伯是因犯罪而受苦的)。
七、约伯对琐法的回话
(12:1-14:22)
面对琐法粗俗无礼的控言,激起约伯剧烈的反应,故此他对琐法的回话也异常猛烈及冗长,充满失望与忿怒的心情,对友人的劝言更加不耐烦,所以他的回话有点紊乱,思想前后不一致。
约伯在此处的回话分为二段,前段对人(12:1-13:19),后段对神(13:20-14:22)。
A、有关琐法的言论(12:1-13:19)
1、讽刺朋友无知(12:1-12)
约伯反讥他们的无知(非琐法一人):
(1) 他们是「真子民」(意「贵族人」、「上流社会人士」),又象智慧的人,讽刺他们象是智慧的人,他们若死了,智慧也告消失了(12:2),并谓他们其实与自己不分伯仲(12:3上),况且他们的智慧人人知晓,无过人之处(12;3下),这话如冷水泼面,使琐法尴尬异常。
(2) 他们不明白约伯与神关系密切,反猛烈讥笑抨击及控告他(12:4)。
(3) 他们对在苦难中的人,不但没赋与同情之心,反多说风凉话(如打落水狗),将来必会遭同一报应(12:5)。
(4) 他们以为发达是蒙福,受苦是不义,但何以解释强盗亦称「惹神(怒)的人」兴旺,生活安逸(12:6),所谓恶人也发达,故不可用外面的成败论英雄。
(5) 他们当向万物学习(此处用「你」字,似是只针对琐法一人),万物的生命气息全在神手中(12:7-10),如耳朵试验
言语,上膛可品味,万物是人的教师,试验人是否真有智慧(12:11),其实年长的才真有智慧,暗示琐法的年纪及智商还未到有智慧的地步(12:12)。
补注
(1) 十二章一节的「子民」,是指上流上社会人士或社区中之德高望重之人。
(2) 十二章六节的「惹神的人」应改为「惹神怒的人」。
(3) 十二章十二节的「年老」及「寿高」虽有说是指「神」注12,但因此字(yesisim)只在约伯记中出现,而每次皆指人(参15:10,29:8,32:6),故本处亦该指人注13。
2、神才是真智者(12:13-25)
(1) 神才是智者,智能双全,人怎可与他比拟?神的权能在大自然界中彰显(12:13-15),也在世人中彰显,行事法则高深莫测,无人能知晓。
(2) 在此处,约伯列举甚多人物,如诱人的、被诱的、谋士、审判官、君王、祭司、有能的(指「有官职的人」)、忠信人、老人(长老)、贵胄(12:21,中译「君王」)、有力人(强壮者)、邦国、民中首领等等(全指国家的政客、地方官僚、祭司)的兴衰浮沉遂一描绘,个中底蕴,全是「神深奥的事」,使人堕入五里雾中,摸不着原委(12:16-25)。
(3) 约伯的要点在此欲指出,神改变人命运的方法──如突使智者变愚、君王成囚、囚犯做王等──完全根据神的自主权,与人的道德是非无关,故此琐法的主张「义人必得好结局」便甚难自圆其说。
补注
(1) 约伯不愧为一个世事观察家,他绝对明白世事的发生,甚多是出人意料的,人不能靠普通逻辑去理解之,这些全属神「奥秘的事」(12:22)。
(2) 若约伯三友的神学论据是正确的,这些国家政要皆受神祝福才对,但历史似乎粉碎他们的逻辑,他们应哑口无言(13:5),再思自己的指责是否合理才对(怎知又引起后来第二循环的辩论)。
3、视友言为无稽(13:1-12)
(1) 约伯视三友之言没有一点可取之处(13:1-2),他宁愿与神辩论也不愿与他们多谈(13:3),因他们太多妄论约伯。
(2) 约伯词锋异常尖锐,说三友是:
1)谎言专家(13:4上)。
2)害人庸医(13:4下)。
他们以为说的是金玉良言,但约伯视之为:
1)不义的话语(13:7上)──「不义」意「扭曲」。
2)诡诈的言语(13:7下)──「诡诈」意「虚假」。
3)徇情的话(13:8)──「徇情」指「谄媚」或 「行贿」之意。
4)欺哄之言(13:9)──「欺哄」即欺骗,以假乱真。
5)炉灰的箴言(13:12上)──「炉灰」指无生命及虚无。
6)淤泥的坚垒(13:12下)──不堪一击(「坚垒」字亦意「回答」,可译作「淤泥的回言」)
(3) 所以约伯宁愿他们闭口不言,反显出他们的智慧(13:5),否则神将降罪于他们(13:10-11)。
4、宁愿向神申诉(13:13-19)
(1) 约伯向友人表示,他宁愿他们听他分诉,他宁愿与神争辩也不愿与他们吵架,他说一切后果全自己负责,甚至被神击毙也在所不惜(13:13-15上)。纵使(将十五节的「必」改为「虽然」)神要他的生命,他仍要辩明他所行是对的(13:15下)。
(2) 约伯知道若能与神「理论」(wehokeha,法庭式的辩护,参13:3)、「辩明」(13:15与13:3的「理论」同字)、「陈明」(araketi,军事词汇,意(军兵)「结集」,指约伯搜集一切证物以申其直)(13:18),他有信心必获得神的「拯救」(指肉体得伸冤,即减轻痛苦,非指灵魂的得救)(13:16,此句的「要」字改为「便」字)。
(3) 约伯认为,若他的友人能细心听他辩诉,他们也会同意他是无辜的(13:17-18),他深信没有人可以与他辩论而不认同,若然,他也无话可说,死也是应该的(13:19)。
补注
(1) 约伯这种「视死如归」的精神令人钦佩,因为他仍深信自己未犯错却受苦,此点在他心中是一个永不能打开的结。
(2) 十三章十五节之意义有二意见:
a、 约伯死也不服气,就算神将他置于死地,他也不服,因他辩明自己清白的盼望也告吹了(如
RSV,JB,GNB,Moffatt,R.Zuck, D.Garland, AB及和合本等的译法)(原文根据Kethib)。
b、 他虽要死,却对神矢志不渝(如KJV,J.L.Gibson) (原文根据Qere)。
第一意见:约伯至死也埋怨神的情绪注14
第二意见:约伯完全信心的表现,这似乎更合约伯的灵性,也合智慧人对神的心态(参诗73:25-26);虽然他极度痛苦,却不至亵渎或弃绝神的地步注15。(3)此段再次表示,约伯对自己的无辜有绝对的把握。
本段教训(12:1-13:19)
1、约伯极不满三友的「辅导法」(13:4),他被三友疲劳轰炸,三友也忘记前来之目的,今约伯反指示三友如同辅导别人。
2、人生最难受的是被人冤枉,被人冤枉者怒气难伸,不是反唇相讥便是向神抱怨,在抱怨中是常觉自满,在反讥却反映自义,结果只激起更大的火花,非更大的亮光。
3、十三章十五节「他必杀我。我虽无指望,然而我在他面前还要辩明我所行的。」是一句至理明言。
4、约伯似乎过火,用词也过分(如13:4-12),友人也不甘罢休,结果越谈越糟(若约伯不是病夫一名,必定大打出手)。在被人误解时,脾气极其暴躁,需求神赐下平静的灵,才能在任何遭遇时皆处之泰然,安躺在神旨里。
B、有关与神的言论(13:20-14:22)
由十三章二十节起,约伯的词锋转移对象,他本是回答三友(因琐法言论激发),今他转向神,如先前多次的答辩后也跟着便转向神,如对以利法答辩后(7:12-21)、对比勒达答辩后(9:28-33,10:2-22)、对琐法后(13:20-14:22)。今次向神的申诉主要有二点:
1、求神广施怜悯(13:20-28)
约伯象一个可怜受屈的孩子,向父亲求情勿再责打。他先求神两件事,好使对话可以建立,否则无言应对,只有「躲开祢的面」(13:20-22);再求五件事(13:23-28),共七件:
(1) 把手缩回──勿再使他受害。
(2) 勿用惊惶恐吓──指身体的痛苦(参9:34)。
(3) 求神光照他,使他知道究竟有何罪孽(iniquities)、罪过(sins)、过犯(rebellion)、罪愆(sin)(13:23)──这四个有关罪的字形容人在各方面可犯的罪,也是大祭司在赎罪日按手在代罪羔羊身上所提及的罪(参利16:21)、
(4) 求神勿将他当做仇敌(13:24)、
(5) 求神勿使他再惊慌,他的心情象被风吹动的叶子及枯乾的碎秸(13:25),不堪一击(吹)。
(6) 求神勿使他担当幼年的罪而刑罚他(13:26),将他做罪犯般上了木狗,划定界限使他失去自由(13:27)。
(7) 求神可怜他如烂物或烂衣般的境况(死3:28)。
补注
(1)约伯将自己苦状向神频述,欲动神的悯情而放过他(约伯仍认为他的苦楚,是神施莫须有的刑罚在他身上)。
(2)
另一面约伯向神高呼「祢为何掩面、拿我做仇敌」(13:24),正是他对神仍存热爱的表示,甚欲与神恢复关系,和好如初。
2、悲叹人生空虚(14:1-22)
此段经文叙及约伯继续以「情」打动神的心,他描述人生的可怜苦境,至终被死亡吞灭,这样的人生有何指望,除非神向人施怜,否则人生注定悲苦一世。在三方面,约伯悲叹人生的空虚:
(1)人生苦短(14:1-6)
1)生命短促,如易凋花朵,如飞逝影子,患难众多,有何幸福可言,这般可怜的人,神何竟要他再受刑罚(14:1-3)。
2)生命污秽,本质败坏,这样为何神仍要罚他(14:4)。
3) 生命有年,寿数已被「限定」(herusim,意「定妥」,参王上20;40),求神勿使他受苦(「转眼不看他」,参7:,使他有「安息」(rasa,意「喜乐」),如雇工完结一天工作后的安歇(14:5-6)。
(2)死难复生(14:7-17)
1)人不如树,却如乾涸的江河,死而消灭,没有再生存的盼望,至天地没有人,人也复生无望(「天地废去,人永不苏醒」) (14:7-12)。
2) 约伯求神在他死后将他藏在阴间,直至神的忿怒过去,到那时记念他,使他能得伸冤。
3)在哀叹人死不能复生之际,约伯突然「异想天开」,求神在他「争战日子」(指「在生时的劳苦日子」,参七章二节,因「争战」字saba可指「劳役」)过后释放出来,到那时,约伯必回应神的呼唤,神也欣赏自己手所做的(14:13-15)。
4) 但如今神仍严密注意他的罪孽,他的过犯仍在囊中封严,无法逃逸(14:16-17)。
补注
(1) 十四章十四节的「释放」字(helifati,意「改变」、「复新」,在14:7同字译「发芽」)是个军事词汇,指新力军来到,替换老弱残兵,暗示约伯期待死后身体有改变,是个复原的改变,到那时,约伯便高兴地回应神的呼唤。
(2) 十四章十七节的「囊」字表示古人常将金钱或贵重物件放袋里(参创42:35;箴7:20),有些更加上火漆封印,以示罕贵或是官方性的物件。
(3) 指望灭绝(14:18-22)
1)
约伯以大自然的火山爆发、地震、洪水横流毁灭大地现象,形容神向世人所施的审判(14:18-20),人因死亡的缘故,导致骨肉之亲的分离,还懵然不知,但只知肉身的疼痛,心中的悲哀(14:21-22)。
2) 由「身上疼痛」这词的用途,可见这是在生时的痛苦注16, 非如有人说是指在阴间的受苦注17。
本段教训(10:1-14:22)
1、 琐法如先前二友般没有给予约伯一点的安慰,他是个权威主义者,凡与他意见不合的,特别是那些思想比他更渊博的,他便以强硬的态度对待,十一章二十节是琐法言论的总结,也是他别具用心地提醒约伯:他是有罪的,必须悔改方得复兴。
2、约伯的回答亦简单了结,他主要指出,不义的人却仍在安稳和富裕中生活,也没有任何的痛苦(参12:6),这是他不能理喻的,一切全是神所命定,人无可奈何(12:13-25)。
3、迫于无奈,约伯转回向神申诉,他将人生的苦短,死亡的现实、盼望的灭绝──他将这人生的空虚向神「禀告」,人生除「疼痛」及「悲哀」外,此外别无所有(14:22),此节是第一回合的对话的尾声,但是想不到约伯的朋友还有更厉害、更冷酷的攻击在后面要他去面对。
4、 至此为止,约伯与三友的对话暂告一段落。三友皆发表他们对「苦与罪」的意见,依据虽不一致,但主旨相同,约伯是因罪受苦,只有悔改才能从苦境转回。面对友人轮翻式的「围攻」,约伯非但不为所动,反心被激怒,遂与他们「周旋到底」,故此约伯陷在更大的苦境里。三友认为约伯仍执迷不悟,于是展开第二回合的「大辩论」。
────────
注
1 详论可参M.R.littleton,
‘Where
Job’s
‘Comforters’
Went Wrong’ , Sitting With Job, ed. R.B.Zuck, Baker, 1992,
pp.255-257; 此段引自原作者的When God Seems Far Away ,Harold Shaw, 1987, pp.79-88
2 T.H.Robinson原著,刘翼凌译,
约伯与友人,文艺,1978,1页。
3 如H.M.Morris, The
Remarkable Record of Job, Baker, 1988, p.66.
4 如焦源濂,炉灰中的懊悔,校园,1980,65页。
5 M.H.Pope, ‘Job’,
Anchor Bible, Doubleday, 1965, p.46.
6 焦源濂上引书72页。
7 R.B.Zuck, ‘Job’
Everyman’s Bible Commentary,
Moody, 1982,p.37.
8 同上书38页。
9 M.H.Pope同上书74-75页。
10 E.Dhorme, A
Commentary on the Book of Job, Nelson, 1984, p.144.I
11 Robert Gordis, The
Book of Job, Jewish Theological Seminary, 1978, p.144; M.H. Pope上引书页79;J.E.
Hartley, ‘Job’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Eerdmans,1988, p.188.
12
如W.W. Wiersbe, Be Patrent(‘Job’),
Victor, 1991, p.49.
13
如J.E. Hartley上引书210页,E.Dhorme上引书173页。
14 赞成此说的学者颇众,如J.E. Hartley; H.H.Rowley; E.Dhorme; M.H. Pope等。
15 赞成此说学者虽不及第一说的多,但其中以F.I. Anderson的见解最为铿锵有力,参氏著 ‘Job’
Tyndale Old Testament Commentary, IVP, 1977. P.166-167.
16
如J.E. Hartley上引书240页。
17
如R.B.Zuck上引书67页。
第五章
约伯与三友的对话
(第二回合)
15:1-21:34
一、序言
1、在第一回合的对话中,约伯三友说约伯受苦是因为他自己的罪而蒙受惩罚,虽然他们对他的罪一无所知,但基于他们的神学假设,他们已设定确他有罪。如今在第二回合中,他们的指控更严苛,言词更凌厉,态度更恶劣,忍耐度更削减。
2、在第二回合里,众人言论除琐法外,比第一回合较短,如下图分析:
第一回合 |
第二回合 |
|||
约伯三友 |
约伯 |
约伯三友 |
约伯 |
|
以利法 比勒达 琐法 |
48节 22节 20节 |
51节 57节 75节 |
35节 21节 29节 |
38节 29节 34节 |
3、此外,在第二回合里,约伯的辩词与先前不同;先前,他的答辩分为二部分,一部分对人,一部分对神;而在第二回合里,他的答辩只是向神这一方面。
4、约伯三友在第二回合里,集中火力攻击约伯因罪而受苦,如恶人得报应般;而约伯仍坚称自己无辜,也不接受友人的责备及劝他应悔改,于是,第二回合的对话在内容方面与先前差别不大,只是气氛更为紧张,火药味弥漫其间。
二、以利法第二次发言
(15:1-35)
以利法见自己与两位好友的「善言」非但没被约伯接受,更给他讥讽践踏,使他不禁怒火中烧,以致这位属灵长者也失去对受苦者当有的温柔和安慰,开始严厉地重责约伯,他认定约伯是无药可救的人,因此没有再劝约伯悔改,只一味盲目地指责他,并以恶人的收场喻约伯的收场,以利法已逐步离开他前来探望约伯的目的,他的言论主要可分两大点:
A、严责约伯自信傲慢(15:1-16)
1、责其虚言伪语(15:1-6)
(1) 以利法称约伯之言为「虚空之言」、「无益的话」、「无济于事的言语」、「诡诈人的舌头」,犹如用「东风充满肚腹」(15:1-3),此表现等于废弃敬畏神、阻止敬虔的心,是受罪孽所指教,自定己罪(15:4-6)。
(2) 故此,以利法断言约伯绝不是智慧人,也不是敬畏神的敬虔人,更不是义人(非智、非虔、非义)。
(3)
以利法犹如泼妇骂街,指着约伯的鼻子臭骂一顿。
2、责其自视过高(15:7-16)
在本段里,以利法用五个问题向约伯挑战(本文用正面方式表达),意欲堵塞他的口,亦意在指出他过分自负,实是不智之举:
(1) 约伯非头生,也后于创造(人愈老愈得智慧),故不会先得智慧(15:7)。
(2) 约伯非独得神的密旨,将智慧全部囊括(15:8)。
(3) 约伯没有一点是三友不知的(15:9),在三友的亲友中有比约伯年长智高的,故论智慧,约伯还是末学之辈(15:10)。
(4) 约伯不以神的安慰为满足(15:11,此节表示以利法显然以己是神的特使自居),心被「夺去」(lagah,中译「逼去」;意说他没有理智行事),眼睛冒火,面露凶光,口出狂言反对神(15:12-13)。
(5) 约伯无法自洁,更无法自称为义,因天使(「众圣者」)「和诸天」(weshamayim)在神面前也不洁净,何况是世人(15:14-16)。
B、严诘约伯留意恶人收场(15:17-35)
1、以利法本着自己对人生的观察(4:8,15:17)向约伯进言,他认为智者之知识是从历代传授下来的真理,没有外邦异族的思想搀杂,传统是纯正的真理,所以他的言论是「指示式的」,约伯需「洗耳恭听」(15:17-19)。这次他详论恶人的结局,皆在说服约伯悔改。注1
2、在以利法口中,「恶人」是「强暴人」(15:20),「不敬虔之辈」、「受贿赂的人」(15:34)。他们的特惩及收场如下,言外之意若约伯不悔改,前途也一样(共十七样,浓缩为十):
(1) 一生劬劳痛苦(15:20)。
(2) 心神恍惚,疑神疑鬼,风声鹤唳,杯弓蛇影(15:21上)。
(3) 恶人自有恶报,恶人自有恶人磨(15:21下)。
(4) 怕人伏击,报仇雪恨(15:22)。
(5) 飘流乞食,灾殃为他预备(15:23「在他手边」原文另有版本作「灾殃」,参12:5,30:24,31:29)。
(6) 心惊胆战,如君王出战时怕死的心情(15:24)。
(7) 摒弃神、攻击神、藐视神(15;25-27)、向神骄傲放肆。
(8) 财富尽失,生活无助,陷于困境(15:28-30)
(9) 自欺欺人,一事无成(15:31-33)。
(10) 绝子绝孙,宗室(帐棚)败落,正是恶有恶报(15:34-35;15:34的「贿赂」字可意「败坏」)。
三、约伯第二次对以利法的回话
(16:1-17:16)
以利法「痛斥」约伯一番后,引起约伯极尖锐的反驳,他的反唇相讥也是无可奈何的,共分三点,即三个失望:
(1)对人(16:1-5)。
(2)对神(16:6-22)。
(3)对前途(17;1-16)。
A、对友人的失望(16:1-5)
1、约伯称三友为「叫人愁烦的安慰者」,所说之言全是「虚空的话」(dibre rush, 意「空气的话」,这也是以利法及比勒达讥讽约伯所用的词汇,参8:2,15:2),若是他与他们易地而处,他也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16;1-4)。
2、虽然约伯之友对他凌厉责备,但他自信不会「报复性」地对待他们,反以真正安慰者的身分坚固他们(16:5)。
B、对神的埋怨(16:6-22)
1、约伯承认话多并不能解决问题(16:6),因为问题的根源在于神,于是他情不自禁地列出对神的埋怨:
(1) 神使他困倦,使亲友远离他(16:7)。
(2) 神使他肉体「乾瘪」(qamat,亦可意「抓住」如中译,不过「乾瘪」与「枯瘦」(kahashi)为相连字),以之「见证」他有罪行而受苦(16:8)。
(3) 约伯又用「发怒」、「撕裂」、「逼迫」、「切齿」、「怒目」、「打脸」、「羞辱」、「攻击」、「交给」、「扔到」、「折断」、「掐住」、「摔碎」、「立箭靶」、「弓箭手环绕」、「破裂」(三次)、「不留情」、「倾胆」等词汇来形容神象疯狂的恶兽,将他撕个支离破碎,体无完肤;又如同勇士挥军直闯无法抵御外敌的城市,入城后肆意屠城杀戮(16:9-14)。
(4) 在痛苦中,约伯将麻布(志哀)缝在皮肤上(喻悲哀生长在身上),又如同落败的有角兽,将角藏在地里(喻失败、投降、无能)。他将头藏在尘土中(16:15),他的哀痛使他脸有死色(16:16),虽然他经过这一切的痛苦,他仍坚信自己无辜(16:17)。
2、约伯深知自己清白,据此他向天地表心迹:
(1) 他先向地发出哀求,求地不要庶盖他的血,使他死后可得伸冤(16:18;参创4:10)。
(2) 他又指出在天有「见证」、有「中保」可以为他昭雪清白(16:19),地上永友虽讥诮他,但他带泪向神直诉(16:20)。
(3) 他愿有人为他向神辩白,否则他死得甚冤枉(16:21-22)。
注解
(1) 十六章十九节的「现今」字后面有「看哪」(hinneh,中文漏译),引出下文的重要性。「见证」(edi)与「中保」(sahedi)为平行句的同义词(参创31:47),即法庭中的「辩护律师」,此字可译「传语师」,如创世记四十二章二十三节;「法庭翻译官」如约伯记三十三章二十三节;「代言人」如:以赛亚书四十三章二十七节(此节和合本译「师傅」)。
(2) 但这中保是谁,学者臆测有三:1)他是神的第二位格,即道成肉身的基督注2;2)他是将来一位「见证人」、「申辩者」,如十六章二十一节所说那类人注3;3)他是神,指神的「信实」、「公义」注4。
第二解说较合理,因为约伯一直控诉神不理会他,故此神不会是他的中保,在地上也没有中保(参9:33),但他仍然深信总有一天,在神的面前会有「中保」、「见证人」,那时他的案件会水落石出,沉冤大白。
(3) 约伯带着眼泪向神哭诉,因地上的友人皆讥诮他,不禁悲哀自己的清白无法昭雪,但他仍不放弃向神求情(16:20-21)。
C、对前途悲观(17:1-16)
1、约伯对前途抱悲观态度,他的心情「时好时坏」,有时信心如闪电般一闪而逝,心中的苦闷悲情仍被笼罩在黑暗中。
2、本段仍叙述约伯在自己的忧苦中自怨自艾,其中悲观的字眼充塞在他口中,如「如灵消耗」、「日子灭尽」、「坟墓预备好了」、「民中笑谈」、「眼睛昏花」、「百体象影」、「盼望断绝」、「阴府为房屋」、「朽坏与虫为父母」,这些言词表示他对生命悲痛欲绝。
3、可喜的是他仍奋力自勉:「义人要持守所行的道,手洁的人要力上加力。」(17:9)这是异常难得的,尤其是在那种情况下约伯仍能将此种人生目标表现出来。
补注
(1) 十七章三节的「凭据」是法庭词汇,指「保释金」,但除神外,约伯表示没有人能为他击掌立约了。「击掌」是古代立约仪式之一(参箴6:1,11:15,17:18,22:26)。
(2) 十七章五节意说,任何人为求确立一己之说而弃掉朋友的,必祸及下一代。
(3) 十七章八节似是三友的说话,他们自称是正直的人,看见约伯的执拗而惊奇,他们自视为无辜的人,今却起来
攻击有罪的约伯。
本段教训(15:1-17:16)
1、以利法对约伯的态度更表不满,致言词越尖刻、严厉,但此举使他失去「安慰者的风范」,他是由安慰师变成检控官。
2、约伯也忍无可忍地反斥以利法的「痛斥」,当中插入对神的抱怨及对前途的悲观,这也是情不自禁的,因为约伯仍是血肉之躯,认为前途黯淡是必然的心情。
3、在表示清白时,约伯坚强的信念象闪电般一闪而逝,但他深信在天上将有「见证人」、「中保」,为他申辩;在新约时代,信徒有主耶稣作天上的中保,便能坦然无惧地到神面前,因有这位中保为我们万事代求。
四、比勒达第二次发言
(18:1-21)
比勒达是崇尚传统的学者,在第一次发言时,他已表明强硬的立场,如今旧调重弹,只加重语气,将恶人的结局描述得更恐怖,他的「训词」是两回合六篇言论中最短的(只21节)。他意欲藉着恫吓支持自己「理直气壮」的言论,其要点可分为两方面:
A、再责约伯(18:1-4)
比勒达再责约伯,分四点:
1、约伯语多不休,又无智慧,故对话甚难成立(18:2)。
2、 约伯视朋友为污秽的畜生(18:3,「污秽」taman,意「愚蠢」;「畜生」behemath,意「牛群」,可包括其他家畜,如猪豕,象俗语:「蠢如猪」)。
3、 约伯的怒气只是自毁(18:4上),此言似是回应约伯在十六章九节埋怨神在怒中撕裂他的话。
4、 约伯盲目期待神为他移天动地(18;4下),如同神不用约伯悔改复原他,那样的盲目期待。
B、恶人收场(18:5-21)
比勒达以恶人收场喻约伯不悔改的收场:
1、恶人丰盛变虚无(18:5-6)
(1) 恶人亮光(喻「丰盛」)必熄灭(似是回答约伯在12:6所言)(参箴13:9),其帐棚上的灯光也同一命运(帐棚上的灯喻生活安逸及丰富,此处灯光熄灭喻身后萧条)。
(2)「灯光」在旧约常喻生命(3:20)、财富(22:28)及喜乐,黑暗喻损失、灭亡(15:30)、悲哀、死亡(3:5),此两节叙述恶人生活的丰盛化为乌有。
2、恶人生命终灭亡(18:7-21)
(1) 恶人的路多「困难」(yeseru,字根sarar,意「抽筋」,喻「多难多灾」,中译「狭窄」),甚多计谋作茧自缚(18:7),或中了他人的诡计(18:8-10),使他惊恐非常,生活在四面楚歌、杯弓蛇影之中,至终引至「惊吓的王」(喻死亡)那里去(18:11-14)。
(2) 他的住处被「虚无」(原文lo)霸占,硫磺撒在其上(喻长久性的荒芜,没有东西可种植),一切皆枯乾至根本(18:15-16)。
(3) 恶人的灭亡是彻底性,他的存在再无人记念,他甚至被撵出世界之外(18:17-18),他绝子绝孙(18:19),他全然灭绝,使后来的日子也惊骇「他的日子」(拟人法喻死亡)(18:20),这就是不义之人即不认识神者的收场。
补注
(1) 「亮光 」及「脚步」皆喻「生命」,故此「熄灭」、「黑暗」、「绊倒」、「擒获」、「羁绊」等可喻「死亡」。本段描绘恶人的祸患异常生动,文字的运用脱俗,如「土中活扣」、「死亡的长子」、「惊吓的王」、「下根枯乾」、「上枝剪除」等,实在是佳言妙语。
(2) 十八章二十节的「以后来的」(aharonim)及「以前去的」(qadmonim)分别可意「西方的人」及「东方的人」注5,全句意说恶人的收场使东西两方的人皆惊骇不已。
五、约伯第二次对比勒达的回话
(19:1-29)
约伯此次的回话是他三回合中最精采的,也是全约伯记中最动人的,在此章里,约伯除了一直以来类似的反驳,埋怨之外,他忽然表示他确信有一位「救赎主活着」,还在死后可以「在肉体之外得见神」(19:25-26)。此信仰的宣告使约伯凌驾他友人之上,不仅如此,他的宣告更是一个崭新的启示,是当时人没有的信念。
约伯对比勒达第二次的回答可分为三主要论点:
A、反责友人无情(19:1-6)
1、约伯谓友人十次用言语扰乱与压碎他,说他有错(「十次」喻「多次」,参创31:7;利26:26;民14:22;撒上1:8,因迄今三友只说了五次)(19:2-3),但约伯却说「若真有错,错在自己」(19:4),涵义说与他们无关,他们不必管闲事。
2、若要定罪,是神作主,绝不容人置辩的(19:6),涵义说他们该找神理论才对。
B、苦难是因受神攻击(19:7-22)
1、约伯续控告神用各样方式攻击他,既不听他申诉,也对他不公(19:7),又使他走投无路,陷于绝境(19:8),名誉地位全剥夺(19:9);神更全军出击,务置他死地而后已(19:10-12)。
2、继而约伯投诉神使他的「弟兄」、「亲戚」、「密友」、「寄居的」、「使女」、「仆人」、「妻子」、「同胞」、「小孩」、「平日所爱的人」等与他「疏远」、「断绝」、「忘记」、「为外人」、「厌恶」、「憎嫌」、「藐视」、「嘲笑」、「憎恶」、「翻脸」(19:13-19),其中有骨肉之亲、良朋密友、枕边发妻、寄人篱下的、天真孩童等都纷纷疏远他,相信使约伯最痛心是共患难的妻子也厌恶他,约伯真是尝尽人间冷酷、世态炎凉的滋味。
3、受苦人被家庭抛弃,被社会定罪是极其难受的;看到自己骨瘦如柴,牙床脱落,约伯不禁声泪俱下地悲喊:「我的朋友啊!可怜我,可怜我……」,「为何象神那样无情对我呢」(19:20-22)。
C、自信冤情必得昭雪(19:23-29)
1、约伯盼望他的冤情永久记录下来,因没有人肯相信他的无辜,但他相信历史会为他伸冤,是非曲直留给后代置评(19:23-24)。
2、突然地,约伯表示一个深切的信念,他相信他的「救赎主」(goel,此字意义甚丰,其本意「至近亲属」,其主要责任在「赎回」(指神)是活着的,在「末了」(整件事情的结束),他必能站在「地上」(afar,指「尘土」,如2:8),意说神必会替他伸冤昭雪(19:25);他又相信他死后必得见神,意指神会为他伸冤(19:26-27)。
3、在结束他的答辩时,约伯警告三友,不要盲目定他的罪,说他是「惹事的根」,因他们如此行必遭神的报应(19:28-29)。
补注
(1) 十九章二十五节「救赎主」(goel,意「至近亲属」)在旧约里有数个用途:
a、这位亲属有为已死亲人赎回产业(如利25:25;得2:20,3:9)、偿还旧账(如利25:23-24、39-55)、报血仇(如民35:19;申19:6-12,25:5-19;撒下14:11;王上16:11),或生子立后的义务(书2:3-6;撒下14:11)。
b、他亦有为近亲作诉讼案件之「辩护人」的责任(诗119:154;耶50:34;哀3:58-59;箴23:11)。
c、 这字也是神的一个名称(出6:6,15:13;诗74:2,77:15;赛41:14,44:24,49:7-9、26)。故在此处,「救赎主」一词似含有「中保」、「见证人」(参16:19)、「听讼人」(参9:33)等的意义。
(2) 然而这位「救赎主」是谁,学者意见分二:
a、他是神的第二位格神,即道成肉身的弥赛亚。
b、他是神,是约伯一直以来埋怨、控告、诉苦的对象(此解说似较合理)。
全句意说,约伯相信神永活,他可成为他的「救赎主」(公证人),虽在约伯死后,仍能替他辩护,使他的冤情得雪。
(3) 十九章二十五节的「末了」(aharon)一词虽有时是指世界之末之意,但约伯在此处似是指他死后的时日,或整件事情的结束,非指末世之时。
(4) 十九章二十五节的「站在地上」意「站在尘土之上」,喻约伯在尘土上刮疮之苦,神将会替他伸冤,他不用在尘堆中苦捱,他可站立起来,一洗前垢。
(5) 十九章二十六节的「肉体之外」是指死后或活着的境况,学者意见有三:
a、 约伯从死而复活,得见神为他伸冤(这多是古教父之见,如罗马的革利免、奥利根、耶柔米)。
b、 约伯从坟墓里的灵魂得见神为他伸冤(这多是犹太拉比传统之见,参禧年书23:30-31)注6。
c、 约伯在死前神为他伸冤(这多是近代学者之见注7,如J.E.Hartley),此见将「肉体之外」解作「从肉体的角度看」(from the flesh,如19:27),而「皮肉灭绝」的「灭绝」(naqaf,意「撕下」,同字在赛17:6,24:13译为树木被「打乘」,在赛10:34作「砍伐」树木,即树皮被撕下来)是指约伯的毒疮使他皮肉糜烂,全句期待约伯身体复元,冤情昭雪。
本段教训(18:1-19:29)
1、比勒达第二次发言已到辞穷阶段,所以词锋凌厉无比。人在词穷时必爱挖苦他人,并句句中伤对方,以对方之知处为攻击对象。比勒达的言词正是安慰者的禁戒。
2、在反驳辩词中,约伯也错怪了神,因为他的苦不是神加的,乃是撒但加的。神的手对他的儿女而言,是爱顾的手、呵护的手、医治的手、拯救的手,总有一天,神会将一切眼泪亲手抹去,他使人在夜间歌唱。
六、琐法第二次发言
(20:1-29)
琐法在第一次发言后立遭约伯猛烈还击(参12:2-3、7,13:2、4-5、7-12),使他自尊尽失,颜面无光,因此他心中早已怒火填膺,今时机一到,便急忙发言,其词锋尖利,报复心态极强,这次他的要点可分两方面:
A、恶人夸胜只暂时(20:1-19)
1、 琐法承认,恶人的福乐只是暂时的,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20:4-5),即使他的尊荣上达高天,终归如粪土般(20:6-7),转瞬间,一切化为乌有(20:8-9)。
2、恶人的儿女要沦为乞丐中的乞丐(20:10),他讹诈回来的钱财,神要向他追讨(20:15),一切转眼成空;他的不义成了致命的虺蛇毒气(20:16),他永远无法享受欢乐的滋味(20:18)。
B、恶人报应必速临(20:20-29)
1、在本段里,琐法三次述说恶人所拥有的没有一样能持守(20:20-21;三个「不」字),不是给人抢夺(20:22),便是遭神忿怒的审判(20:23),他不能躲避神的铁器(指刀剑)弓箭(20:24-25),天地都起来攻击他(「天地」召唤,符合近东宗主藩属国签约格式之一),他一生的积蓄产业,一下子便归于乌有(20:26-28)。
2、二十章二十九节是琐法的结论,是神为恶人所定的分。
七、约伯第二次对琐法的回话
(21:1-34)
由于琐法强调恶人必得「现世报」的立论,约伯立刻提出「事实胜于雄辩」的观点,乃是甚多恶人犯了恶事,不但逍遥法外,还似尽享其成(其恶)。约伯的反论可分为两点:
A、愿友人细听反辩(21:1-6)
1、约伯愿友人听他回话,就算是他们所给予的安慰(21:1-2)(「闭口不言算是安慰」,使友人啼笑皆非)。
2、约伯表示他最大的困惑不是朋友之言,而是不明白神为何如此待他,故此他焦急异常(21:4),每逢想到神似是离开他了,又似不替他伸冤,他就惧怕惊惶(21:6)。
B、反驳恶人受苦论(21:7-34)
1、恶人诸事亨通(21:7-16)
约伯在多方面指出,恶人并不象琐法刚提到的生命短暂、报应速临,反而:
(1) 长寿力壮(21:7)。
(2) 儿孙满堂(21:8)。
(3) 家宅平安(21:9)。
(4) 事业顺利(21:10)。
(5) 纵情享乐(21:11-12)。
(6) 生死皆安(21:13,「转眼下阴间」意「无久病之苦而死」)。
(7) 藐视真神(21:14-15)。
小结(21:16)
在论及恶人诸事亨通时,约伯稍顿了一口气,说恶人的亨通也非靠自己的功劳(暗示有神的祝福),但自己却不与他们同起同坐,完全不羡慕他们,这番话是何等傲人,是信心的实在(参诗1:1)。
2、恶人甚少遭报(21:17-22)
约伯以四个「何尝」指出恶人甚少遇见灾祸(21:17-18),若说他们的儿女也该受报应,约伯认为反不如他们本身遭报还好,这样可使恶人知道自己的过失,亲尝自己犯罪的结果(21:19-21)。
小结(21:22)
神有审判世人的权能,无人能作他的教师,表示恶人的审判在神的手中。
补注
(1) 廿一章十七节的「灯」字象惩丰盛的生命,熄灭表示突遭神的审判(参箴13:9,20:20,24:20)。
(2) 廿一章廿二节的「在高位的」原文ramin有三意:
a、 指神;b、指苍天(如诗78:69,中译「永存之地」);c、指天使。
第三意见似较合理;全节意说连那些住在至高处的天使也在神的审判之下(参4:18,15:15),何况恶人。
(3)
简言之,琐法的辩词逐一被约伯破解,如下图分析注8:
琐法言论(20章) |
约伯答辩(21章) |
20:7 20:5 20:6、11 20:26 20:21、23、28 20:23、28 20:10 20:15、17-18 20:27 20:10;21:19 20:7-9 |
21:7 21:7 21:7 21:8 21:9、10 21:9 21:11-12 21:13 21:14-15 21:19-21 21:32-33 |
3、恶人生命难预料(21:23-26)
此段表示,有人一生一帆风顺,有人一生荆棘满途,似乎死亡就结束一切(21:23-26,28:32),一生的祸福与善恶似无大关系。
小结(21:27)
所以约伯谓他的朋友不应耍诡计诬害他(21:27)。
4、恶人福寿全归(21:28-34)
约伯反驳友人,他们曾谓恶人房屋财产转眼间荡然无存(21:28),约伯却谓:你们有没有向路人询问过,恶人在祸患日子里,竟能逃生,并没遭天谴、报应(21:29-31),他们死时极具哀荣,殡葬场面浩大(21:32),坟地是福地(甘甜),不少恶人的坟地是如此的(21:33)。故约伯谓三友的「恶人的享乐是暂的」这理论是错谬的,怎成安慰(21:34)?
小结(21:34)
此节总括以上所论,约伯谓三友所言全是「错谬」(maal,意「悖逆」、「不忠」,如在婚姻事上,参民5:12、27;或在对神的关系上,参申32:51),他们的安慰是虚空的(「徒然」原文即「虚空」)。
本段教训(21:1-21:34)
1、琐法重视物质的得失,并将之看作神忿怒的报应,因此也暗示约伯是个惟利是图的罪人,他不知道约伯在倾家荡产后依然敬拜称颂神(1:21),他哪里晓得属灵人甘愿丢弃万事也不愿意放弃神。
2、琐法的「现世报」观念将世间的痛苦问题看得太简化,主因是他视神太简单,以为神对罪人是一错就罚,一怒就毁灭,他忘记神是「有恩典、有怜悯、不轻易发怒,且有丰盛慈爱」的神(参出34:6-7)。
3、在约伯反驳琐法的辩词中,他的态度是使人羡慕的,他的立场:「恶人所谋定的离我很远」(21:16)是句肯定的信心宣言,他仍然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事情的真相总会水落石出,甚至在死后神也会为他伸冤(参19:25-26)。
────────────
注
1 David Garland, ‘Job’,
A Study Guide,Zondervan, 1971,p.50.
2 如N.L.Geisler, Christ:The Theme of the Bible,
Moody,1968,p.95.
3 如M.H.Pope, “job’,
Anchor Bible, Doubleday, 1965, p.118;R.B.Zuck, ‘Job’,
Everyman’s Bible Commentary,Moody,
1982,p.78; A.B.Davidson, ‘Job’,
Cambridge Bible for Schools and Colleges,Cambridge Univ.Press, 1884,
p.124.
4 如J.E.Hartley, ‘Job’,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Eerdmans, 1988,p.264; F.I.Anderson, ‘Job’
Tyndale Old Testament Commentary,IVP, 1977, p.182; E.Dhorme, A
Commentary on the Book of Job,Nelson, 1984, p.239.
5 J.E.Hartley上引书280页。
6 这也是R.B.Zuck的意见,上引书91页;同作者著,
‘Job’,
Bible Knowledge Commentary, I, Victor,1985, p.741及 ‘The
Certainty of Seeing God: A Brief Exposition of Job 19:23-29’,
Sitting with Job,Baker,1992, p.280.
7 如J.E. Hartley上引书296页。
8 R.B.Zuck上引书98页。
第六章
约伯与三友的对话
(第三回合)
22:1-26:14
一、序言
1、在这第三回合的对话里,约伯三友的「神学立场」仍然坚决确认约伯受苦是因犯罪之故,只是在语气上更变本加厉;在第一次时,他们旁征博引暗示约伯犯罪;第二次,他们异口同声谓约伯有罪;在第三次时,他们直接指责约伯犯了罪,如下图分析:
回合 |
三友态度 |
共用经节 |
约伯回话经节 |
第一 |
旁征博引 |
90 |
183 |
第二 |
异口同声 |
85 |
91 |
第三 |
直接指责 |
36 |
56 |
2、在这第三回合里,以利法及比勒达的言词是三次中最短的,琐法则完全闭口不言,而每次约伯皆针锋相对地反驳他们,以致这回合的对话气氛是三次中最有火药味的,如下图分析;
第三回合 |
||
约伯三友 |
约伯 |
|
以利法 |
30节 |
42节 |
比勒达 |
6节 |
14节 |
琐法 |
缄默 |
没有回话 |
3、在三回合对话里,约伯对三友的友应符合一个既定的文学格式:
|
特征 |
对友失望 |
颂神伟大 |
对神失望 |
厌恶生命 |
求神伸冤 |
第一回合 |
对 (以) |
6:14-30 |
- |
7:11-19 |
6:8-13 7:1-10 |
7:20-21 |
对 (比) |
- |
9:1-12 |
9:13-10:17 |
10:18-22 |
- |
|
对 (琐) |
12:1-3 13:1-12 |
12:7-25 |
12:4-6 |
14:1-22 |
13:13-19 |
|
第二回合 |
对 (以) |
16:1-5 17:3-5 |
- |
16:6-17 |
17:6-16 |
16:18-17:2 |
对 (比) |
19:1-4 |
19:28-29 |
19:5-22 |
- |
19:23-27 |
|
对 (琐) |
21:1-6 |
21:19-22 |
21:7-18,23 |
- |
- |
|
第三回合 |
对 (以) |
- |
23:8-17 |
24:1-17 |
- |
23:1-7 |
对 (比) |
26:1-4 |
26:5-27:12 28:1-28 |
- |
29-30 章 |
31章 |
|
对 (琐) |
- |
- |
- |
- |
- |
二、以利法第三次发言
(22:1-30)
以利法的言词异常激烈,他不象第一回合的温和有礼,也不象第二回合之「冲锋陷阵式」的指责,如今他简直把约伯视作仇人般对待。他的控词分三点:
A、约伯误会神(22;1-4)
1、以利法一开始便一连串地诘问约伯,说有谁的行为使神受益,神不会因约伯的公义、敬畏而降罪于他的,言下之意乃是,约伯受灾祸是因他犯罪之故。
2、二十二章二节下段的「智慧人但能有益于己」一言的「但能」(but can)应改作「不能」(nor can),「己」字是指神,应改作「他」,全句意说:「连智慧人的行为也不能使神受益」注1。
B、约伯犯罪多(22:5-20)
以利法坚信神降灾于罪人,而约伯受苦,全因犯罪之故,所以他肯定约伯是穷凶恶极的大罪人(22:5),接着他向约伯滥施诬告,将约伯视为一个「为富不仁」、心狠手辣的丧心病狂者。
1、剥削穷人(22:6-7)
约伯对弟兄、贫寒人、困乏人、饥饿人等人无故剥削,无情敲诈,对无助者亦毫无同情之心。
2、欺凌寡妇(22:8-11)
约伯是个有权势的尊贵人、大地主(22:8),故常仗势欺人,连对寡妇、孤儿、也不伸出援助的手(22:9),难怪约伯备受天谴(22:10-11)。
3、对神狂妄(22:12-20)
神是高越星宿的(22:12),但约伯竟然宣称神非无所不知(22:13-14)。约伯的狂妄犹如挪亚洪水时代的恶人,漠视神,结果遭受神的审判(22:15-16),这些恶人在他们的时代向神发出狂言,但他们的结局必被剪除烧灭(22:17-20)。
补注
(1) 以利法气冲冲地将约伯的罪行数列出来,但这些所谓的罪行全无根据,全是以利法虚构捏造出来的诬告,可见这位属灵长者越说越离谱,约伯真是哑子吃黄莲,为之气结。
(2) 廿二章第八节的「有能力的人」及「尊贵的人」是指约伯自己(以利法的诬告),因此两句没有主词,主词从上文(22:7)的「你」而来,全节意说:「你是在地上有能力的人,是住在其中的尊贵人」。
(3) 廿二章十三至十四节是捏造诬告约伯的妄言,因约伯早在廿一章廿二节就声明神的无所不知,以利法所言全是牵强附会。约伯从未否定神审判大地之能,只是对神未审判大地而感困惑。
C、约伯需悔改(22:21-30)
以利法痛斥约伯一番后,随即以属灵长者之姿态劝勉约伯悔改,但因他先前的捏造诬告已刺伤了约伯的心,以利法的规劝似不被约伯接纳,这是意料中之事;本段话虽未能对症下药,却是以利法三回合发言中最动人的一段,主题的核心有劝勉及应许两部分交替出现。
1、劝勉之言(22:21-26)
(1) 认识神(22:21上),领受教训,将神话语存在心中(22:22)。
(2) 归向神,远除不义(22:23上)。
(3) 丢弃世上财富(22:24),一生以神为乐(22:26)。
(4) 向神祷告还愿(22:27上),对神谦卑(22:29下)。
2、应许之言(22:27-30)
(1) 得平安,福气必临(22:21下),生命必得建立(指所失去的必重得)(22:23下)。
(2) 神作为珍宝(22:25)。(「以利法」意指「神是我的珍宝」)。
(3) 祷告蒙允(22:27下),一切定意所做的皆成就(22:28上),凡事亨通(22:28下-29上)。
(4) 有过必蒙拯救(22:30)(拯救包括赦免)。
三、约伯第三次对以利法的回话
(23:1-24:25)
约伯虽再遭以利法痛骂,他的回话却异常镇静,没有激烈的反驳,只淡然自辩。辩词集中在两方面:个人所受的对待不公平,世界太多不公平的事,所以他的主题乃是:
A、神的作为高深莫测(23:1-17)
1、约伯没有为以利法对他的诬告而作反驳,只是期盼能亲自到神面前,向神辩白,因为友人只是盲目地定他的罪,他有如「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的感慨(23:1-4)。
2、约伯深信神不会蛮不讲理,他会仔细听他申诉,并判他无罪,如此即可封住三友(「那审判我的」)之口(23:5-7)。
3、只是神在哪里?前后左右似乎都寻不见,神与约伯似在玩一个「宇宙性捉迷藏的游戏」注2,这是令约伯最感苦恼的(23:8-9)。
4、无论神在那里,他都深信神知道他所行的路,故他自勉在试炼中要坚守主道,一直到底(23:10-12)。
5、二十三章十至十二节在约伯心中突然闪亮,却转瞬而逝,接着约伯仍认为神故意使他受苦,这苦楚仍未完毕,使他惊惶丧胆(23:13-16),他的恐惧非因更多苦难在前头,而是不明白为何神如此待他(23:17)。
B、神不理会世界混乱(24:1-25)
约伯从不明白神为何让他受苦,转而问神为何不理会世界的混乱,如果神是赏善罚恶的,为何世界仍充满那么多不公平的事。约伯的抱怨可分三点:
1、神既已定期罚恶,为何仍不执行(24:1)
2、罪人恶行举例(24:2-17)
(1) 挪移地界(24:2上)。
(2) 抢夺群畜(24:2下)。
(3) 欺凌孤儿寡妇(24:3)。
(4) 迫使穷人铤而走险(24:4)或行乞度日,无藏身之所,亦无蔽体之衣(24:5-8)。
(5) 强抢婴孩(可能是那些狠心的债主)(24:9上)或穷人衣物(24:9下),使受害者苦不堪言(24:10-12)。
(6)
此外杀人放火,奸淫邪盗,无恶不作的事充斥整个世界(24:13-17)(此段指刑事性的罪行,criminal cases,如上文24:2-11是指民事性的罪行,civil
injustices)。
3、深信恶人必遭报应(24:18-25)
(1) 恶人生命财富只是短暂的(24:18,「不再走葡萄的路」指不再丰盛)。
(2) 阴间等候消灭他们(24:19-20)。
(3) 他的恶行必遭神施报应(24:21-25)。
补注
(1) 二十四章二十二节上半句的「保全」(mashak,意「引诱」,如RSV;或「拖走」,如NIV),此句意「但神拖走有势力的人」,指恶人受神审判;下半句该译作:「他们虽然兴起,性命却难保」,如NIV译文,意说恶人虽然有财有势,却不能长久享受之。
(2) 二十四章二十三节的「看顾」原文al,意「在」,可指好方面,如「看顾」;也可指坏方面,如「鉴察」、「察视」、「监视」。
四、比勒达第三次发言
(25:1-6)
经多次的辩论,比勒达发觉约伯「顽梗固执」至极,自己也无法说服他,此时只勉强地做最后尝试,意欲以神的伟大点醒约伯,让他知道自己的卑微与污秽,故此他的言词是全部辩论中最短的,只有六节,其中心主旨有二:
A、神的伟大(25:1-3)
1、比勒达宣称有两样显出神的伟大,即治理之权(hamshel)及威严可畏(wafahad),前者指出神统管万有的权柄,后者指出他审判万有的权能,故他实施权柄时便生发和平(25:2);他的军队不可胜数,他们是执行神号令的「和平部队」(25:3上)。
2、神的光发出暖和之气,使大地得以生存(25:3下)。
B、 人的污秽(25:4-6)
1、因神的伟大及可畏,人怎可在神面前「称义」(sadaq)及「得洁净」(zekeh)(25:4)。
2、连月亮星宿在神面前也无光(光喻洁净),何况是如虫如蛆的世人(25:5-6),言下之意,指约伯在神面前是不洁的罪人,身蒙灾祸是因受神惩罚之故。
补注
(1) 神是伟大无比的,此点人无法置疑,但硬将神的伟大与人的受苦拉上关系,似是极牵强之举。
(2) 人自母体出生虽有不洁的本性,这非说人不可在神面前称义,否则挪亚、亚伯拉罕等人又如何可称义?比勒达的思辩似乎偏斜。
(3) 鉴于比勒达的发言过于简短,不少学者认为二十六章五至十四节及二十七章十三至二十三节的语气似与他的一致,因此也该列入第三次发言内注3,但亦有不少学者视二十五章六节结束约伯三友的辩词注4。比勒达的思辩已绌,又见约伯无动于衷,于是不再发言了。
五、约伯第三次对比勒达的回话
(26:1-14)
比勒达的言论不明,且多影射,约伯听后给予讽剌性的反驳;因比勒达论及神治理之权与威严可畏(25:2),约伯不甘示弱,力表自己对神治权的认识不比别人差,他的反辩分两方面:
A、自贬无能却受教(26:1-4)
1、约伯似讽剌比勒达在他面前班门弄斧地畅谈神的伟大,故反语地自称「无能的人」、「膀臂无力的人」、「无智慧的人」,蒙他「多显大知识」、「帮助」、「拯救」、「指教」(26:1-3)。
2、 约伯反问比勒达是向谁说话(26:4上),言下之意谓他有点「有眼不识泰山」的感慨,并反诘他,是谁的灵从他而出,使他如此大言不惭地畅论神的伟大,言下之意似说他究竟是否靠神的灵说话,或是别的灵(26:4下)。比勒达的言词,据约伯看来,并没有多显有神的灵同在而发出的慧语(33:8)。
B、畅谈真神的治权(26:5-14)
1、神掌管阴间(26:5-6)
(1) 约伯用三字描述死亡的领域:阴魂、阴间、灭亡。这三个字分别形容死人、地点、终局──它们的存在确道尽人间一切的悲哀。
(2) 但是它们在神面前皆显露无遗,不能躲藏,表示它们仍在神的掌管权能下,神有办法对他它们。
补注
(1) 二十六章五节的「阴魂」一字(rephaim)有两用途:a、指住迦南地的巨人(参申2:10-11、20-21;撒下21:16-19;代上20:4、6、8),他们称利乏音人(参申3:11,书12:14,13:12);b、指死去的人(参赛14:9;诗88:10;箴2:18,9:18,21:16),这是腓尼基及迦南人称死人的名字。后者意义较配合二十六章五至六节的主旨注5。阴魂住在阴间(sheol),此地在地下深处(11:8),在大水之下(26:5),幽暗异常(17:13),不能再返人世(7:9),因灭亡(abaddon,亚巴顿,参启9:11)是他们的归宿。
(2) 二十六章五节的「水族」(shokenehem,意「居住者」,inhabitants)非指海产,而是指与阴魂在一起的其他阴间亡魂,因rephaim常用来指「死人中的贵族」(elite
among the dead)注6;全句可译作「阴魂和其他居住者均战兢在大水之下」。
2、神掌管大自然(26:7-10)
(1) 约伯对宇宙奥秘的领悟,确令人惊奇,他的「宇宙论」足使今日科学家「叹为观止」。他说神将「北极」(saphon,北方的极处;此字常代表神的宝座之所在)「伸张」(notch,中译「铺张」)至「空虚」(tohu,参创1:2同字译「空虚」)之上,又将大地悬挂于「虚空」(mah)之中(26:7)。
(2) 神又将沉重的水贮藏在云采里,云不破裂,也不下降,这「科学技术」无人能仿制(26:8)!云采的作用也使人看不见神的宝座(26:9,参诗97:2)。
(3) 他又在地面的水平线上划出黑暗与光明的分界(26:10)。
补注
(1) Saphon(zaphon)山在迦南Ugarit之北三十哩,此山充满神秘感;迦南人用之作神话故事的神秘地点(有些象西游记中海南岛的「五指山」)。
(2) 在迦南神话中,「北极的圣山」(Mount Saphon)是迦南诸神集会之处,也是其中迦南众神之上的巴力神的住处,故此「北极」(saphon)常代表天上最高、最远的地方,是神的所在地(参赛14:13)。
(3) 二十六章九节的中译没有主词(可从七节的「神」字引伸过来),可加「他」一字在前,全句可译作「他庶蔽……他将云……」。
3、神掌管万物(26:11-14)
(1) 神一发怒,万物尽皆震慑,如「天的柱子」、「大海」、「拉哈伯」、「快蛇」这四样都是很难管制的东西,今在神的能力下尽慑服下来(26:11-13)。
(2) 如此的大能只是他「工作的些微」、「细微的声音」,设若神的「些微工作」、「细微声音」人都甚难明白,那么神大雷的声音,有谁能明了呢?!(26:14)。
补注
(1) 二十六章十一节的「天的柱子」即传说中支撑天空的山脉(参9:6)。
(2) 二十六章十二节上段的大海被搅动的「搅动」原文raga可有两义:1)「搅动」(参赛51:15);2)「平静」(参耶50:34,和合本小字);本段以「平静」意义似较合上下文的主旨。而「大海」(yam)在迦南地神话中是位恶神,曾被巴力(据迦南神话)或Marduk(据巴比伦神话)打败。
(3) 二十六章十二节下段的「拉哈伯」(Rahab)是众恶的总代表(参9:13);二十六章十三节的「快蛇」(nahash)是大海中的「主角」、「主人」,它可能是拉哈伯的别名,也可能是大海中的海怪,名Leviathan(赛27:1,中译「鳄鱼」参3:8,9:13)。全段清楚地显示,神掌管万物,一切灵界或物质界的恶尽被他歼灭,平安将显在人间。
(4) 二十六章十四节可译作:「看哪!这些只是神工作的些微,是他何等细微的声音,但是,他如雷声般的大能,谁能明白呢」?
本段教训(22:1-26:14)
1、以利法的重点虽准确地指出神是无私及公平的,但他却误解了人的言行态度处处都影响神(最简单的举例是祷告),我们爱神便能荣耀神,犯罪就亏欠他的荣耀,使神难过;所以以利法只是片面解释神的真理,始终未能对约伯对症下药。
2、比勒达以神的伟大作主题,言论异常简短精美,人在神面前实在微小污秽,这是绝对的真理;可是比勒达意强调,人在神面前是无法称义的,这是他偏差之处。固然约伯没有坚持他是无罪的人,只是坚称自己不是因犯罪而受苦,这也是比勒达不肯接受的地方。
3、约伯同样清楚神的伟大,不过他很谦让地说他所知的不过是「些微」,神其他的「工作」,谁能明透(包括他的三友)。神的能力、作为,远超过所能探究的范围以外,这是约伯反驳比勒达及以利法的重点。
4、观约伯三友在三回合的的谈论中,他们犯了十个基本错误,是现代辅导者必须避免的注7:
(1)他们对约伯缺少同情怜悯心肠。
(2)他们没有为约伯代祷代求。
(3)他们忽视约伯肉体的苦楚和感情的受伤。
(4)他们太噜嗦,语言缺少真智慧。
(5)他们太主观、武断。
(6)他们多嘲笑及责骂约伯,少安慰及鼓励。
(7)他们假设约伯因罪受苦。
(8)他们坚持他们的论据,一意孤行指责约伯。
(9)他们给约伯的建议与约伯本身处境无益。
(10)他们怪责约伯不肯认错及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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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R.B.Zuck, ‘Job’,
Everyman’s Bible Commentary,Moody,
1982, p.102.
2 L.D.Johnson, Out
of the Whirlwind:The Major Message of Job,Broadman, 1971, p.47.
3 如J.E.Hartley, ‘Job’,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Eerdmans, 1988, p.355; E.Dhorme, A
Commentary on the Book of Job, Nelson, 1984, pp.xlviii - Li, 377.
4 如F.I.Anderson, ‘Job’,
Tyndale Old Testament Commentary, IVP, 1977, p.214.
5 如R.Schnell, ‘Rephaim’,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IV, Abingdon, 1962, p.35.
6 R.B.Zuck上引书117页。
7 R.B.Zuck, ‘Job’,
Bible Knowledge Commentary,I, Victor, 1985, p.748.
第七章
约伯的独白
27:1-31:40
一、序言
1、二十六章十四节结束约伯与三友一连三回合对垒的争辩,至于二十七章至三十一章里的言谈性质,学者的意见迄今仍然分歧,主要解释有二:
(1)
二十七章至三十一章仍是约伯反驳比勒达的言词。
(2)
二十七章至卅一章是约伯的特白。
其实暗中是向三友的总反驳,故本段可以说是约伯的「结语陈词」,此说较为可取。因二十六章一至四节是以「你」为对象;二十七章五节、十一至十二节则是向「你们」。
2、在反驳比勒达完结后(26:14),约伯稍停顿片时,待琐法发言,但见他缄默不语,表示三友已理屈词穷,于是约伯继续发言,重点有四,分述如下。
二、极力坚称自己无辜
(27:1-6)
A、 虽有甚多学者视本段仍是约伯对比勒达的回话,但既然约伯用「接着」(yasaf)及「你们」,可见他的对象有所转移。
B、当琐法决定不继续发言后,约伯仍絮絮不休坚称他无辜,他说他怨神将他的「理」(mishefati,意「事理」、「典章」、「士师」即此字)(指受苦的缘由)夺去,使他心中愁苦(27:2上)。
C、但他表示,在有生命之时,他发誓,一生一世绝不说「非义之言」、「诡诈之语」,至死也不松懈,自有良心作证,他的受苦与不义全然无关(27:2下-6)。
补注
(1) 二十七章三节的「生命」(nishmathi,意「气息」),在32:8译全能者的「气」;在33:4译神的「灵」一字,有时与「灵」字是互用之词。
(2) 二十七章三节的「气」(ruah,惯译「灵」)此字有时也与「灵」字是互用词;此句的「所赐呼吸」这四字是补字。
三、论不虔者的结局
(27:7-23)
引言
(1)
不少学者视二十七章七至十二节,二十四章十八至二十四节,二十七章十三至二十三节依次为琐法的第三次发言,因内容述及咒诅恶人的语言,似不合约伯的身分,也与约伯先前的宣告矛盾(参9:22-24,21:7-34,24:18-24),也因其中的话与琐法先前的言辞大致一样(见120页)注1:
27:17=20:29 27:14=20:10、21、26、28 27:16-17=20:15、18、21、28 27:18=20:28 27:20=20:8、25中、28下 27:23=20:8 |
(2) 可是,约伯从未说过恶人不遭神的报应(参24:18-25),而且,那些象琐法口吻的言词同样也象约伯的;此外,约伯运用先前琐法的词汇今转用在三友身上,全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之伎俩。
(3) 其实,在每回合中,三友的言词逐次减少,在第三次时琐法完全缄默,表示约伯在反辩上逐次得胜。
(4) 二十八章明显是二十七章十三至二十三节的继续,表示是同一发言人之言,与琐法的词汇思路显然不同。
A、约伯愿他的仇敌、攻击他的人,如恶人及不义的人的收场一般(27:7)。仇敌在此处似影射约伯的三友。
B、接着约伯从三个角度描绘恶人的无望(三个「呢」字):
1、死期临到之时(27:8)。
2、大难临头之时(27:9)。
3、他不以神为喜乐,故不求告神,以致没有神的帮助而绝望(27:10)。
随即反驳三友,他们需要接受认识神的教育,好叫他们能分辨是非,说话也不致虚妄(27:11-12)。
C、约伯继续指出恶人的报应:
1、儿女子孙命运多舛,死时无人为他们难过(27:13-15)。
2、
死时财产归与义大享用(27:16-18)
3、
一生在惊恐中度过,至终不能逃脱神的审判(27:20-23)。
四、论真智源自真神
(28:1-28)
引言
(1) 本章经文似与上文的主旨截然不同,因此不少学者将之作为琐法或比勒达甚至是神的言词,但本段却高举智慧的伟大,这是约伯暗示其友没有的,因此他们无法明白神管治世人的奥秘(参26:14,9:10-12,12;13,17:10,23:7-10)。
(2) 本段主旨异常清晰,论及人虽有开矿炼金冶铁之特殊技能(28:1-11),却难用万金购买神的智慧(28:12-22),因真智慧只能在神那里获得(28:23-28)。
(3)
约伯与三友辩论之余,他惊觉智慧的可贵,他认为明白万物奇妙的智慧易得,但认识人生奥秘的智慧难求;人为了寻宝,而穷尽精力与智力,但有谁觉得神的智慧宝贵呢?约伯不禁感喟万千。
A、人间寻宝的智慧(28:1-11)
1、人在金、银、铜、铁的提炼过程上彰显超凡的智慧(28:1-5)。
2、又在寻觅各类宝物上,穿山越岭,发挥惊人的智慧和大无畏的精神,有些地方连鸟兽之王(鹰、狮)也未到过,但人却能克服重重困难,并加以开采,为使「隐藏之物显露出来」(28:6-11)。
补注
(1) 二十八章三节上段的「定」(sas,意「令」、「使」及「界限」(qes,意「停止」、「完结」)使上半节意「人使黑暗止息」,因他为了探勘宝藏,到处张挂灯盏,或高举火把。
(2) 二十八章三节下段的「石头」是指「矿石」或「宝石」。
(3) 二十八章五节的「地内好象被火翻起来」是指古代采矿时的方法,古人在矿石层中凿洞,然后用火烧石洞,直至洞壁炽热,随即灌水,使石块收缩而剥落,这样再稍加刨工便可获得宝石岩块注2。
B、真智慧何处可寻(28:12-22)
1、人间虽有寻宝的智慧,但约伯仍感叹真智慧甚难寻见(28:12-14),也是万金难买,比一切珍宝价值更高(28:15-19)。
2、这真智慧「向一切有生命的眼目隐藏」(28:15-21),连灭没(即26:9的灭亡)及死亡只说风闻它的存在(生死只风闻真智存在,却不知在哪里可觅见)(28:22)
C、 神是真智的泉源(28:23-28)
1、约伯清楚知道真智只在神那里可觅得,因只有神才明白天下万物,也因为万物是神所设计而造成的,故此神拥有超越万物的智慧,神能「看见」,也能「述说」、「确定」、「查究」智慧,所以神对智慧有全面的了解(28:23-27)。
2、神向人宣告,人若要得真智慧,人需敬畏神及远离恶事(28:28)。
补注
(1) 二十八章二十四节是旧约指出神的全智经文之一。
(2) 二十八章二十七节的四动词:「看见」──视抽象为实体;「述说」──指「解释」;「确定」──指建立智慧与人生之间的规律;「查究」──含有证实之意。
(3) 二十八章二十八节的「敬畏神」包含对神的敬拜、信靠与顺服,这是全书高潮经之一。
五、重申自己今昔皆无辜
(29:1-31:40)
引言
(1) 二十八章是二十九至三十一章的引介导言。二十八章二十八节的结语「敬畏神、远离恶事」正是约伯生平的诠释,也是二十九至三十一章的主旨,如二十九至三十章是论他敬畏神的生活,三十一章论他远离恶事的生活,所以他受苦是无辜的注3。
(2) 二十九至三十一章是一单元,也是约伯独白的「结语陈词」,在此三章内,约伯将他的过去恩典(29章)、现在恩典(30章)及申辩清白(31章),再清楚地复述一次,并立誓他的受苦是与罪无关的。
A、从前的约伯──幸福的约伯(29:1-25)
约伯在三友面前也在神面前作一个「自我大评估」,他将自己一生的遭遇分「从前」与「现在」作一分析,他从五方面叙述自己从前蒙福的景况,可说是「约伯的人生五福」:
1、与神密交(29:1-4)
约伯虽然对神极多抱怨,口口声声说痛苦是神无理加于他身上,但他并不因此否认他与神如密友般的关系,在痛苦的回忆中,这是他最值得得留恋的。
2、家庭美满(29:5-6)
那时(神与他同在),儿女绕膝,物质富裕,家人无忧无虑;如今孑然一身,一贫如洗,儿女皆亡,今昔相比,悲戚甚难自禁。
3、德高望重(29:7-17)
约伯受社会上各阶层人民的尊敬,因他作事正直公平,为受屈者伸冤,甚受众人爱戴。
4、生命旺盛(29:18-20)
因为约伯对神敬畏,对人正直,对事公义,他心中满有信心,神使他寿命长久(死在家中,不暴毙家外是古人大福之一)(29:18),如大树之根终年不愁无水供应(29:19);他身体的「肝脏」(kevodi,身体内脏之一;参诗16:9,中译「荣耀」)是「新」的(hadash,意「新鲜」),表示生命活力充沛;「弓在手中日强」,喻生命力旺盛(29:20,参创49:24)。
5、睿智忠言(29:21-25)
约伯因有敬畏神的智慧,所以他常给睿智的忠言,使多人静候他的指教(29:21);他的话象甘霖春雨,滋润人心(29:22-24),使他能在民中坐「首位」(rosh),人人皆敬重他;他又如军长及如市会中给安慰话的人(如在天灾或战祸后劫后余生的集会)(29:25),可见那时约伯是何等备受尊崇。
B、现在的约伯──可怜的约伯(30:1-31)
从昨日的约伯转为今日的约伯,这光景实使人辛酸。昨日的辉煌不过转眼云烟,旦夕间消失得无影无纵。此章与上章正说明一章二十一节的真理,赏赐的是神(29章),收取的也是神(30章)。在描述现今的光景时,约伯涕泪纵横,他在三方面自述现在的我:
1、遭下贱人戏笑(肉体的痛苦)(30:1-15)
约伯先前受社会上流人士敬重,今却受下流人士戏弄,使他身体心灵受创。在他的口中,这些人是:
(1) 连作「牧羊狗」也不配(30:1)。
(2) 如骨瘦嶙峋的饿狗般到处觅食(30:2-4)。
(3) 如被社会摒弃赶逐的贼人(30:5-7)。
(4) 被赶逐出境的愚顽下贱人(30:8)。
(5)「下流人」(pirhah,意「坏枝子」,此字在旧约仅于此处出现)(30:12)。
接着,约伯以各种词汇形容他被这些人苦待:
(1) 以他为歌曲、笑谈(30:9)。
(2) 吐唾沫在他脸上(30:10)。
(3) 无禁制地苦待他(30:11)。
(4) 如敌人攻掠城池般,他们攻击约伯,使他身体受害(30:12-15)。
补注
(1) 三十章八节该译成:「这都是愚顽人,下贱的愚顽人,他们被鞭打,赶出境外。」
(2) 三十章十一节的首句缺乏主词,而「松开」及「苦待」两动词是单数字,故不少学者认为主词是神,是神松开绳索(喻「禁制」),使约伯备受苦待注4;此见解似不能衔接上下文的语调;况且「脱去」这动词是众数字,未能符合将神作主词的解说,以致另有学者视主词为三十章一至十节的「下流人」,而「下流人」为整体性的意义,故可用单数动词描述,因此主词可用「他们」译出注5。
(3) 三十章十四节的「大破口」(peres)亦可意「洪流」(参撒下5:20);约伯形容这些下流人如洪流般冲进来,衮(即「辊」)在他身上。
2、遭神变心苦待(属灵的痛苦)(30:16-23)
社会卑贱人怎样对他,约伯还可忍受;身体如何痛苦,约伯咬紧牙关抵挡(30:16-18),但他认为神「把他扔在淤泥中」(30:19),又不肯听他呼求(30:20),如「向他变了心,残忍地追逼他」(30:21),欲致他于死地(30:22-23),这是约伯最不能忍受的,也是他心灵最绝望与黑暗的时刻。
3、遭其他人不理(内心的痛苦)(30:24-31)
约伯除了感觉遭社会卑贱人士唾弃及神向他变心之外,他还觉得社会其他人士对他漠视不理,使他饱受世态炎凉的痛苦。他说人受苦遇灾,固然向他人求救(30:24),自己向他们也施加援手(30:25),岂料灾祸发生在自己身上,竟没有人理会帮助(30:26-28),他只能与野狗、鸵鸟为伴,生命的乐章顿成悲歌哀鸣(30:29-31)。
C、自辩的约伯──真诚的约伯(31:1-40)
将过去和现在作一番比较后,约伯重申他的无辜,为自己的正直作最后一次辩明,因此他将自己立誓过圣洁敬畏神的生活赤露敞开地陈明出来。在全段里,约伯共列出十四条不同的罪,但他一条也没有触犯注6,可分三方面表达:
1、律己方面(31:1-12)
约伯在生活上特别谨防两样罪──淫乱与虚谎:
(1) 淫乱──他说他与眼睛立约,即暗中决志,凡非礼的事没有非分之想(31:1),因它是神必追讨和施报应的罪(31:2-4);它又是火,能毁灭一切(31:12),并表示,若向女人起淫念,愿自己的妻成为别人的奴婢或侍妾(31:10),本人则甘受法律制裁(31:11)。
(2) 虚谎──为防止自己虚假、诡诈,他极力禁止自己的脚、心、眼、手,不偏离正路(31:5-7),他不怕放在神的天秤上称度(31:6),若有差池,愿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31:8)。
2、待人方面(31:13-23)
(1) 约伯虽是大财主、地方官,大有权势,但对待自己的奴仆从不专横无理(31:13),因他知道神必查问他对下属的方式(31:14),亦知道众生在神面前皆平等,人人皆神所创造(asah)的(31:15)。
(2) 至于其他无助的贫寒人,他都尽上当尽的责任,照顾并救济他们(31:16-22),因他深知神必赏善罚恶,所以他不敢任意妄为(31:23)。
3、对神方面(31:24-34)
(1) 约伯表示,他财产虽多,却从不以金钱为他的指望、倚靠(31:24-25)。
(2) 他也不暗中敬拜日月等外邦偶像(31:26-27),因那是该受审判的罪孽,也是背弃在上之神的表示(31:28)。
(3) 他也因和他有宿怨的人遭灾便幸灾乐祸(31:29)或乘机咒诅(31:30)。
(4) 他亦不容许家中的客人(「帐棚的人」,此语或可指同族的人)挨饿或露宿街头(31:31-32)。
(5) 当他有错时,他从来不象亚当般遮掩过犯(31:33)。
(6) 为了真理,他不惧与群众或宗亲对抗;对真理和正义,他绝不保持缄默,袖手旁观(31:34)──这一切的表现皆显出约伯对神敬虔、敬畏的明证。为此,他要付出大代价也在所不惜。
补注
(1) 三十一章十节记约伯的「情愿」导至不少经评者批评约伯的道德观极其平庸,有点「言行不一致」注7,但其实这是约伯真诚的地方,此种「宁愿的夸言」与摩西及保罗为以色列人与永生割离也愿意相同。
(2) 三十一章二十六至二十七节所言是有外邦人对星宿的崇拜。「口便亲手」一词是指外邦人多吻偶像为崇拜的热爱(参王上19;18;何13:2),但因太阳月亮远在天空,未能与它们亲咀,崇拜者遂先吻己手,然后向这些天体抛以「飞吻」。
(3) 三十一章二十八节的「审判官当罚的罪孽」(awon pelili,意「极重之罪孽」,或「当罚的罪孽」,此等罪行称为「刑事罪行」),通常交由地方官施审判(拜天体的罪在后来律法里是要用石头打死的,参申17:2-5)。
六、最终的表白
(31:35-40)
A、约伯申诉自己为人正直无讹,直至情不自禁地向神发出最后的投诉,他说他愿为自己所言的「画押」,要神「回答他」(31:35)。
B、他也愿将反对者的「状词」(sefer,意「书卷」)公开展示给别人知晓(31:36);他必清楚述说自己脚步的数目(喻一切言行举止),以证自己无罪;他必勇如「君王」(nagid,参29:10同字译「首领」),非如罪犯般进入法庭内与敌对者争辩(31:37)。
C、 约伯结束前一再表示他的无辜,他说假若他的田地是由巧取豪夺,或由杀人霸占而得,就愿田地受咒诅(31:38-40上)。
D、在肯定无辜的结语后,约伯不再作声了(31:40下)。
补注
(1) 三十一章三十五节是约伯结语陈词时向神发出最后的「法庭式申诉」,全章是此节的详释注8。
(2) 三十一章三十五节的「听」字原文somea是个法律名词,指法官的裁决。在此,约伯是投诉人,全能者是被指控的;今约伯求一位法官(somea)为他施公平的仲裁,显然这位法官也是神注9。
(3) 三十一章三十五节的「押」原文taw是希伯来字母最后一个,此字表示约伯将自己所说之言完全变成誓言。
(4) 三十一章三十九节的「价值」是指工人的工价;「原主」可指工人,「原主丧命」可指使工人工作过劳而暴毙。
本段教训(27:1-31:40)
1、二十七章二节说约伯在絮絮不休地述说自己无辜之余,仍肆无忌惮地控告神,但滑稽可笑之处,乃是他一面向神抱怨,一面却指着神起誓,这其实是颇正常的,因为义人受苦而在心中定产生矛盾与迷惘的感觉,他一面觉得神离他很远,一面又不敢得罪之,这是信徒在受苦时的心境。
2、二十八章二十一节说真智慧是金银宝石买不到的,又是「向一切有生命的眼目隐藏」,意说活着的人,无论他的学识如何渊博,财宝富甲一方,却不能拥有智慧,这是可悲的,而且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3、二十八章二十八节的主旨与箴言一章七节,九章十节前后辉映,此言指出,真智慧之增加,不在宝物的获得,而在对神的顺服。
4、 二十九章述说约伯过去辉煌的日子,他满以为从今以后一帆风顺,想不到「天有不测风云」,使多年劳苦经营而得的荣华富贵,转眼成空;如今他在回忆中,满怀的辛酸痛苦;人生若没有主,一生的福乐都成为「往事不堪回首」,但人若有了主,他会不怕回忆,因在回忆中他会发现:「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爱随着我。」(参诗23:6)。
5、 三十章十五节说约伯逐渐发觉世上人情无常且炎凉,加上财富也不能保障生命的安全,因此他说「人生福禄如云烟过去」,此言真是道破空虚的人生。
6、三十一章显出,约伯律己甚严,对人公正,对神敬虔,是世人的模范,为了这些,他付出甚大的代价。在现实社会中,约伯的榜样是少有的,神将最好的摆在世人面前,为人们树立了一个极完美的模样,从而可跟随学习。
────────
注
1 R.B.Zuck, ‘Job’,
Everyman’s Bible Commentary,Moody,
1982, p.121.
2 J.E.Hartley, ‘Job’,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Eerdmans, 1988, p.377.
3 R.B.Zuck 上引书12页。
4 如J.E.Hartley上引书400页。
5 如S.R.Driver
& G.B.Gray, ‘Job’, International
Critical Commentary,T&T Clark, 1971, p.255.
6 R.Gordis, The
Book of Job,Jewish Theological Seminary, 1978, pp.542-3.
7 如E.M.Good, ‘In
Times of Tempest’ A Reading of Job,Stanford Univ. Press, 1900,
pp.309-18; in ‘Job 31’ ,Sitting with Job,ed.
R.B.Zuck, Baker, 1992, p.341.
8 M.B.Dick, ‘The
Legal Metaphor in Job 31,’ Catholic Biblical
Quarterley,vol.41, Jan.1979, p.37-50; in ‘The
Legal Metaphor in Job 31’, Sitting with Job,
ed. R.B.Zuck上引书322页。
9 M.B.Dick in R.B.Zuck上引书332、334页。
第八章
约伯与以利户
32:1-37:24
一、序言
1、约伯最后的言词气势澎湃,锐不可当,听得三友目瞪口呆,无言置答,此时有一新的发言人出现,名叫以利户,他满有新见地,谓受苦是有「教育作用」、「管教作用」,这是个新的重点,他不象审判官,如三友一口咬定约伯有罪,他倒象是一个满有同情心的观察员,因此态度较客观及有礼。但他也不以约伯的自义为合理;他对三友之论据表示失望,接着便滔滔不绝地发表他对约伯受苦的意见,共有四篇长辞:(1)32-33章、(2)34章、(3)35章、(4)36-37章。
2、因这四篇长辞的文学修辞与其他的不同,不少学者视以利户的辩词是另一作者后来加添书内的注1;再者,他们认为以利户的言词对全书主题没有任何贡献,可以删掉;但此见解忽略了以利户对约伯受苦之事,有新颖的贡献,与三友的截然不同;此外,以利户指出约伯的骄傲与自义,以致神不得不向约伯进「忠言」,所以以利户的话正处在恰当的地位。
3、以利户的重点与三友最显著不同之处乃是,三友认为约伯受苦是因他犯罪;以利户则谓约伯在受苦时却犯罪──约伯受苦时显出骄傲自义,并向神发出无礼的埋怨及控诉。
4、以利户的辩词使约伯口服心服,以致约伯没有向他发出任何的回话,这是其他三友没有做到的。
5、以利户的重点有四,每点皆反驳约伯在某方面所犯的错误:
(1)神是说话并拯救的神(33章)
(2)神作事极其公平(34章)
(3)神能使人夜间歌唱(35章)
(4)神的作为无人能测透(36-37章)。
6、
以利户的辩论,仔细分析,其实是回答约伯对神的埋怨,故此,他正是对症下药回应约伯,如下图:
约伯的埋怨 |
以利户的回答 |
神对他缄默不言(13:22) |
神藉苦难向约伯说话(33章) (第一篇) |
神对他不公平,他仍受苦 (19:6-7,20:2) |
神是公平的(34章) (第二篇) |
神不理会他(10:7) |
神是主权者(35章)(第三篇) 神的作为无人能测(36-37章) (第四篇) |
二、以利户第一篇言辞:神是说话并拯救
的神(32:1-33:33)
引言
(1) 本书自三章一节至四十二章六节的文学体裁本是以诗类文体写成,可是夹在其中竟有五节(32:1-5)用叙事文的语意而写,因下文是介绍以利户的个人背景。
(2) 有些学者认为以利户亦是前来安慰约伯之友,但也有些学者推测,以利户可能与三友及约伯先前不相识,当约伯与友人在辩论时,可能有许多人围观,其中一人是以利户注2。他倾听他们的对话,对各人的议论极感失望,且越听越气愤,因此便滔滔不绝地发表他对约伯受苦的意见。
(3) 以利户的第一篇言辞正式在三十三章开始,三十二章只是简介他的背景(32:1-5)及他为何要发言(32:6-22)。
A、以利户的介绍(32:1-5)
1、以利户的身世(32:1)
(1) 「以利户」(意「他是我的神」)此字为犹太人喜用之名,在圣经中共有五人名为以利户:
1)撒母耳的祖先(撒上1:1)。
2)玛拿西支派一族长(代上1:20)。
3)掌圣殿门班长之一(代上26:7)。
4)大卫的兄弟(代上27:18)。
5)约伯记中主角之一。
(2) 他是布西人。布西是乌斯的兄弟,二人同是拿鹤之子(创22:20-21,中译「布斯」),所以他与约伯似是同族人。布西属阿拉伯半岛中部地带(耶25:23)。
(3) 他是兰族人,是大卫及波阿斯的祖先(得4:19-22),父名巴拉迦(意「神必祝福」)。「兰族」在一些七十士抄本及Symmachus译本作「叙利亚」,从这些背景可见他是敬虔的后裔,如亚伯拉罕般(32:1)。
2、以利户的态度(32:2-5)
以利户对约伯及三友忿怒异常(「怒」字在背景导言共用四次,32:2有两次,中译只一次),他本欲即时发言,却因三友较年长,故等待适当时机才说话。
B、以利户反斥三友(32:6-22)
1、以利户向三友解释迟发言之因,他的解释亦是变相反斥三友:年长理应先言,寿高当以智慧诲人(32:6),但真正使人有智慧的是全能者置放在人心里的灵,这灵能使人「聪明」(bin,意「明白」,明白事理之意);言外之意乃是,社会上年高德劭的人如面前的三人不一定有智慧或明白公平,故此他们也当听以利户的话(32:6-10)。
2、 以利户续指出,三人无一能「折服」(yakah)或「驳倒」(anah,意「回答」)约伯(32:11-12),因此他们不能说自己有智慧(32:13)。而以利户却自信可以回答约伯,因他觉得有神的智慧与他同在(32:14,参33:33)。
3、三友被以利户大胆地直斥没有智慧,而惊愕不语(32:15-16);以利户激动地将隐藏在心里的话尽情宣泄,如旧酒在新皮袋里要裂开酒囊一般(32;17-19)。
4、以利户准备尽情地、不徇情面地痛斥他们,因他相信,若不吐心中之言,神必除灭他(32:20-22)。
补注
(1) 三十二章八节提及人的「灵」(ruah)就是全能者的「气」(nishmath,在27:3同字译「生命」;在33:4译神的「灵」),据创世记二章七节所言,这是神赐给人的「气息」、「生命」、「悟性」、「灵力」,使人能够明白神(参创41:38-39;出31:3;民27:18-21;赛11:2;但5:11-12;诗119:34、73、125、144;林前2:10-16)。
(2) 三十二章十八节的「灵」(ruha)是指人的灵,非圣灵;约伯在灵里(喻在心中)大为激动,尽吐心中之情注3。
C、以利户反驳约伯(33:1-33)
1、以利户向约伯表明,他是以诚实和正直的心灵向他说话(33:1-3),因为他认为大家都是神所创造的,用同样的材料制成,故此约伯不必有所畏惧(33:4-7)。
2、以利户认为,约伯控告神无故攻击他,此言是错误的(33:8-33),原因有六:
(1) 神比世人更大(33:12上)──神是造物主,人是被造的,故此,人无论在智慧上、能力上哪比得上神,因此,人怎能对神妄下判语?
(2) 神有保密的自由(33:13)──人没有资格凡事皆要求神作解释或作报告,否则便将神作了人的仆人。
(3) 神也常启示人(33:14-18)──事实上,神亦非完全将他的事向人隐藏,他也常用梦、异象、教训人不行骄傲或谋算他人的事,得以消灾转危为安;可惜人对神经常性(一次、二次,33:14)的启示不加理会。
(4) 神有惩罚之权(33:19-23)──当人不理会神时,神用疾病痛苦惩治他(33:19-22);有时神差遣传话的使者教训人,使他醒悟过来,行神指示的路(33:23)。
(5) 神有救赎之恩(33:24-28)──人若肯悔改,神能使他康复(33:24-25),他的祷告也蒙应允(33:26),他也必在人面前见证神救赎之恩(33:27-28)。
(6) 神的作为总叫人得益(33:29-33)──神经常行事为拯救人,使人受益(33:29-30),约伯不要反驳神,也不要藐视人的智慧(33:31-33)。
补注
(1) 三十三章二十三节指出,以利户认为神千万天使中有一位能作「传话的」(melis),此字可意「中保」或「翻译」;在此处「中保」之意较合文理。此言暗中反驳以利法谓无天使可助约伯(5:1),也不同意约伯谓天下没有中保可助他(9:33);对一个不悔悟的人,天使成为「灭命的」(33:22);对肯悔悟者,天使中有一个为他作中保,向神传话,亦代神传话,教训人所当行的事。
(2) 这是个怎样的「中保」,学者们意见各异:
a、他是一个有智慧的友人(此说将天使作「使者」之意)。
b、他是十六章十九节的「见证」、「中保」。
c、他是「耶和华的使者」,是基督道成肉身前的形象,这位「中保」是一位特别天使,能为受苦的成了「赎价」(kofer,意「挽回的代价」,32:24),故第三说似最合理。
本段教训(32:1-33:33)
1、年老寿高当以智慧教训人(32:7),是世人的观点,但真正的智慧是从认识神而来(箴1:7,9:10)。故此,「学无先后,达者(达到神的智慧)为师」,正如多年后保罗劝告提摩太,「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轻」,当用神的智慧牧养神的家,使信徒灵粮有余。
2、神在千万天使中拣选一个作传话的,好将神的话指示人(33:23)。同样,神在千万世人中拣选信徒作为传话的,将神的同在、神的真道,指示世人,使世人能行所当行的事。
三、以利户第二篇言辞:神是绝对公义的
神(31:1-37)
A、以利户对智慧人解释(34:1-9)
1、 以利户对着围拢在城门口的社区领袖说话(34:2的「智慧人」、「有识之士」不似是约伯三友,因以利户刚斥责他们绝无智慧,参32:7-9、13),他要他们晓得如何选择「何为是」、「何为善」(34:4),因他们似是扮演「城市陪审员」的角色,评判约伯的个案。
2、接着以利户将约伯误解神的控言复述一次,好叫他们明白约伯个案的「来龙去脉」。以利户将约伯的怨词分成五点(34:5-9):
(1)约伯自称无罪:「我是公义的」(参27:6)。
(2)神对约伯不公:「神夺去我的理」(参27:2)。
(3)神算约伯说谎:「我虽有理,还算为说谎言的」。
(4)神不医治约伯:「我虽无过,还不能医治」。
(5)约伯不以神为乐:「人以神为乐,总是无益的」(参9:30-31)。
3、 以利户指控约伯饱喝讥诮之水(喻「口出狂言」,参15:16),又与罪人为伍(34:7-8),完全不象属灵人的身分。
B、 以利户反驳约伯(34:10-37)
以利户认为约伯谓神「夺去其理」此言实在荒唐可笑,他于是从两方面反驳约伯,先从神的属性(34:10-30),再从神报应恶人(34:31-37)两大主题劝谕约伯:
1、阐释神的属性(34:10-30)
神的属性指出神的公义,神以公义管治宇宙,包括义人恶人,贫富贵贱等,表示神不会苦待约伯。
(1) 神断不做恶事(34;10)。
(2) 神赏善罚恶(34:11)。
(3) 神绝对公平(34:12)。
(4) 神有统治万有之权,不用向谁负责(34:13)。
(5) 神执掌生死大权(34:14-15)。
(6) 神是大能的公义者(34:16-20)──神对世人一视同仁,他不趋炎附势,也不重富轻贫,世上最有权势者的生命亦在转眼之间便死亡。
(7) 神是全知的审判官(34:21-25)。
(8) 神是绝对的施判者(34:26-30)──神在夜间无人知晓时,或在日间公开地向各类恶人施行审判。
补注
(1) 三十四章十四节有两种译法:
a、如和合本(他尔根,拉丁文,Qere)
b、「他自己『收回』(yasib;和合本的是yasim),他将灵和气『收归』(yeesof)自己」(七十士译本;叙利亚古本,Kethib,
Kethib没有『心』字),全句意说:「他(神)有生死大权」注4,如F.I.Anderson言:「权力是正直的」(might makes
right)注5。
(2) 三十四章十七节的上半句意说「难道恶人(恨恶公平的)可「掌权」否(施公正的政权否)」言下之意的答案应是「没有的」;但世事往往出人意料;下半句「那有公义的,大能的」,是指神;「岂能定他罪么」的主词是「你」,此句应译为:「你会定那有公义的,大能的「指神」有罪么」?
(3)
三十四章二十九节上半句该译作「他(神)若缄默,谁能定他罪呢」(参中译小字),表示神若不回答约伯,约伯也不能控告神;神若掩面,便无人能见他了;神如此行,对任何国家或世人也是如此(34:29下)。
2、对约伯的劝告(34:31-37)
约伯需悔悟认罪,本着神的属性是绝对公平的。以利户便向约伯进忠谏,要点有四:
(1) 恶人不易因受罚悔悟,或谦诚地洗心革面,改过自新(34:31-32)。
(2) 神报应恶人随他心意,非受人控制(34:33上)。
(3) 约伯你自己决定吧(34:33下),不管「明理的」、「听我话的智慧人」(指34;2的人)如何讥讽你,约伯你自作主吧(34:34-35)(约伯你自己定夺如何做吧)。
(4) 愿约伯被试验到底,「因」(al)他的回话象恶人一般(34:36),也「因」(ki)他不停地在苦境中犯罪(34:37)。言下之意说约伯要被试验或受痛苦,直到他不再象罪人般说话。
补注
(1) 三十四章三十六节的主词是以利户,因「愿」字是第一人称单数动词。
(2) 三十四章三十六至三十七节的愿望是个「咒诅式的意愿」(impreccatory
wish),在此表示,以利户的指责比约伯三友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凌厉的责备超过琐法(参11:6),虽然他坚称不用三友之言词(32:14),但他也堕入了控告与定罪约伯的窠臼里。因为他呼吁约伯要承认过去的罪外,还控告他对神的管教没有反应。
(3) 虽然,以利户的神学是正统的,对神的认识是清晰无伪的,但他也误解了约伯,如三友般。
本段教训(34:1-37)
1、三十四章十至三十节是一段有关神属性的精辟阐释,若信徒对之有清楚的认识,且持坚守之,其生命必然能为神作出美好的见证。
2、三十四章三十一至三十二节指出恶人受忠谏而悔悟的异常稀少,只愿信徒不要落在此景况里。
3、 三十四章十至三十三节指出以利户对神的认识既深邃且正统,只可惜他的辅导学(34:34-37)比不上他的神学。
四、以利户第三篇言辞:神是使人夜间歌
唱的神(35:1-16)
A、以利户反诘约伯(35:1-3)
1、约伯一直自认未犯错,在神面前是公义的,他的受苦与犯罪全无关系,因此引出以利户继续诘问约伯。
2、以利户在三方面反问约伯:
(1) 你这样行、你以前所想,你以为是有理的吗?
(2) 你曾说「在神面前是公义」(sidqi
meel,非中译「以为你的公义胜于神的公义」)的吗(35:1-2)?
(3) 你曾说「不犯罪于我有何益处」(35:3)。
B、以利户反驳约伯(35:4-16)
1、以利户要约伯仰望苍天,要他知道人所行的善或恶不会影响神(35:4-7),只会影响自己和周围的人(35:8)。意说神的荣辱既不受人的善恶所影响,故绝不会滥施赏罚。
2、人受苦时只会发出呼救哀号,却不晓向神呼救,这位神是能使人夜间歌唱的(35:9-10),也能给人智慧胜过苦难(此点走兽飞禽却无法相比)(35:11);即或有人呼求,那只是恶人骄傲的求援,是虚妄的呼求,毫无功效(35:12-13)。
3、故此,以利户劝告约伯,神不忘记他的案件,只要耐心等候吧(35:14)。以利户同时亦责备约伯,当神的怒气未发作降罚之前,约伯却口出狂言妄语(如34:35、37,35:15-16,35:16原文没有「所以」这字)。
本段教训(35:1-16)
1、三十五章十至十一节指出,神确能使人夜间歌唱;走兽飞鸟受苦时只会哀鸣,人却会歌唱,所以苦难乃是彰显人与飞禽走兽不同的良机注6。
2、三十五章十五至十六节说明,人在神缄默时,常口出狂言妄语,故此不少人在苦难中犯罪是常见的,惟愿「等候他吧」(35:14)是信徒应付苦难的秘诀。
3、三十五章内指出,神乃是一位伟大的教师,不是威严可怕的审判官,苦难只是他教导人认识自己之软弱的方法,愿人不要在苦难中得罪神。
五、以利户第四篇言辞:神是不苦待义人
的神(36:1-37:24)
继反驳约伯后,以利户接着滔滔不绝地发表他对神的知识,举凡人生伦理哲学,甚至科学天文地理,无一不涉猎,他的学识颇渊博,对人情世故亦颇有见地,实在是个大有学养与辩才的年轻人。
A、以利户论苦难(36:1-25)
1、自诩为神的代言人(36:1-4)
(1) 以利户以神的代言人自居(36:1),并展示他广博的知识(「从远处引来」)及将「指出」(eten,字根nathan,意「给」,中译「归给」)神是公义的(36:2-3)。
(2) 他自称其语言没有虚谎,并谓自己拥有全备的知识(有学者将「有全备知识的」译作「那全备知识的」,指神,如37:16)(36:4)注7,言下之意表示自己是「辩论专家」,颇有傲气。
2、解释神施苦难之目的(36;5-14)
(1) 神有大能大智,反对恶人,看顾义人,并抬举他们(36:5-7),表示神不会冤枉好人。
(2) 义人若受苦(36:8),可能是因过犯之故(36:9上),神却以苦难使人知道义人有骄傲的行动(36:9下;参33:17,35:12);骄傲使人良心昏暗愚昧,便看不到神利用苦难成为「反面教材」来教训人转离罪恶(36:10)。
(3) 人若从苦难中学习顺服与等候,不顶撞神,他必度日亨通,历年福乐(36:11),否则必遭杀身之祸(36:12-14)。
(4) 神以苦难作为教师(36:15),也必使约伯进入更宽阔、肥甘的境界(36:16)。
补注
(1) 三十六章四节的「有知识全备的」一言,有学者将之指作神,如三十七章十六节;亦有将之指作以利户注8,这里所显是以利户自视过高的表现,故第二说似较合理。
(2) 三十六章十四节的「污秽人」(qedeshim)原意指迦南地神庙的男妓,参申命记二十三章十七节;列王纪上十四章二十四节,十五章十二节,二十二章四十六节;列王纪下二十三章七节同字译「娈童」,他们的污秽声名狼藉,故中译「污秽人」是合理的。
3、劝勉约伯如何面对苦难(36:17-25)
以利户谓约伯反被恶言、判断(定罪)、刑罚等「抓住」(maletha,意「充满」)(36:17),他需要:
(1) 不容忿怒「触动」(suth,意「诱惑」)而不服「责罚」(yithmoku, 意「抓住」、「关禁」36:18上)。
(2) 不要因「赎价」(kofer,此处可意「代价」)太大而不付出,反偏行己路(36:18下)。
(3) 不要倚重赀财(「呼求」字的小字)或力量(指自己的力量,中译「势力」)使患难离去(36:19,如求神拜佛,布施积德)。
(4) 不要再求死(36:20)。
(5) 不要看重罪孽(指向神的抱怨)(36:21)。
(6) 不可忘记称赞神,因他行事有高大权能,谁能对他有异议(36:22-25),言下之意暗指约伯应常如此行,不是要妄断神。
B、以利户论神伟大的作为
(36:26-37:13)
以利户与约伯及三友皆畅谈神的伟大,他们明白神创造的奇妙,并因此对神发出无限的敬畏,以利户也不例外。在此他以极精美隽永的文字抒发神的作为,实为一篇精辟佳作,共分两段:
1、主题介绍(36:26)
神是伟大无比,无人能测度(此主题在结束及段中时再现,参37:5,37:22-23)。
2、神在大自然中的作为(36:27-37:13)
(1) 云雾与雨水(36:27-28)──水点从地上「吸取」到空中(蒸发)成云成雨再降下。
(2) 云影与雷电(36:29-37:5)──自然界的现象彰显神的作为(36:33),使以利户心惊胆跳(37:1),不得不赞美神创造的伟大(37:5)。
(3) 风雪与暴雨(37:6-13)──自然界的作为变幻莫测,却替神施罚或施爱;神有绝对的自由做他喜欢做的事,他不需要向人做报告或解释。
补注
(1) 三十六章三十三节下段的译文,学者意见不一,有些学者修改原文(如将「牲畜」作「怒气」;「要起」作「暴雨」),其意可作:「雷声显明他的作为,暴风指明他的怒气」注9;但全句亦可译作:「雷声显明他的作为,甚至(af)牲畜指明暴风要起」注10,因牲畜(牛群)的本性能预知暴风将临。
(2) 三十七章七节的「他封住各人的手」,表示神用暴风雨雪使人不能在田间正常工作。
C、以利户结束劝言(37:14-24)
1、你知道吗(37:14-20)
以利户三次向约伯质问,对于神奇妙的作为「你知道吗」,若他对神这些有形的自然现象不能了解,那么他对人生一些隐藏的问题怎能完全明白呢?
2、雨过天青(37:21-24)
以利户以自然界雨过天青的现象作为属灵的借喻,表示约伯只要耐心等候,黑暗必会过去,神的美意终必显明,他必要敬畏神为上(37:24)。以利户的结语陈词充满智慧,令人折服。
本段教训(36:1-37:24)
1、 神看顾义人是恒久不变的真理(36:7)。义人若受苦,必有神特许的旨意,若是因罪受苦,苦便成为使义人转回的工具(36:10),转回后的福乐是万金难换的(36:11、16)。惟愿受苦的信徒能听到「火后微小的声音」(参王上19:12),「荆棘可烧,却不烧毁」(参出3:3),切记莫将神以痛苦为教育的工具轻忽了。
2、人既不明白大自然的神奇,也难明白痛苦的奥秘,故此,在苦难临到时,必须耐心等候神揭晓苦难之目的,正如雨后必有青天(37:21),黑暗必会过去,神的美旨终必显明,因神必不苦待义人(37:23)。
3、全段主旨乃是以利户要约伯多思想神奇妙的作为,因神是位知识全备的伟大教师,在神的创造里充满了隐藏的教训;人太渺小了,不足与神争辩,况且神充满信实与慈爱,他做事亦绝对公平,从不无故苦待人。
───────
注
1 如S.R.Driver
& G.B. Gary, ‘Job’, International
Critical Commentary,T&T Clark, 1971, ppXl-Xlix.
2 江守道,奇哉!神的作为:约伯记的信息,活泉,1983,58页。
3 R.B.Zuck, ‘Job’,
Bible Knowledge Commentary, I, Victor, 1985, p.757.
4 共参J.E.Hartley, ‘Job’,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Eerdmans, 1988, pp.453-454; F.I.Anderson, ‘Job’,
Nelson, 1984, p.515.
5 F.I.Anderson 同上注书页。
6 焦源濂,炉灰中的懊悔,校园,1980,214页。
7 如R.B.Zuck上引书762页(但此作者在另一本注释约伯记的书本,却谓指以利户,见’Job’
Everyman’s Bible Commentary,
Moody, 1982, p.156);Mitchel Dahood, ‘Are the Ebla
Tablets Relevant to Biblical Research,’ Biblical Archaeology
Review, 1980, p.58.
8 如F.I.Anderson; M.H.Pope; J.E.Hartley;
Rashi.
9 如J.E.Hartley; E.Dhorme; R.Gordis.
10 如NKJV.
第九章
约伯与神
38:1-42:6
一、序言
1、以利户的四篇言论使约伯及三友无言置答,一方面可能是以利户的言论强而有力,见解独到;二来可能三友见约伯仍坚持己见,故不想继续辩论下去;三来亦可能约伯及三友仍然敬畏神,否则他们也不愿降服在这位年轻人面前。
2、约伯的朋友曾试图帮助他,指出他受苦是罪的结果,这惟一可提供的解释,约伯却坚称自己没有犯罪,神对他太不公平。固然,他们对约伯真正受苦之因无从了解,且他们对神与撒但的「交易」也一无所知,故此,他们的言论总有不足之处。
3、当约伯的心因着以利户的话而谦卑平静下来时,神便开始说话。虽然神没有正面解答约伯的问题,却表明他是可靠的,约伯要学习、认识神超越世人;人虽然不明白神的作为,却仍要相信他,那就是真诚无伪的信靠了。
4、
神与约伯的对话具有一明显的格式,如下图:
神的言词 |
约伯的言词 |
神第一次发言 (38:1-40:2) |
约伯谦服下来 (40:3-5) |
神第二次发言 (40:6-41:34) |
约伯谦服懊悔 (42:1-6) |
二、神第一次发言
(38:1-40:2)
A、神反诘约伯(38:1-3)
1、约伯强硬地要求神向他回话(参13:22,31:35);也曾埋怨在他与神之间没有「听讼的人」(参9:33),却盼望有「见证」或「中保」(参16:19),也深信有「救赎主」(参19:25)会拯救他,现今他终于面对面与神说话了。
2、神在「那时」及「旋风中」对约伯说话(38:1)。「那时」可指在约伯的三个时候注1:
(1)心平气和时──从三至三十七章只听见人的声音,你一言我一语,絮絮不休,不是怨叹,便是自怜;不是自夸,就是控诉;各人炫耀自己的经历,自夸学识渊博;加上情绪高涨,哪有机会让神说话;如今他们言词已尽,神便发言了。
(2) 灰心绝望时──三友与约伯争辩得面红耳赤后,如今平静下来,以利户的话语虽娓娓动听,但仍不脱离三友的基本立场;现今智者已绞尽脑汁,但苦难之秘仍未解开,于是灰心绝望之情又涌上心头,但神今来到,必使「凡等候的不至于羞愧」。
(3)
心灵苏醒时──以利户的发言使约伯及三友佩服不已,他们虽未被以利户折服,却也发觉真理的浩瀚无际,他们一一从自满自傲中醒悟过来,神向他们说话的时间也到了。
「旋风中」一字也表示神在风云密布的背景下向人说话,因没有人能直视神的出现注2。
3、神反诘约伯(「谁」字有说是指以利户)用无知之言使他的旨意(isah,意「谋略」,「计划」)昏暗不明(38:2),随即吩咐他如勇士般束腰,如进入战斗场里与神展开「舌战」,并幽默地向约伯说:「你可以指教我」(38:3)。
B、神考问约伯(38:4-40:2)
神向约伯发出(超过七十七个)问题(注意「呢」、「吗」、「谁」等字),考问约伯知多少。这些问题皆是有关神伟大的创造及创造的神奇,宇宙万物皆在神的治权下,他将自己的创造权分三方面,向约伯表达:大地、穹苍、万兽。
1、有关大地的奇妙创造(38;4-18)
(1) 大地的设计(38:4-7)──有如木匠建造一般,根据蓝图按部就班地进行。
(2) 海洋的创造(38:8-11)──海水冲出,正如婴孩诞生一般,带着雷霆万钧之势,但在指定的界限里彰显神创造的大能。
(3) 美丽的阳光(38:12-15)──神使阳光普照大地、使罪人敛迹(因罪人喜爱黑暗),也使大地、山川、河海、花草树木、山岭、深谷纷呈毕露,如泥上印印,加倍美丽,仿佛为大地披上彩衣般。
(4) 广大的地球(38:16-18)──地之广大有谁的足迹可遍及?「海源」(nivkey,意「泉源」)及「深渊」(tehom,参创1:2的「渊」)的「隐秘处」喻「死亡」或「阴间」。神诘问约伯曾否到过海洋的深层、阴间世界或地的极限,言下之意表示人对世界的知识只是片面而已。
补注
(1) 三十八章七节上段的「晨星」在古近东国家的宗教里被视为神明,古民向之膜拜。因创世记一章十四至十九节的「星宿」在第四日才被造成,故此处的「晨星」与下半句的「神的众子」为平行句子,意义相同。
(2) 三十八章七节下段的「神的众子」指天使(参1:6,2:1)。
(3) 三十八章十三、十五节的「恶人」是指那些不喜光明,只喜在黑暗里犯罪的人,故此他们不喜阳光,光亮使他们的罪行显露。
3、有关穹苍的奇妙创造(38:19-38)
在考问完约伯对大地的知识后,神转移到天文科学方面,问及天上万象的奇妙。
(1) 日夜的循环(38:19-21)──「光明的居所」与「黑暗的本位」分别指日出日落,白日黑夜交替循环,永不止息,并指约伯年纪不小,应该知道这些如何运作。
(2) 雨雪与冰雹(38:22-30)──雪雹之形成异常奇妙,它曾助神打仗或降灾之用(如书10:11;出9:18-26),它的形成与春夏秋冬四季的变化有关(「光亮从何路分开,东风从何路分散全地」)(38:24)。雨水成冰雪,蒸气成硬石,确是神奇无比。
(3) 星晨的运行(38:31-33)──昴星、参星、北斗(参9:9)、十二宫(mazzaroth,参王下23:5译「万象」)的运行定例有谁能更改(38:33)?
(4) 云彩与闪电(38:34-38)──如约伯不能更改星辰运行的定例,他能否使雷电交加,呼风唤雨,或将天上雨瓶倾倒下来,使坚硬泥土成为肥沃田原?
4、有关万兽的奇妙创造(38:39-40:2)
神创造了无生命的大地、穹苍、海洋、天体及立定「天的定例」管理它们,使它们在自己的「本位上」彰显神的荣耀。神也造出形形色色的活物,它们虽然形体微小,但也奇妙地见证神,在此神例出几种:
(1)狮子(38:39-40)。
(2)乌鸦(38:41)。
(3)野山羊与母鹿(39:1-4)。
(4)野驴(39:5-8)。
(5)野牛(39:9-12)。
(6)鸵鸟(39:13-18)。
(7)马(39:19-25)。
(8)鹰雀(39:26-30)。
这些飞禽走兽全仰赖神赐它们粮食(「谁为它们预备食物」,38:41)。它们各有自己的本性、栖身之所及活动的范围。它们的智慧及生存的本领从何而来,神如何养活这个「庞大的动物园」,神以此对约伯说,若他仍要强辩,就回答这些问题吧(40:1-2)。
补注
(1)三十九章九节的「野牛」(rem)有学者将之作「麒麟」(unicorn),如七十士译本及KJV;武加大译本将之作「犀牛」(rhinoceros),但近代动物学专家视之为野牛(bison)。此等动物常是古代君主贵胄极喜好的猎物,如埃及法老ThutmoseIII在一次狩猎中杀死七十五只野牛,并志于史记中。亚述王普勒及撒曼以色常狩猎此兽为乐,并将其战绩刻在著名的里碑柱上(Black
Obelisk)。巴比伦京城著名之Isthar gate上也画上这种动物的形状。注3
(2) 三十九章十三节的「慈爱」(hesidah)可指「鹳鸟」注4(和合本译者可能误将hesidah作hesed用,意「慈爱」);「翎毛」(everah)意「翅膀」、「翼」,如赛40:13、申32:11。此处意说鸵鸟展翅欲翱翔,却不能把身躯带离地面,如鹳鸟那样注5。
(3) 三十九章十五节形容鸵鸟似乎不懂顾念其蛋是「观察语言」,非本性之话,因它们甚顾自己产下的蛋,只是它们太粗心大意,常忘记蛋在土里,以致蛋给自己踹碎(39:15),所以鸵鸟是大笨鸟,而且所谓「鸵鸟政策」,正显出鸵鸟的愚昧。
三、约伯第一次对神回话
(40:3-5)
A、自称卑贱(40:3-4)
约伯曾说:「惟愿我能知道在那里可以寻见神,能到他的台前,我就在他面前将我的案件陈明,满口辩白」(参23:3-4)。如今神给他机会辩白,他只能承认自己「卑贱」(qallothi,意「微小」、「轻微」,喻「卑贱」、「无能」),并「以手捂口」,不再发言。
B、 决定不言(40:5)
约伯表白他已太多言论了,如今不欲再言,也没有言词可回答神。神亲自向他说话,他怒气也消失了,并从自满自义的卑鄙态度上首次认识自己的真我,他相信自己没有任何权利可以再强辩。
本段教训(38:1-40:5)
1、神在首次发言时多次表示他是穹苍的主、大自然的主、万兽的主,意说管治宇宙的智慧惟神独有,约伯对神的治权一概不知,哪能知道神管治世人的奥秘?
2、神以穹苍、大地、万兽之创造及喂养的奇妙反诘约伯,言下之意是反驳约伯自以为有智慧。约伯虽然知道宇宙是神所造的,但那是靠神的启示,非靠人的观察而来;故此,人间的问题都在神的掌管下,在神处定有答案,问题在于神是否愿意让人知晓;若神将答案隐藏起来不赐予人,人仍相信神,那种信才是真挚无伪的。
3、整个造物界全在神的看顾下,难道他不看顾人吗?神在造物界里隐藏自己,也在造物界中(旋风)显示他的同在。
四、神第二次发言
(40:6-41:34)
引言
(1) 因为约伯在听完第一篇言论后,仍没有认罪的心态,神于是再继续发言。
(2) 在首篇发言里,神以两类的创造诘问约伯:无生命的及有生命的;在第二篇里,神却以二大巨兽的创造作考问约伯的主题。
(3) 在第一篇发言里,神强调他创造的智慧和治权;在第二篇里,他则着重其创造的智慧和大能。故此在第一次时,神诘问约伯:「你若有聪明只管说吧」(38:4)。在第二次时,他则说:「你有神那样的膀臂吗」(40:9)?
(4)
两篇发言重点:
第一篇 |
强调神创造的智慧及治权 |
教材为无生命的及有生命的 |
钥节在38:4 |
第二篇 |
强调神创造的智慧及大能 |
教材为二大巨兽 |
钥节在40:9 |
A、神再反诘约伯(40:6-14)
1、 神如首次向约伯显现时向他说话(40:6-7),并发出三个问题(40:8-9):
(1) 约伯你是否废弃我的「典章」(mishpati,意「定律」、「定例」,出21:1同字译「典章」,中译「拟定」),意说神所拟定的,人不能废掉之。
(2) 约伯你岂能定我有罪好显自己为义,意说神做错事,约伯没有错。
(3) 约伯你有权能象我否(膀臂与声音喻权能)。
2、接着神幽默地(或讽刺地)向约伯建议,要约伯扮演神的角色,看他能否成功地作神(40:10-13)注6。
(1)首先,约伯要打分象神一般(40:10)。
(2)其次,将一切恶人伏刑(40:11-13)。
3、
若约伯能成就这些,神便认为他有能力自救(40:14)。神如此反诘约伯,是要他知道,人必要倚靠神才能活下去,人不能反诘神的作为,只要对神的作为有完全的信靠。
B、神再考问约伯(40:15-41:34)
神以二大巨兽创造的奇妙考问约伯对它们的认识,表示若他要以公义管治世界,他必要驯服这二兽,这样才显出他有权能与神对话。这二兽一是陆地中最庞大的,一是海洋里最凶猛的。
1、河马被造的奇妙(40:15-24)
(1) 河马是神所创造的,与约伯一样,非神话中的怪兽(40:15)。
(2) 它的食物与牛一般,但力气异常(40:16),尾巴粗如香柏树(40:17),骨头象钢铁(40:18),是神所造百兽中最庞大的(40:19上),但神可用利剑(喻权能)制伏它(40:19下)。
(3) 满山遍野供应它食粮,它与百兽平安相处,因它是食草兽,它似喜在浅河中乘凉(40:20-22)。它的身材似不怕河水涨溢(40:33)。它不易捕捉,只在它没防备时或可行(40:24)。
补注
(1) 四十章十五节的「河马」(behemoth)究竟是指何样的动物,学者意见众多?有说:
a、它是神话中的怪兽,但以理书四十章十五节说它是神创造的;它的生活样式(如吃喝、休息)也象一头真正的动物;在三十八章三十九节至三十九章三十节的动物也是真正动物;此动物的原文在其他地方(如珥1:20)也是指真实动物(如M.H.Rore;
J.C.L.Gibson, G.Fohrer)。
b、它是古时的巨象(如R.L.Harris;
T.Aquinas)。
c、它是绝种的无角犀牛(如B.Northrup)。
d、它是噩鱼(如NEB; RS. V; NIV)。
e、它是洪荒时代的恐龙(如H.M.Morris;
40:15神要约伯观看,故此说似不能成立)。
f、它是巨大的水牛(如B Coureyer; J.E.
Hartley)。
g、它是河马(如R.B.Zuck;
G.L.Archer; F.I.Anderson; B.D.B.)。
Behemoth这字可作单数或复数用,本意「牛群」,但也代表其他动物(畜类)(参35:11;珥1:20,2:22;诗8:7,49:12,73:22;中译「走兽」,「畜类」),它亦指河马(埃及人称河马是水中的牛注7)。以赛亚书三十章六节说它是南方的「性畜」(南方指埃及),显然此兽是埃及通晓的兽,一只成长的河马可重八千磅,埃及法老王喜狩猎河马,他们视猎获河马如战胜恶势力,也藉此树立执掌王位的大权。在他们的史册及碑画中,有法老在蒲草船中用倒钩鱼叉(参41:7)插入河马的巨口中。埃及神话中的诸神可化身为河马倾覆「敌神」的船只注8。
(2)四十章十七节的「摇动」(yahepos)意「坚硬起来」,全句可译成「它坚硬其尾如香柏树枝」注9。
(3)四十章十八节形容河马骨头象铜铁般刚硬,颇合古埃及人的神话,他们称「铁」为「河马的神」注10。
(4)四十章二十三节的约但河泛滥也不使大恐龙惧怕(若Behemoth是恐龙)。
2、鳄鱼被造的奇妙(41:1-24)
这段描述鳄鱼创造的奇妙共分三段,每段之结束皆道及人对它的战栗,如下图(见170页):
鳄鱼 |
人 |
鳄鱼难被捕捉(41:1-8) 鳄鱼可畏的天性(41:12-25) 鳄鱼难被制服(41:26-34) |
人对它的畏惧(41:9-11) 人对它的畏惧(41:25) 人对它的畏惧(41:33-34) |
(1)鳄鱼难被捕捉(41:1-11)
1) 鱼钩、绳子、绳索、钩、倒钩、枪扎、鱼叉都不能捕捉鳄鱼,莫说将之变为宠物了,可见其凶恶程度(41:1-8)。
2) 鳄鱼人见人怕(41:9),人若不能向它挑战,那怎可对造它的神挑战(41:10)。因人没先给神什么,也不能指望神偿还他什么,整个创造都是属神的,他又何须向人有所求(41:11)。
(2)鳄鱼可畏的肢体(41:12-25)
1) 鳄鱼的肢体极其可畏,气力甚大,鳞甲坚硬无比,连喷气也使人丧胆。神对鳄鱼的描述颇具诗意,甚象神话中的火龙一般(41:12-24)。
2) 甚至象勇士般的人,遇见鳄鱼也心慌意乱,束手无措,惊至昏迷(41:25)。
(3)鳄鱼难被制服(41:26-34)
1) 除上文的鱼钩、绳子、绳索、钩、倒钩、枪扎、鱼叉外,连刀、枪、标枪、尖枪、箭、弹石、棍棒、短枪等也难以制服它(41:26-29),它行路的姿态极其威武(41:30-32)。
2) 在地上一切所造的都怕它(41:33),连有权势的动物(高大的)也怕它,它是水族的王(41:34)。
补注
(1) 四十一章一节的「鳄鱼」(Leviathan)究竟是怎样的动物,学者意见纷岐(参上文对河马的注解),有说:
a、它是迦南神话中的七头大水怪(参3:8),四十一章三十三节及诗篇104篇26节皆说它是被造物。
b、它是大鲸鱼。
c、它是海豚。
d、它是洪荒两栖恐龙。
e、它是大鳄鱼。
神话中的怪物多先以真实动物作「蓝本」,然后在描述时再加上甚多怪诞的夸词;此处,这条「鳄鱼」不是神话中的怪兽,也非鲸鱼、海豚之类(不合内容的描述),更非早已绝迹的恐龙(约伯也许没有此兽的观念),而是可长达十二尺的大鳄鱼。此鳄鱼Leviathan与河马Behemoth有甚多相似之处,它们都是:
、两栖动物,喜在沼泽芦苇深处独居。
、力大无窃,刀枪不入,甚难捕捉。
、甚喜以眼鼻浮在水面上。
、以凶残著称。
、代表水上霸王(如38-39章的动物代表空中及地上)。
捕猎鳄鱼是埃及法老王的特别嗜好,他们常以鳄鱼喻恶势力,故此猎获大鳄鱼表示克服恶势力,故此在古埃及神话中,甚多故事是以鳄鱼为题,其中一大鳄名Lotan,力大无比,极其凶恶,巴力神几经辛苦才战胜它。不少埃及古画描述河马背负鳄鱼在河里往来,这两头动物分别称为「大食兽」(Eaters)及「吃食兽」(Devouorers)。在该撒利亚之北有古城名「鳄城」(Crocodilopolis),有河名「鳄河」(Crocodilion)注11。
(2) 四十一章十八节的「眼睛好象早晨的光线」颇象埃及的洞穴壁画,谓鳄鱼眼睛象早晨的红光,故「鳄鱼之眼」成为「曙光」的代名词。
(3) 四十一章二十八节的「心」可译作「胸部」,鳄鱼胸甲极其坚硬;「下磨石」比上磨石更重,因它是要压碎麦禾等用。
(4) 全段目的是神反问约伯,是否他在管理海陆空时(尤是当时人认为两大最凶猛的动物)不公平?若是,则在约伯的事上也会表现不公了;若约伯认为神在处理他的创造物上不公,那么约伯定然比神更有智慧。
(5) 神在此处指出,神确实有无穷的智慧与能力,且又公正的管理世事,包括约伯的遭遇。
本段教训(40:6-41:34)
1、神在第二次发言时表示,在约伯时代,人间最难驯服的两大巨兽,神有本领制服它们,约伯哪有神那样的膀臂(40:9)?
2、神所拟定的(指神管治世界的权能)是人不能废弃的,因此人没有地位说神有错(40:8),因人无法知道神如何管理世界,且管理得井井有条。
3、神不厌其烦地向约伯指出,他的创造完美无瑕,旨在使约伯明白他所信的神是怎样的一位。难道神在创造及管理大地与万物上没有错,惟独在约伯的事上是个例外?
五、约伯第二次对神回话
(42:1-6)
A、更深认识神绝对的权能(42:1-2上)
1、 约伯听完了神的一席话,茅塞顿开,虽然身体的痛苦没有减轻,受苦的真相神亦未说明,然而他心中有一股力量,不再追问答案,只向神表示他的顺服。
2、他承认神「万事都能做」,他是独行奇事的神,不受任何势力左右,凡他所做皆尽善尽美,深信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也是件美事,如此承认确是信心的见证。
B、 更深认识神绝对的旨意(42:2下-3)
1、因神有绝对权能,故他的旨意亦通行无阻,且是奇妙无比的(42:2下)。
2、
约伯承认神的旨意不易明白,那不等于他放弃神,而是更深地顺服神的引导(42:3)。
C、更深认识自己对神的观念(42:4-5)
1、苦难使人对神更模糊或歪曲,但也能使人更深领会神的真实、信实。
2、约伯从风闻(客观性、理论性、人云我云性)到亲见(主观性、经验性、个人性)认识神,表示他经过付代价后对神的认识完全改变,他不是恐怖的凶神恶煞,而是一位令人爱慕敬拜的神。
D、更深认识自己的软弱(42:6)
1、约伯在极大的痛苦下,才清楚认识自己,可见认识自己是何等困难,因为人常被安逸、顺利、健康等掩饰了,看不见自己的真我,因此有时苦难剥去人的倚靠,使人能面对自己的真相。
2、约伯因此厌恶自己,对自己先前所言懊悔至极,承认过去的无知与对神及三友的无礼。
3、约伯的懊悔方式意味着他在神面前的认罪,是真诚的,并表示他不会再重蹈覆辙,他不敢谬言传神来问话。
本段教训(42:1-6)
1、在整个事件的背后,神没有向约伯揭露他受苦的原由,因神若这样做,那就不能显出约伯信心的可贵,也不会促使他对神、对自己有更深的认识。
2、信心的尊贵处,乃是不凭眼见(参罗4:18-22),若神将原委揭露,那就破坏约伯对神的信心,故此我们明白,神一直只谈其他,绝口不谈约伯的受苦。
3、约伯一直没有放弃神,在苦难中有了新的认识──神及自己。苦难的确有教导性、造就性的奇妙作用。
4、认识神是需要不断追求进深的。理论上的认识容易失落,也易受环境左右、支配;经历上的认识是稳固的、深刻的。
5、认识自己也是极困难的,一因人的本性根本不愿意认识自己。只爱贪慕虚荣,喜听阿谀奉承的话;二因人常被安逸顺利、风平浪静淹没了真相。故此神一直隐藏,让约伯以为神不理不睬,只静让三友攻击、无理定罪,直至他原形毕露时才向他显现,让他多看到神伟大创造的作为,使他知道伟大的神绝不可能做错事,人若埋怨,只是信不过神的表现而已。神如今以一个软弱的约伯去羞辱狂傲的撒但,那是他的「胜招」,约伯只有感恩赞美不绝。
6、约伯起初的经历如诗篇一百一十九篇六十七、七十一节所言,今他灵眼打开,便会觉得神是人间至宝,万事皆如粪土,如诗篇七十三篇二十五节及腓立比书三章八节。
────────
注
1 略修焦源濂著,炉灰中的懊悔,校园,1980,224-5页。
2 David Garland, ‘Job’,
A Study Guide,Zondervan, 1971, p.92.
3 J.E.Hartley, ‘Job’,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Eerdmans, 1988, p.508.
4 BDB’s
Hebrew & English Lexicon,AP&A, 1978, p.339.
5 David Garland上引书96页。
6 L.D.Johnson, Out
of the Whirlwind: The Major Message of Job,Broadmans, 191, p.64.
7 BDB上引书97页。
8 共参J.E.Hartley; 上引书524页;R.B.Zuck上引书179页。
9 R.B.Zuck, ‘Job’,
Bible Knowledge Commentary,I, Victor, 1985, p.772.
10 J.E.Hartley上引书523页。
11 共参J.E.Hartley 上引书521页;M.H.Pope, ‘Job’,
Anchor Bible,Doubleday, 1965, p.278; E.Dhorme, A Commentary on the
Book of Job,Nelson, 1984, p.619.
第十章
约伯的结局
42:7-17
一、序言
1、很多人欲知约伯的结局如何,既然三友不能说服他,第四友似乎只令他无言以对,只有神一味地向他「说教」才使他顺服下来,在炉灰中懊悔。但约伯三友的「无的放矢」是否有错?他们要如何负责?约伯偌大的损失不得平反,神似对他不公。这些问题对读者是一个极大的谜,现今在这跋言里,读者将一再看见神是一位公平待人的神。
2、在这跋言里,神再度称赞约伯,却诃责三友,但对以利户却只字不提,可能以利户对约伯说完话后便离开了;也可能神认为他所言的无重要错谬,故不向他说话;亦可能以利户之言对书中的主旨无开痛痒,所以没向他说话。
3、本段带来一个「喜乐的结束」(happy ending),似乎与约伯受苦的过程没有太大关连,故不少学者将全段删除,但此举忽略了这段跋言的重要性,因为注1:
(1)约伯需要公开地被彰显出公义来。
(2)约伯三友需要公开地被指出他们的想法是错的。
(3)约伯的被祝福,显明神是祝福及赏赐的神。
(4)跋言是用散文的体裁写成,象前二章一般。
二、神诃责约伯三友
(42:7-9)
A、神的责备(42:7)
1、以利法显然是三友的代表,故神直接向他说话,谓他们的议论不如约伯的「是」(nekonah,意「坚定、坚立」;在21:8同字译「坚立」),神在此处的判语着实令人吃惊。
2、约伯三友之言虽有过分之处,但句句高举神,为神辩护,而约伯的话却是对神傲慢,任意批评,何来比三友更「是」,学者对此的解说有数点:
(1) 有将「是」作「诚实」(参撒上23:23同字作「据实」),可译作「有理」。
(2) 约伯三友虽对神的公义极力高举,却完全忽略了神的主权,此点约伯则没有忽略。
(3) 他们只倡导犯罪受苦的理论,却没有表示受苦与犯罪有时是无关。
(4)
约伯对神的观念「胜过」、「超越」三友的狭窄思想。
(5)
约伯的狂言是三友逼出来的。
(6) 约伯的狂言是他寻求真理的努力,亦是他极力试图与神恢复关系的挣扎,但三友则一口咬定约伯有罪,因此受苦。
3、神责备三友是书中神学的重心,不然约伯三友便仍维持「错误的胜利」,而约伯的案件便冤沉大海了注2。
B、神的吩咐(42:8)
1、神命三友认错,准备大批献燔祭之性畜,表示他们犯了大错,并带至约伯那里向神献祭,在约伯面前公开表示犯错。
2、神以约伯为他们的祭司,求神的赦免。
C、三友的顺命(42:9)
1、三友没因神的吩咐使他们「丢脸」、「狼狈」,或反唇相讥约伯态度恶劣,来减轻甚至抵销自己的错误,可见他们敬畏神胜过爱自己的颜面。
2、约伯也没因三友的无知,受了许多苦(参13:4),而乘机报复;在三友前来认错时,立刻前嫌尽释,毫不犹豫地为他们祷告,因此神悦纳他。
本段教训(42:7-9)
1、神在本段两节里直呼约伯为「我的仆人」达四次之多,因约伯的态度仍是柔顺的,当神赦免他后,他亦随着赦免他的朋友。
2、先前琐法曾说约伯所受刑罚太少(参11:6),如今他没因自己的愚妄而遭罚,实感意外而高兴。
3、在历史上,朋友成敌人的例子不胜枚举,但神没有忘记他们的爱心与热心(参来6:10),所以神帮助了约伯后便来教导他们,也挽回了约伯和他们的友谊,神实在看重人间的珍贵友谊。
4、约伯得脱神之忿怒的关键在于他肯赦免三友;而约伯肯原谅他们也因三友肯向他认错之故,因此,圣徒相交是一项极重要的功课(参雅5:16)。
三、神使约伯转回
(42:10-17)
A、约伯的转回(42:10-15)
1、在约伯为众友祈祷后,神使约伯从「苦境中」(shevuth,意「被掳」,喻「患难」、「苦境」)「转回」(shav,意「归回」;此字有时喻「回乡」),这转回从物质方面表达出来,那是约伯获得「双倍」(lemishneh,中译「加倍」)的祝福(42:10)。
2、先前因约伯的苦境而向他翻脸的亲友,如今皆回来向他道贺(参19:13-19),并馈赠他礼物(42:11)。
3、此外,约伯的财产获双倍的赐福(42:12),儿女也如先前一般,七男三女(42:13)。约伯的复原(财物与生命)是神对约伯这个义人的明证注3。
4、三女是当时绝世美女,名字分别意「雏鸽」(参歌2:14)、「玉桂」或「芬芳」及「黛眉」或「画眉粉笔」(42:14-15上),她们均在父亲的产业上有分,这也表示约伯的一个盼望,就是他的子女都能相亲相爱,不因家产分配不公而反目成仇。
补注
(1) 四十二章十一节的「银子」字(qesitah)在旧约只在先祖时代出现(参创33:19;书24:32),暗指约伯的时代是在先祖时期。再且,雅各用了一百qesitah购买一块地,可见一块银子(42:11)的价值也不菲。
(2) 四十二章十五节说约伯之女得父亲产业一事,在律法时代,只在父亲没有儿子时才如此行(参民27:1-11,36:1-13),故此风俗也暗示约伯时代乃在律法之前。
B、约伯的余事(42:16-17)
1、约伯在转回后,又活了一百四十年,是那时平均年龄的倍数(参诗90:10),毕生便是二百一十年。他儿孙满堂,直至四代同堂(42:16),那是丰盛生命的表示(参诗91:16,128:6;箴17:6)。
2、约伯生命结束时作者所用的词句(42:17)与其他旧约伟人一般(参亚伯拉罕,创25:8;以撒,创35:29;大卫,代上29:28;耶何耶大,代下24:15)。
补注
(1) 四十二章十六节的「长寿神学」是旧约中顺服神的赏赐(如出23:25-26)。若他在苦难后又活了一百四十年,而一百四十是七十的双倍,那么他受苦时可能是七十岁。
(2) 又七十士译本在42:17之末附加一段话,摘要说叙利亚古卷记约伯在以东与阿拉伯沙漠交界的Auasitis(Ausis)城居住,他是以扫的孙;以利法也是以扫之子,以扫是提幔王;比勒达是一阿拉伯部族首领之子;琐法则是一小国的土王。
本段教训(42:10-17)
1、约伯从苦境转回不是在他为自己祈祷之时,而在他为朋友代求之时,可见只是注视自己苦境的人,是无法突破自己苦境的。换言之,当他能顺服神时,他才能有突破,有转回,否则仍在自怨自怜的苦境中打转,永远看不见神的赐福注4。
2、约伯的亲友先前突然失纵,可是在约伯痊愈后他们又忽然出现,甚至纷纷准备厚礼前来庆贺或安慰。人情的冷暖令人感叹!诚如俗语说:「锦上添花有人在,雪中送炭能几人?」但约伯的心胸宽广,没有轻看或反讥他们,因他知道他的复原全是神的恩典,所以真正蒙恩的人是「得饶人处且饶人」,他不会耿耿于怀或使人下不了台,因他以神恩为念,全不受人情冷暖所影响。
3、约伯三友虽观念错误,但出发点是站在好友、益友的立场进行;他们对朋友的心也使人敬佩。
4、约伯先前七儿三女的死亡,可从神负责他们的永生角度看,他们只是比父亲早一步安息在乐园里,现今约伯有十个儿女在身边,十个儿女在彼边,也是神双倍的赐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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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J.C.Gibson, ‘Job’,
Daily Study Bible Series,Westminster 1986, pp.264-266.
2 J.E.Hartley, ‘Job’,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Eerdmans, 1988, p.540.
3 H.H.Rowley, ‘Job’,
The Century Bible,Attic Press, 1970, p.343.
4 焦源濂著,炉灰中的懊悔,校园,1980,257页。
第十一章
约伯记的教训
研读约伯记后,我们对世上的痛苦问题有一清楚的了解,在此我们对整个故事,重做一个属灵的评估:
1、约伯记这本圣经最古老的书卷,揭开人生最古老的困惑:
人为何受苦?特别是,为何义人受苦?神为了造就约伯,容许撒但苦害他,使他家破人亡;神如此行,是否没有其他办法?再且,约伯的儿女、仆人,岂非白白牺牲,神是否不太公平?
2、书中透露一个灵界的大奥秘,这是圣经惟一的透视(自约伯记后,世人才晓得有这一回事),乃是神容许撒但苦待义人;换言之,苦难是可以与犯罪无关的,因此全书的教训颇清楚地显示,在不知道为何受苦时,人如何应付苦难呢?弃掉神(2:9)或不放弃神(1:21,2:10)?那不弃掉神的,神必加倍偿还他,但神不能预先将这后果告诉人,否则,神便会变成以利诱人(capricious)的神了,人也会因利而信他,非因他是神而信;因此,苦难在撒但或神的手中只是工具,在撒但手中是引诱人弃掉神的工具,而在神手中却是使人更深信靠神的工具,在约伯身上,苦难的确能使人更深刻地认识神。
3、神不是一个霸权、独权的神,他是全知的,当他容许撒但攻击约伯时,他曾衡量过一切,他要约伯证明一件事,人是可以无缘故事奉神的,非如撒但所言,人事奉神是有原因的。
4、神亦以约伯成为历代信徒忍受苦难的典型模范,若是楷模,那是最高的,因此,苦难也是极高的,高不仅在苦方面,甚而是在没有答案这方面。在约伯的身上,神证明了一件事,人可以没有答案的揭晓,而全心全意信靠神的。
5、约伯的儿女及仆人早死,在神的全知看来,他们是早登乐园一步(若没有信神,迟早也要去地狱),神让他们早享天堂的福乐。
6、人生果有很多奥秘的事,人永远不能明白一切事情发生的原因,但义人可相信一切事情的发生,总有神的美意──直接或间接。义人需要明白,神的缄默(silence)并不等于他不存在(absence)注1,因此,在没有答案前,在奥秘未揭开前,批评神是一个最大的谬误。
7、人永不可以指导神如何统治万有,无限与有限之间有个无限的距离,明白这个道理,人该在他的有限里信靠无限的神管理万有是妥善的──包括容许苦难存在。
8、神从没有声称约伯的受苦来自犯罪,他也没有回应约伯锲而不舍的控诉,因为他作事不必先征求人的同意才作,他也不需要向人负上解释他为何如此行的责任。
9、若神需要人指示才能统理万有,那神就不是神了,所以当神清楚向约伯表示他的治权后,约伯立即府服下来,平心静气地反思自己那有限的地位。有限的地位是顺服的地位。无限的地位不需要向有限的作任何的报告、解释,或申请任何的批示。
10、义人从这本书中可获得一个启示,乃是不要追根究柢、窃追不舍地问「为何」(why),只要全心全意信靠神从不误事,他的道路高过人的道路,他的意念高过人的意念(赛55:8-9),他的道是完全的(诗18:30);他满有恩慈与怜悯(雅5:11),他的恩典够人用(林后12:9)。
11、书的结束指出,义人的生命必苦尽甘来,这样敬畏神才是对的神学,否则义人所受的苦便太冤枉了,神也变成了一个精神有问题的暴君。有时神可能隐藏自己一个时候,但他的慈爱却是一生之久,永不改变的。
12、若没有约伯这样一个典型的事例,不少信徒将会失去战胜撒但的勇气,在受苦时,很快便灰心丧胆了。
13、虽然故事的结局是赐福胜过先前,但这不是全书的中心思想,反之,全书指出一件不可改变的事实,乃是神是个全善的神,在人忍受苦难到极度时,他必干预,并给人开应有的路及当有应付苦难之力(林前10:13)。
14、读完约伯记后,无人不害怕象约伯那种苦难临到他的身上,但神让这本书进入正典里,使属灵人能明白苦难的另一种原由非由人犯罪而引起。在整件事情的背后,神让人学习,他是使人夜间歌唱的神,因此软弱的人可刚强壮胆,争战更是显出勇敢,约伯的教训乃在此意!
15、主耶稣也经历十架的苦痛,在十架上,他大声喊叫:「神啊!你为何离弃我?」(太27:46),这也是约伯的经历。
16、信靠神有时会经历困难,但要绝对相信「赏赐是神,收取也是神」,是极难学的功课,只有时间才能显出忍耐的价值。信靠神需要时间的考验才显得真诚,诚如D.A.Carson言:「在苦难来到时,奥秘(没有答案)也随之而来,但神在受苦的人中,能否找到人对他的信心?」注2。
17、我们读到雅各书五章十一节时,不要被「忍耐」这字吸引过去(通常反应是求主给更大忍耐……),而是「结局」这字,结局是目的,是最终的事,也是说,神达到目的了、目的实现了。「主的结局」是约伯记全书的关键所在,就是神用人的生命来彰显他的荣耀、他的实在、他的属性(=怜悯、慈悲),原来苦难与悲痛是神拣选的方法,让人看见神是个绝对看顾人的神注3。我们能否在苦难中不埋怨神,仍然事奉神?倘若不能,我们仍在「风闻」有神的阶段里。
18、花的人生不如结果子的人生。受苦前的约伯,活在美丽如花的光景中,华丽而吸引人,深受人的赞赏和羡慕,可是花必凋谢,只有果实才能使人充饥。人在风平浪静的生活时所表显的信心,不如在狂风骇浪中所展示出的坚定。坚定的信心是不怕狂风暴雨的吹袭,安乐窝中的信心永远比不上烈火红窑中之信心的坚定。
19、约伯记没有解释苦难的因果关系,但将人带到全能的神面前,由他协助你应付苦难注4。
20、在苦难中,信与不信者的挣扎相同,不同的是,不信的以苦难为继续不信的理由,小信的亦惯常怪责神,惟有真信的才默然等候「真相大白」。
21、约伯记教导人在苦难中仍旧可以事奉神注5。
22、约伯在神面前,一直大声呼叫公平、公义、正直、伸冤等的要求,突然又不觉得重要了,因深信神是真实与人同在的,于是放心让神在他适当时间处理他的「个案」。
23、当你清楚认识神后,一切问题都不存在了,因为神有办法解决问题,至于他如何解决,这根本不是问题了注6。约伯的问题有没有答案也没有关系,就算有了答案,但他又不明白,这样有等于没有,所以也不用再追究下去,神于是不提痛苦的问题,约伯也不再追究下去。
24、基督的福音其实是向苦难这问题作出一个最佳的回应,那就是受苦不仅是人的经验,也是神的经验,若我们听到在十架上受苦的主的呼喊,若我们明白神的儿子为我们舍去生命。纵使是人间最悲痛的事也比不上神对我们的大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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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R.B.Zuck, ‘Job’,
Everyman’s Bible Commentary,Moody,
1982, p.190.
2 D.A.Carson, How
Long , O Lord ? Reflections on Suffering and Evil, Baker, 1990, p.178.
3 江守道,奇哉! 神的作为:约伯记的信息,活泉,1983,27页。
4 R.L.Alden, ‘Job’,
New American Commentary,Broadman, 1993, p.41.
5 L.J.Waters, ‘Reflections
on Suffering from the book of Job’ ,Bibliotheca Sacra,154(Oct-Dec,1997),
p.449.
6 T.H.Robinson原著(罗培信),刘翼凌译,约伯与友人,
文艺,1978,162页。
附 录 (一)
本书英文缩写字义表
RSV
=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标准修订译本)